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銳澤實業(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11/0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112年11月06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
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自112年11月7日起至112年12月06日截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尚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逕與本公司財務部
洽詢催繳期間繳納股款相關事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南路二段76號9樓;
電話:(03)5500958】,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2.發生緣由:
本公司112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112年11月06日截止,惟有部份原股東
及員工於繳款截止期限前,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
(2)自112年11月7日起至112年12月06日截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尚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逕與本公司財務部
洽詢催繳期間繳納股款相關事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南路二段76號9樓;
電話:(03)5500958】,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1.事實發生日:112/10/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
一、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2/11/17
二、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南路二段76號9樓之1)
三、報告事項:無
四、承認事項:無。
五、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六、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第七屆董事7席案。
七、其他議案:(1)解除本公司第七屆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無。
九、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19
十、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1/1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
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
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電話:02-23892999)
(2)依據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持有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名單,受理期間為112年10月04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止,受理提名處所為本公司財務
部(302054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南路二段76號9樓之1)。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2年10月
13日17時前提出﹝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第七屆董事候
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3)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3.因應措施:
一、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2/11/17
二、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南路二段76號9樓之1)
三、報告事項:無
四、承認事項:無。
五、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六、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第七屆董事7席案。
七、其他議案:(1)解除本公司第七屆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無。
九、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19
十、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1/17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臨時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
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
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電話:02-23892999)
(2)依據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持有本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名單,受理期間為112年10月04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止,受理提名處所為本公司財務
部(302054新竹縣竹北市嘉豐南路二段76號9樓之1)。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2年10月
13日17時前提出﹝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第七屆董事候
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3)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1.事實發生日:112/09/27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普通股1,1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000,000元。
(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05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11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99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
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
,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23。
(12)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10/31~112/11/0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2年08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2
年09月19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120009717號函
申報生效。
(2) 停止過戶期間:112年10月19日~112年10月23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
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親自辦理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電話
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
(3)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9/27。
(4)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新竹分行。
(5)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忠孝分行。
2.發生緣由:
(1)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發行股數:普通股1,1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000,000元。
(5)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05元溢價發行。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11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新股總額90%計99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8)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者,由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
者視為放棄,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
,授權董事長另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9)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23。
(12)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10/31~112/11/06。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經本公司112年08月0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2
年09月19日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新字第1120009717號函
申報生效。
(2) 停止過戶期間:112年10月19日~112年10月23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
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親自辦理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電話
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
(3)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9/27。
(4)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北富邦銀行新竹分行。
(5)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銀行忠孝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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