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智電子(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楊敏華-博智電子(股)公司副總董事林于凱-博智電子(股)公司處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王威-明達醫學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湯玲郎-元智大學終身教育部主任、元智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獨立董事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0/01/13 ~ 103/01/127.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演松-保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委員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監察人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1/13 ~ 103/01/128.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法人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公司法人董事仁寶電腦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張永青董事、翁宗斌董事獨立董事:王威董事、湯玲郎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股東會依公司法第209條決議通過,解除上列董事目前所擔任其他公司職務的競業禁止之限制,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議案內容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張永青董事、翁宗斌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仁寶投資(四川)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兼總經理(2)仁寶投資(江蘇)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兼總經理(3)仁寶視訊電子(昆山)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兼總經理(4)仁寶電腦(成都)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兼總經理(5)樂寶顯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翁宗斌董事(6)瑞宏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翁宗斌董事(7)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翁宗斌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仁寶投資(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區盛隆街6號(2)仁寶投資(江蘇)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中華商務區(3)仁寶視訊電子(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巴城鎮石牌工業園區長江北路(4)仁寶電腦(成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雙流縣西南航空港經濟開發區綜合保稅區(5)樂寶顯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浩騰路520號(6)瑞宏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太倉市沙溪鎮台資科技創新產業園(7)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江蘇省太倉市沙溪鎮台資科技創新產業園岳陽路40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仁寶投資(四川)有限公司:從事對外投資活動、提供諮詢服務(2)仁寶投資(江蘇)有限公司:從事對外投資活動、提供諮詢服務(3)仁寶視訊電子(昆山)有限公司:研發、生產液晶類數字電視機、液晶平板型電視機、液晶平板型顯示器、投影儀、網絡交換機、Wireless AP等(4)仁寶電腦(成都)有限公司:研發、生產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數碼產品、網絡交換機、Wireless AP、車用電子產品等(5)樂寶顯示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研發、生產、組裝及銷售筆記型電腦相關零組件(6)瑞宏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研發、生產鎂合金、鋁合金應用產品(包括筆記本電腦機殼、移動式數碼產品機殼、液晶類數位電視機外觀飾板等資訊數碼產品及相關零配件),銷售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7)升寶精密電子(太倉)有限公司:研發、生產新型電子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傳感器、光電子器件、新型機電元件);精密高於0.02 豪米精密沖壓模具、精密高於0.05 豪米精密型腔模具、模具標準件設計與製造、銷售自產產品。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282.重要決議事項:承認事項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提請 承認案。討論暨選舉事項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提請公決案。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提請公決案。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提請公決案。擬補選獨立董事二席及增選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席,提請補選案。董事兼任,擬解除競業禁止限制,提請公決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楊敏華-博智電子(股)公司副總董事林于凱-博智電子(股)公司處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配合公司補選獨立董事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1/13 ~ 103/01/12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本公司地下室一樓。三、議事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二)承認事項:1.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提請 承認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提請公決案。2.本公司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提請公決案。3.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提請公決案。4.擬補選獨立董事二席及增選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席,提請補選案。5.董事兼任,擬解除競業禁止限制,請公決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內容如下:(一)擬由九十九年度之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紅利新台幣8,5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85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5股。(二)擬由資本公積項下,提撥新台幣8,5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850,000股 ,每股面額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5股。(三)無償配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拼湊,未拼湊或拼湊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四)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7,000,000元。(五)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己發行股份相同。經股東會通過並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再行召開董事會訂定除權配股基準日。如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本次增資案有未盡事宜者,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五、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一○○年四月三十日起至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請於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親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掛號郵寄者以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郵戳為憑。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洽詢「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02-21811911);惟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七、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於股東常會38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本公司地下室一樓,電話:03-4992500)。八、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一○○年五月九日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年五月九日16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限時掛號函件寄送,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九、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十、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內容:壹、依據:依據本公司於民國100年4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貳、公告事項: 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3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40,000,000元。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二)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5月5日起至100年5月16日止。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 民國100年5月4 日。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0年5月9 日。4、自民國100年5月17日起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作業。5、無實體股票交付日: 民國100年5月17日。(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2、股票簽證機構:無。(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0年5月17 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0年5月17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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