

和康生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茲依據本公司100年0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案公告內容:1.事實發生日:100/03/102.發生緣由:壹、依據:茲依據本公司100年0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案。貳、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50,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01,200,000元。二、本次換發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一)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轉換期間:自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至一○○年四月十日止。(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至一○○年四月十日止。(三)全面換票基準日: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一○○年四月十一日。四、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3)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二十二號五樓,電話:02-25635711)。(三)郵寄辦理股票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六、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部: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二十二號五樓(三)電話:02-25635711。(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45至下午04:45,星期例假日除外。參、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102.發生緣由:壹、依據:茲依據本公司100年0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貳、公告事項:為因應本公司業務成長,健全業務組織與培植人才,擬調整本公司經理人職務如下:(1)原總管理處蘇婉莊副總經理調任行銷業務處副總經理,專責保養品行銷事業。(2)原行銷業務處蔡承致副總經理,專責生醫產品行銷事業。(3)原財務部王家政財務長調任為總管理處主管,專責管理部及財務部業務。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3/102.發生緣由:壹、依據:依據本公司100年0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案。貳、公告事項: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50,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01,200,000元。二、本次換發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如下:(一)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轉換期間:自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至一○○年四月十日止。(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起至一○○年四月十日止。(三)全面換票基準日: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四)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一○○年四月十一日。四、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原留印鑑。(3)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二十二號五樓,電話:02-25635711)。(三)郵寄辦理股票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六、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部: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二十二號五樓。(三)電話:02-25635711。(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45至下午04:45,星期例假日除外。參、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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