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浩鼎生技(上)公司公告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4/10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02年度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辨法」,並據此授予員工認股權。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2.發行期間: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提出申報生效 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並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 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國內外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 具表決權股數超過50%之子公司及分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資格 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級、工作 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貢獻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為決定原則,由總經理擬訂 轉呈董事長核准後,提報董事會同意。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 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4,700,000 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4,700,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4,7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 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 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發行日本公司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則認股 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十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 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 不得轉讓,但遇認股權人死亡時,其法定繼承人取得認股權利者則 不在此限。 2.認股權憑證不得質押、贈與他人或作為其他方式之處分。 3.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 比例行使認股權: -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 屆滿2年(即第3年起)50% - 屆滿2年後起24個月 每屆滿一個月,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則增加1/48, 屆滿3年 75% - 屆滿4年(即第5年起)100% 4.認股權人自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經本公司認定有違反勞動契約或 工作規則或與本公司間之合約或本公司規定時,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5.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就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90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並以認股權 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2.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 本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日 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 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 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但仍以 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辦法第 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二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2)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法定 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辦法 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 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二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已授予 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6.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7.若前述所載認股期間適逢本公司依法暫停過戶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329,113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3,291,13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158元溢價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949,366股 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85%, 計5,379,747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 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 (元富證券教育訓練中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 101年度營業報告。 (二) 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三)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四)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之調整 情形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 民國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 民國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三)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四)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六)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4/10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一年度財務報表,資訊如下: 營業淨損:(284,102)仟元 本期淨損:(255,275)仟元 每股純損:(1.95)元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4/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許友恭/本公司執行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秀美/本公司營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職務調整6.新任生效日期:102/04/1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秀美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台灣微脂體之獨立董事;(2)安成國際藥業之獨立董事; (3)太景生物科技之獨立董事; (4)生寶集團之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9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4月9日首次開始買賣。公告內容:壹、依據本公司民國99年3月8日董事會同意通過『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一、本公司99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4月1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699,543股,自民國102年4月9日開始掛牌買賣。二、新股發放日期:民國102年4月9日。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公告序號:1主旨:撤銷本公司102年3月18日公告公告內容:本公司原於102年3月18日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本公司99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原預定於102年3月22日開始掛牌買賣,現予以撤銷。
公告序號:1主旨:撤銷本公司102.3.15公告,以102.3.18公告為準公告內容:撤銷本公司102.3.15公告,以102.3.18公告為準
公告本公司9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3月22日首次開始買賣。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99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3月22日首次開始買賣。公告內容:壹、依據本公司民國99年3月8日董事會同意通過『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一、本公司99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3月18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699,543股,自民國102年3月22日開始掛牌買賣。二、新股發放日期:民國102年3月22日。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公告本公司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全面改選董監事後,董事會推選董事長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2/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曾達夢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念慈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監事後,董事會推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2/02/0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2/02/0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曾達夢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卓隆燁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張念慈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許友恭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李世仁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蔡揚宗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蘇懷仁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公司於102/02/07 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2/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淑玲(永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國統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淑玲(永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國統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永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138,492股陳國統 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11/13-102/02/068.新任生效日期:102/02/07-105/02/06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改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2/02/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達夢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許友恭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李世仁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曾達夢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卓隆燁 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念慈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許友恭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長李世仁 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 Corporate Holdings Limited代表人、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蔡揚宗 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會計學研究所名譽教授蘇懷仁 SiiC(台灣生技整合育成中心) 首席顧問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4,880,787股張念慈 2,186,000股許友恭 1,583,333股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 Corporate Holdings Limited 9,884,981股蔡揚宗 0股蘇懷仁 0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11/13~102/02/068.新任生效日期:102/02/07~105/02/06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係任期屆滿改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2/02/072.重要決議事項:一.討論事項:(1)通過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二.選舉事項:(2)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二席)及監察人二席,當選人如下:a.董事當選人-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達夢匯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卓隆燁張念慈許友恭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 Corporate Holdings Limited代表人:李世仁b.獨立董事當選人-蔡揚宗蘇懷仁c.監察人-永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淑玲陳國統三.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12/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合一創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任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11/13~101/11/12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19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02/07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元富證券教育訓練中心) 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選舉事項 (1) 選任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 三、其他討論事項 (1)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1/0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2/0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1/12/19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蕭翠慧會計師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曾祥裕會計師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曾惠瑾會計師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張明輝會計師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因考量業務發展及管理需求,更換會計師事務所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1/12/20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否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19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100萬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浩鼎上海公司(名稱暫訂)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新設公司,現在實收資本額為0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100萬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從事生物科技相關之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新設公司,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新設公司,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新設公司,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0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101年12月19日董事會決議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因應公司研發進行多國臨床試驗需求及未來拓展業務行銷、投資,做好全球布局準備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否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1年12月19日23.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1年12月19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設公司,尚未向投審會提出申請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新設公司,尚未向投審會提出申請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新設公司,尚未向投審會提出申請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新設公司,尚未向投審會提出申請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0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0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0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0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0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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