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智電子(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日期:101/12/112.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開日期:101/12/113.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決議給付薪酬委員會之出席費4.薪酬委員會建議之薪資報酬:未含給付薪酬委員會之出席費5.差異情形及原因:董事會決議給付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12/11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5028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 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4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 96,000,000元整。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12月5日至101年12月10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12月6日至101年12月10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2月11日至101年12月12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12月11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12月13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2月14日中午12點前 四、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101年12月17日
1.事實發生日:101/12/11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0286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 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4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08日 金管證發字第101005028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 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4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96,000仟 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1/12/07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3)聯絡電話:(02)2181-1911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補充股款代收機構)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028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電子材料批發業3.電子材料零售業4.國際貿易業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84年4月10日訂立,於民國101年6月25日復經第14次修訂。(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含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民國103年1月12日止。(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后: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0,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6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3,4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排除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並經本公司101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對外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2.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14,850,000元,分為41,4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彰化商業銀行龍潭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合作金庫銀行城內分行。(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12月5日至101年12月10日。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12月6日至101年12月10日。(十三)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101年12月11日至101年12月12日。2.公開申購扣款日:101年12月11日。3.詢價圈購繳款日:101年12月13日。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1年12月14日中午12時前。(十四)主辦承銷商: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發放日。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四、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028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電子材料批發業3.電子材料零售業4.國際貿易業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84年4月10日訂立,於民國101年6月25日復經第14次修訂。(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含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民國103年1月12日止。(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后: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0,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6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3,4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排除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並經本公司101年6月25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對外辦理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2.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14,850,000元,分為41,4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12月5日至101年12月10日。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12月6日至101年12月10日。(十三)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101年12月11日至101年12月12日。2.公開申購扣款日:101年12月11日。3.詢價圈購繳款日:101年12月13日。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1年12月14日中午12時前。(十四)主辦承銷商: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發放日。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1/30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彰化商業銀行龍潭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銀行城內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大眾商業銀行敦化分行
1.事實發生日:101/11/30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1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5028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惟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 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12月5日至101年12月10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12月6日至101年12月10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2月11日至101年12月12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12月11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12月13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2月14日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2.報導日期:101/11/303.報導內容:法人認為,受惠於伺服器與工業電腦客戶訂單支撐,博智第四季營收可望較上季衰退在一成以內,較往年的兩成縮小。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篇報導非本公司之新聞發佈,媒體報導純屬個人臆測及推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營收及獲利狀況,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料為準。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11/2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2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財團法人聯徵中心3樓會議室(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3F)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accl.com.tw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於業績發表會結束後依規定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11/2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2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財團法人聯徵中心3樓會議室(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3F)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accl.com.tw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於業績發表會結束後依規定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11/2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1/20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大華證券(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14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券商邀請,參加其舉辦之法人說明會,報告公司簡介與營運概況。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99年度及100年度財報損益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之科目重分類(對損益無影響)1.事實發生日:101/08/07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99年度財報損益表及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科目重分類,更正如下: 第5頁損益表-99年度 營業收入:更正前金額$1,392,977,更正後金額$1,373,853 佔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04%,更正後102%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更正前金額$50,200,更正後金額$31,076 佔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更正後2% 第33頁營業收入淨額明細表 印刷電路板:更正前金額$1,311,900,更正後金額$1,292,776 減:銷貨折讓:更正前金額$42,623,更正後金額$23,499 100年度財報損益表會計科目重分類,更正如下: 第5頁損益表-99年度 營業收入更正前金額$1,392,977,更正後金額$1,373,853 佔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104%,更正後102%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更正前金額$50,200,更正後金額$31,076 佔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4%,更正後2% 6.因應措施:更正財報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提撥新台幣7,140,000元及資本公積新台幣10,71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7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計新台幣17,850,000元整,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268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所營事業:(1)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電子材料批發業(3)電子材料零售業(4)國際貿易業(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3.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1,360,000,000元,分為136,000,000股(其中4,900,000股供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7,000,000元,分為35,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4.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龍潭鄉烏林村工二路128號。5.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84年4月10日訂立,於民國101年6月25日復經第14次修訂。7.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含具獨立職能監察人一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民國103年1月12日止。8.本次發行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后:(1)以100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7,140,000元,及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10,710,000元,合計新台幣17,850,000元辦理轉增資發行新股1,7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並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2)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自行合併湊成壹股之登記,逾期未併湊者視同放棄。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9.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360,000,000元,分為136,000,000股(其中4,900,000股供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附認股權公司債行使認股權使用);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74,850,000元,分為37,4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10.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購買機器設備。11.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函知各股東。三、現金股利:本公司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部份,業經101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現金股利共計新台幣7,140,000元。依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35,700,000股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現金股利訂於101年9月26日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四、本公司訂定民國101年8月19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1年8月15日起至民國101年8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1年8月14日下午五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辦理過戶手續。五、本公司最近(100)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24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新台幣7,140,000元 (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 (2)股票股利新台幣7,140,000元 (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3)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10,710,000元 (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1/08/135.最後過戶日:101/08/1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8/1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8/198.除權(息)基準日:101/08/19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訂於101年9月26日發放。
1.事實發生日:101/07/24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37頁、第65頁、第71頁6.因應措施:年報補正版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1/06/263.報導內容:興櫃博智電子(8155)昨(25)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並在明(27)日送件申請上櫃,最快可望年底掛牌。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有關本公司送件日期之報導,係屬媒體臆測,本公司並未作上述資訊之揭露,實際上櫃申請時程將視公司實際狀況向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請上櫃,特此說明。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25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通過本公司100年度資本公積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通過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 (5)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6)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8)通過訂定「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9)通過董事兼任,解除競業禁止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仁寶電腦工業(股)公司法人董事及代表人:張永青董事、翁宗斌董事 金寶電子工業(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沈軾榮董事 獨立董事:王威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股東會依公司法第209條決議通過,解除上列董事目前所擔任其他公司職務的競業禁止之限制,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張永青董事 沈軾榮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 (2).仁寶系統貿易(昆山)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兼總經理 (3).仁寶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張永青總經理 (4).仁寶電腦(重慶)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兼總經理 (5).仁寶企業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張永青董事兼總經理 (6).東莞凱寶電子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長 (7).泰金寶光電(蘇州)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長 (8).泰金寶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長 (9).泰金寶電通(蘇州)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長 (10).泰金寶精密塑膠(吳江)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長 (11).泰金寶精密塑膠(東莞)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長 (12).裕發精密塑膠(上海)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長 (13).金寶電子(上海)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 (14).泰金寶電子(蘇州)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 (15).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兼總經理 (16).金寶電子(北京)有限公司:沈軾榮董事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同豐東路988號。 (2).仁寶系統貿易(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同豐東路988號。 (3).仁寶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綜合保稅區A區第三大道25號。 (4).仁寶電腦(重慶)有限公司:重慶市渝北區兩路寸灘保稅港區空港功能區D區D01。 (5).仁寶企業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區盛隆街6號。 (6).東莞凱寶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沙頭村。 (7).泰金寶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江興東路2288號。 (8).泰金寶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胜浦路288號出口加工區B區。 (9).泰金寶電通(蘇州)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鹿金路688號。 (10).泰金寶精密塑膠(吳江)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江興東路2288號。 (11).泰金寶精密塑膠(東莞)有限公司: 中國大陸東莞市長安鎮烏沙社區李屋興發南路35號A棟1號。 (12).裕發精密塑膠(上海)有限公司:中國大陸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德堡路 273 57 廳房。 (13).金寶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茂興路90號11樓C座11C。 (14).泰金寶電子(蘇州)有限公司:中國江蘇省吳江市經濟開發區江興東路2288號。 (15).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沙頭村。 (16).金寶電子(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63號衛星大廈14層1409房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仁寶電腦工業(中國)有限公司:生產影像管監視器、液晶監視器、筆記本電腦、 塑膠外殼及相關零部件,銷售公司自產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 (2).仁寶系統貿易(昆山)有限公司:從事電腦及電子零組件相關產品的批發、零售及 進出口業務。(涉及許可證的憑許可證經營) (3).仁寶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筆記型電腦、行動電話,PDA及相關 零配件,並提供售後服務。 (4).仁寶電腦(重慶)有限公司:研發、生產及銷售筆記本電腦及其相關零配件,並提供 相關維修及售後服務等。 (5).仁寶企業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企業管理諮詢、教育訓練、商務信息諮詢、財稅 顧問、投資顧問、投資管理等。 (6).東莞凱寶電子有限公司:電子產品製造業。 (7).泰金寶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生產電子產品,產品為電腦產品。 (8).泰金寶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生產及銷售電子產品,產品為電腦週邊產品及電子相關產品。 (9).泰金寶電通(蘇州)有限公司:生產電子產品,產品為電腦週邊及通訊產品。 (10).泰金寶精密塑膠(吳江)有限公司:生產塑膠零件。 (11).泰金寶精密塑膠(東莞)有限公司:生產塑膠零件。 (12).裕發精密塑膠(上海)有限公司:生產塑膠零件。 (13).金寶電子(上海)有限公司:技術服務業。 (14).泰金寶電子(蘇州)有限公司:生產電子產品,產品為通訊產品。 (15).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電子產品製造業。 (16).金寶電子(北京)有限公司:技術服務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202.公司名稱:博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99年度財報損益表會計科目重分類,更正如下: 第5頁損益表-99年度 利息費用原金額$6,639,更正為$8,225 其他原金額$2,736,更正為$1,150 100年度財報損益表會計科目重分類,更正如下: 第5頁損益表-99年度 利息費用原金額$6,639,更正為$8,225 其他原金額$2,736,更正為$1,150 6.因應措施:更正財報並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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