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擎生技製藥(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9/11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83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08,340,000元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36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86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931,724,000元整。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9月5日至101年9月10日(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9月6日至101年9月10日(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9月11日至101年9月12日(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9月11日(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9月13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9月14日中午12:00前四、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101年9月17日
1.事實發生日:101/09/11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361號函辦理並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0,83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8,34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36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86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 931,724,000元整。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C7版2.報導日期:101/09/103.報導內容:智擎生技與美國夥伴Merrimack合作的胰臟癌新藥…上市後全球銷量可望上看18-20億美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工商時報C7版所登載資料關於本公司癌症新藥上市後全球銷量,係純屬為該媒體善意之推估,謹此說明特予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08/31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08/31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香格里拉遠東國際大飯店3樓遠東宴會廳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簡介及概況、產品介紹、未來風險說明及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pharmaengine.com/upload/news/12083101.wmv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人說明會簡報相關內容將依規定於召開當日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1/08/29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連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3)連絡電話:(02)2702-3999
1.事實發生日:101/08/29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民權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灣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松江分行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1/08/243.報導內容:智擎生技(4162)敲定9月18日掛牌上櫃,掛牌現增價暫訂80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工商時報B4版所登載資料於公司上櫃時間及掛牌現增價格,係本公司暫定之時程及價格,本公 司將和輔導券商元富證券討論適當之上櫃時間及現增價.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08/31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08/31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香格里拉遠東國際大飯店3樓遠東宴會廳(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1號3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簡介及概況、產品介紹、未來風險說明及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pharmaengine.com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人說明會簡報相關內容將依規定於召開當日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13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或預期整體貢獻及發展潛力等,由總經理擬 訂後,提報董事長、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准,並呈報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為之。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每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 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數為1,2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普通股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2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時發行,以發行當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 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若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以發行當 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 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權利期間: (1) 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8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 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 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 比例。 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與期間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例 屆滿2年(即第3年起) 50% 屆滿2年起24個月 每屆滿一個月,累積最高可行使比例則增加1/48 屆滿4年(即第5年起)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獎懲實施辦法 等重大過失或違反職務承諾書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 收回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 自願離職、退休、資遣、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內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 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 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 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第三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 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 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除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不受第五條 第二項第三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 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 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發展需求,轉任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之關係企業認股權人,得經本 公司董事長於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 時限,惟該認股權憑證仍以存續期間為限。 (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 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如辦理現金增資、 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 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註: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
1.發生變動日期:101/08/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法人監察人玉晟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李忠良:慧友電子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明照,臺北醫學大學藥學院院長;元大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明正,元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本公司101年股東臨時會監察人補選結果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0股;819,00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24~102/06/238.新任生效日期:101/08/13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132.發行股數:普通股10,834,000股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8,340,000元5.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處理,唯實際發行價格將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訂定之。 6.員工認購股數:1,625,000股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9,209,000股由原股東優先認購;部分原股東同意全數放棄提撥供作本公司股票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之用。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9,209,000股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NA13.最後過戶日:NA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16.股款繳納期間:將另行公告。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將另行公告。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將另行公告。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將另行公告。2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為配合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案。(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認股基準日、股款 繳納期間、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等相關事宜,已由101/08/13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待董事長決定後將另行公告之。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1/08/13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補選監察人案,新任名單如下許明照;元大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明正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C7版2.報導日期:101/08/073.報導內容:該媒體所載「智擎生技昨日(6)宣佈,與法國Nanobiotix公司結盟…….預估3年內將投資約5,700萬美元 (約新台幣16.7億元)之內容。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未來3年投資1至2項新專案金額,目前規劃101至103年公司新專案之 研發費用及授權金合計約新台幣2.8億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說明如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智擎公司與法國Nanobiotix S.A.公司共同簽署 NBTXR3亞太地區獨家授權與合作契約1.事實發生日:101/08/0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法國Nanobiotix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1/08/0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智擎公司與法國Nanobiotix S.A.公司共同簽署NBTXR3之亞太地區獨家授權與合作契約,NBTXR3目前正 進行第一期人體臨床試驗中。Nanobiotix S.A公司專精於開發具前 瞻性的放射線治療(radiotherapy)技術,NBTXR3為該公司開發提升 放射線治療技術系列中之第一個產品,該技術除了可以讓放射線治 療更容易殺死腫瘤細胞外,還可以使腫瘤周圍的健康組織受到較少 的影響或傷害。NBTXR3在現有的癌症放射線標準治療中,可以扮演 一重要的角色,來彌補現今放射線治療的不足。目前全世界大約有 50%的癌症病人接受放射線治療,因此NBTXR3能在已經成熟且龐大的 放射線治療癌症市場,創造利基性的需求。依據雙方所簽署的授權 與合作契約內容,智擎公司取得NBTXR3在台灣、中國大陸、日本、 韓國、印度、澳洲及其他亞太地區國家之開發與商品化之獨家授權 。智擎公司將給付Nanobiotix S.A.公司美金一百萬元之簽約金 (upfront payment)、及共計可達美金五千六百萬元之未來開發成 功上市及銷售階段性授權金(milestone payment);並在NBTXR3 上市後,智擎公司將依照其在授權區域內之淨銷售額分級,支付 Nanobiotix S.A.公司最高可達兩位數百分比的權利金(royalties) 。此外,智擎公司將依據雙方同意的開發計畫及時程,負責NBTXR3 在三種不同適應症上的臨床試驗開發。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智擎公司之未來發展應有正面之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引進新專案授權與合作契約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13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101/07/12重大訊息-本公司監察人李忠良自請辭職,本公司於101/08 /13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新任監察人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補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1/08 /13召開股東臨時會選出新任監察人
1.發生變動日期:101/07/1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忠良 慧友電子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自請辭職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29 ~ 102/06/238.新任生效日期:NA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042.公司名稱:智擎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0年度股東會年報內容,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年報46-47頁)6.因應措施:修正並重新上傳100年度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1/06/28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本公司100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虧撥補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 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6.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 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8版2.報導日期:101/06/283.報導內容:東洋….的轉投資事業智擎生技,也可望於8月份上櫃掛牌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經濟日報C8版所登載資料關於公司上櫃時程,係媒體自行推估。本公司將和輔導?商元富證券討論適當之上櫃時程。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榮錦 董事長,蕭英鈞 董事,陳啟祥 董事簡伯武 董事,林欣誼 董事,葉常菁 董事,賴坤鴻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利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與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