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榮昌科技(上)公司公告
1.股東會決議日:99/05/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家榮董事、洪健文董事、符安宇董事、詮欣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月慧董事及孫崇耀董事、蔡淑梨董事、吳瑛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99/04/0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家榮先生,榮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洪健文先生,榮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為符合公司治理相關規範,董事會通過委任新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99/04/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旨: 榮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於98年11月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9月11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44845號函核准公開發行,並經98年11月5日董事會決議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己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15,62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156,28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二.自無實體新股賣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暫訂如下:(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8年12月14日至98年12月18日止。(二)換股基準日:民國98年12月18日。(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8年12月2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股票(2)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原留印鑑(3)原留印鑑 (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部: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二)辦理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 96號地下一樓(三)本公司股務電話: (02)2504-8125 (02)2504-8125(四)辦理時間: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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