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齊科技(上)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4/05/0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明穎 吉點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京元 創傑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盧啟昌 光群雷射科技(股)獨立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明穎 吉點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京元 創傑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盧啟昌 光群雷射科技(股)獨立董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合本公司於103年5月6日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因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同董事會,擬依規定聘任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三人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5/21~106/05/208.新任生效日期:104/05/06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審計委員任期為104/05/06-107/05/05
1.發生變動日期:104/04/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滕有梅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故辭去本公司監察人職務。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5/21~106/5/2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3/19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2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2,931,318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董監酬勞(元):1,181,374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11,813,74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4/02/102.公司名稱:九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母子公司間沖銷金額調整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訊並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每月營業收入淨額:56,659仟元更正後:每月營業收入淨額:56,124仟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5/0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水利路81號二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2)監查人審查本公司一○三年決算表冊報告。(3)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案。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承認案。(2)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1)修定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3)修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修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修定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5)修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案。(6)擬請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7)擬請全體股東放棄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原股東可認購權利案。四、選舉事項:提前全面改選董監事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3/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5/06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72之1條規定,受理1%以上股東提案權期間自民國104年2月26日至民國104年3月9日止,以書面為之。受理股東提案處所:九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市水利路81號七樓之1)。
1.發生變動日期:104/02/0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為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決議設置審計委員會,並制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另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之姓名、簡歷及任期等相關資訊,於104年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後成立審計委員會,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3/10/22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變更營業地址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將公司營業地址自新竹市水利路81號5樓之1遷移至新竹市水利路81號7樓之1。
1.事實發生日:103/10/222.發生緣由:公告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聘任薪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擬聘任林京元、盧啟昌、吳明穎先生。(二)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起算至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三)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1.事實發生日:103/10/222.發生緣由:(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3年10月22日董事會決議申請興櫃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二)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4,059,6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40,596,900元。(三)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比率為1:1,即舊普通股股票一股換發新普通股股票一股。本次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舊股票相同。(四)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3年11月18日起至103年12月17日止。2.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1月17日。3.股票無實體換發日:103年12月18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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