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成國際藥業(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1/29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2/12/3_102/12/9(2)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248元(3)公開承銷數量:11,305,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4)過額配售數量:1,600,000股(5)過額配售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4.15%(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96,800,000元
公告序號:1主旨: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申請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10月9日證櫃審字第10201013341號函核准。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33,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875號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並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股票上櫃買賣開始日為102年12月3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二、茲將上櫃買賣相關資料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代碼:4180(三)上櫃股份:(1)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99,306,22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93,062,230元整。(2)本次增資申請上櫃股款繳納憑證:13,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33,000,000元整。(3)累計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112,606,22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126,062,230元整。(4)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6)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買賣開始日期:102年12月3日。三、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2年12月3日(星期二)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四、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五、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1/26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875號函辦理並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13,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33,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8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48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3,298,400,000元整。
1.事實發生日:102/11/19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875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唯實際發行價格將依詢價圈購結果訂定之。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2年11月20日至102年11月25日(2)公開申購期間:102年11月21日至102年11月25日(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1月27日至102年11月28日(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2年11月26日(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2年11月28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1月29日四、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102年12月2日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B82.報導日期:102/11/183.報導內容:聯合晚報B8,報導標題「大和證喊買安成藥」報載內容「外資大和證券首評興櫃股后安成藥(4180),......,每股就有機會一口氣大賺15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聯合晚報B8報載內容均係記者或券商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相關資訊應以主管機關公告及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1/15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銀行南內湖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銀行圓山分行(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國泰世華銀行瑞湖分行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2/10/2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10/2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2樓(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12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凱基證券邀請,參加其舉辦之法人座談會,說明公司簡介與營運概況。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0/25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Dexilant之學名藥申請案與原廠Takeda之專利訴訟,經美國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初審結果,判決Takeda之美國專利7,737,282號有效且本公司之學名藥侵犯該篇專利。6.因應措施:本公司不同意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初審判決,擬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3版2.報導日期:102/10/153.報導內容:自由時報C3版,報導標題「花旗喊進安成藥業 目標價420元」報載內容「過去外資罕見對興櫃股票發表研究報告,......,而該產品將是明年安成主要的營收來源之一。」報導標題「生技股續夯 現增申購中籤率低」報載內容「生技股熱潮,......,隨著興櫃股王安成(4180)將在下月轉上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自由時報C3版所報載有關本公司營運資訊及上櫃掛牌時程均係券商及媒體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本公司相關營運資訊及上櫃掛牌時程應以主管機關公告及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2/10/1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10/16 _ 102/10/1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加坡及香港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凱基證券邀請參加於新加坡及香港舉辦之法說會,說明產業概況及本公司營運模式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0/01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2)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作為辦理股票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3)通過本公司擬訂定「民國102年度第2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據此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通過本公司擬於美國設立子公司。(5)通過同意修改本公司與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及TEVA PHARMACEUTICALS CURACAO,NV對於抗癌特殊學名藥產品之合作開發與銷售合約。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第八屆第十八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作為辦理股票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0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3,3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33,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216元溢價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1,995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8.公開銷售股數:11,305,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暨本公司102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有股東全部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原有股東按照原股份比例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如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須予修正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公告本公司第八屆第十八次董事會決議訂定本公司「民國102年度第2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據此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012.預計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600,000股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二)既得條件:各項指標說明如下:1.指標A:到職(1)獲配對象: 本公司新聘任之重要員工。(2)既得時點: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後10日時。(3)既得比例:既得時點達成時可既得100%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屬於本指標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若指標A之獲配對象於既得時點未在職時,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2.指標B:年資。(1)獲配對象:對本公司營運業務發展有重要貢獻之員工。(2)既得時點:i.時點一: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後1年時。ii.時點二: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後2年時。(3)既得比例:時點一可既得5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時點二可累計既得100%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屬於本指標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若指標B獲配對象於既得時點未在職時,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三)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新股。(四)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2.其他終止僱傭關係(含無須預告的終止勞動契約、停職、免職及資遣):除上述原因外,因其他原因致本公司與員工間勞動契約關係終止者,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3.退休: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退休生效日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4.留職停薪及育嬰假: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於留職停薪或育嬰假始日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惟董事會核准者不在此限,其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理授權董事會決議之。5.一般死亡:除本五條第(四)項第5款所述之職業災害死亡外之其他死亡均視為一般死亡。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6.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或死亡而無法繼續任職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但若因該員工對公司貢獻卓著、忠誠盡職等特殊情形,並經董事會核准者不在此限,其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處理授權董事會決議之。7.調職:如員工請調或經本公司指派轉任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自願離職人員方式處理。8.就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因前開各項所列事由所致之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按原始發行價格收買並予以註銷,惟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9.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違反第六條第(二)項的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公司之代理授權,本公司有權向員工按原始發行價格收買未符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5.員工之資格條件:(一)員工之資格條件:以本公司之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被給予之員工及其得獲配股份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如有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二)得獲配之股數:單一員工累計持有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及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其中單一員工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加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發行累計取得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數額,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三之限額。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以本公司興櫃掛牌日101年11月5日至第八屆第十八次董事會議前一日102年9月30日之興櫃成交均價為NT$218,及加計102年底本公司現金增資後之預估總發行股數數額共計112,599,797股,設算每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NT$208,暫估發行後費用化金額合計NT$124,800,000,以預估既得期間1至2年估算,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03年NT$97,032,000及104年NT$27,768,000。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
1.事實發生日:102/08/23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接獲通知,本公司於日前向美國FDA提出產品Intermezzo的學名藥申請,並對橘皮書中的專利提出Paragraph IV認證,原廠及專利權人(Purdue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L.P., Purdue Pharma L.P.,and Transcept Pharmaceuticals,Inc.)因此對公司提出專利侵權訴訟。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此專利侵權訴訟係法規程序,因產品尚未上市,故無侵權賠償問題。
1.傳播媒體名稱:Money DJ理財網2.報導日期:102/08/053.報導內容:Money DJ理財網,報導標題「OTC掛牌家數下半年可望加速,全年目標50家」報載內容「至於興櫃人氣廠商安成藥,也已通過外部審查,即將進入內審階段,最快9月有機會排入上櫃審議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Money DJ理財網報載內容均係媒體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相關資訊應以主管機關公告及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30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與生產Amrix藥品的原廠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達成和解協議,Teva將撤銷對本公司所提出Amrix藥品的專利侵權訴訟並授權本公司生產的學名藥產品於專利到期前於美國銷售。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22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訂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14、15頁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資料、第59頁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分紅等資訊、第84頁最近二年度主要供應商及銷貨客戶之增減變動原因及第88頁重要契約。6.因應措施:修訂後之年報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年報(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2/06/2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06/20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仁愛路四段296號15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以及產業介紹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2/06/10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1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二、選舉事項:(1)本公司監察人補選案---當選人為漢友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香雲、楊弘仁三、討論事項:(1)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2)通過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3)通過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修訂案(4)通過為上櫃前預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擬請原有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5)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選舉事項原為補選監察人一席,因於股東常會前監察人缺額增至二席,經股東提案修正選舉事項改為補選監察人二席,並經投票表決通過,故本次股東常會補選監察人二席。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監察人:漢友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香雲(凱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2)監察人:楊弘仁(敏盛醫控(股)公司董事、亞太健康(股)公司副執行長、敏盛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長、中原醫管(股)公司董事長、可信科技(股)公司董事長、十陸(股)公司董事、博思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信東生技(股)公司董事、大學光學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明達醫學科技(股)公司董事、敏盛綜合醫院院長、智能醫學科技(股)公司監察人、瑪科隆(股)公司董事長、?云健康科技(股)公司董事長、雷特捷(股)公司董事、博輝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舊任辭職,故補選2席監察人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1)監察人:漢友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香雲,選任時持股數207,090股(2)監察人:楊弘仁,選任時持股數0股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1/08/02-104/08/018.新任生效日期:102/06/10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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