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嘉光電(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一路二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106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2)民國106年度營業報告(3)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4)民國106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民國106年度已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6)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二.承認事項:(1)承認民國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民國106年度盈餘分派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087.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7年3月31日起至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4月10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一路二號。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07年5月9日至6月5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股利分派情形(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適用)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誤植1.事實發生日:107/02/27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植股利分派情形(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適用)之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更正前內容: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5更正後內容: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6.因應措施:更新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9,880,000(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其他應敘明事項: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7/01/16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一、通過本公司補選獨立董事乙席案。二、通過本公司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之限制案。三、通過訂定本公司民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開會相關事宜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開會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1/16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7/03/05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一路二號4.召集事由:選舉暨討論事項(1)補選獨立董事乙席案(2)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之限制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2/0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3/05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2月5日下午五時前親自或郵寄蓋有原留印鑑之提名文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並取得回執聯。【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2)提名受理處所: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室【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苗栗縣竹南鎮科東一路二號】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暨召集人、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暨召集人異動及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1.發生變動日期:106/12/2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施敏雄/台灣信用評等協會理事長、台灣信託協會理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5.異動原因:逝世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5/11/21~108/11/20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9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2/3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12/29獲悉獨立董事施敏雄先生逝世消息,特此公告。缺額席次將於最近一次股東會進行補選事宜。
更正本公司103到106Q2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及財報XBRL申報資訊1.事實發生日:106/09/02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3到106Q2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更正資訊如下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1.更正第5頁 資產負債表存貨金額:更正前662,816仟元,更正後662,812仟元 資產負債表其他流動資產金額:更正前10,869仟元,更正後10,873仟元2.更正第33頁 應收帳款之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更正前90天,更正後30∼120天 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更正前 103年12月31日 90天以下 $ 9,509 91至180天 4,840 181至360天 998 合 計 $ 15,347 更正後 103年12月31日 90天以下 $ 98,291 91至180天 17,925 181至360天 5,869 合 計 $ 122,0853.更正第34頁 十一、存貨: 更正前 103年12月31日 製 成 品 $ 416,338 在 製 品 100,026 原 物 料 146,448 更正後 103年12月31日 製 成 品 $ 422,833 在 製 品 100,026 原 物 料 139,9534.更正第35頁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機器設備:更正前4至10年,更正後2至11年5.更正第36頁 十五、其他資產 更正前 103年12月31日 流動 暫付款 $ 7,394 其他 3,475 $ 10,869 更正後 103年12月31日 流動 暫付款 $ 7,394 其他 3,479 $ 10,8736.更正第57頁至58頁 二八、關係人交易 (一) 營業收入 更正前 關係人類別 103年度 關聯企業 $ 5,415 更正後 關係人類別 103年度 實質關係人 $ 5,415 (二) 進貨 更正前 關係人類別 103年度 關聯企業 $ 95,829 更正後 關係人類別 103年度 實質關係人 $ 95,820 (三) 應付關係人款項 更正前 關係人類別 103年度 關聯企業 $ 13,541 更正後 關係人類別 103年度 實質關係人 $ 13,5417.更正第62頁 附表一、為他人背書保證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被背書保證對象:E.O.I. (BVI) CO., LTD. 更正前$90,338,更正後$180,285 被背書保證對象: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更正前$30,075,更正後$95,976 被背書保證對象:Excellence opto. Inc. 更正前$37,386,更正後$37,584 被背書保證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 更正前$89,738,更正後$89,040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被背書保證對象:E.O.I. (BVI) CO., LTD. 更正前$89,910,更正後$90,810 被背書保證對象: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更正前$30,075(美金1,000仟元), 更正後$60,000(美金2,000仟元) 被背書保證對象:Excellence opto. Inc. 更正前$37,386,更正後$37,584 被背書保證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 更正前$89,738,更正後$89,040 實際動支金額: 被背書保證對象:E.O.I. (BVI) CO., LTD. 更正前$9,131(美金303仟元), 更正後$9,495(美金300仟元) 被背書保證對象: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更正前$30,100,更正後$31,650 被背書保證對象:Excellence opto. Inc. 更正前$37,716,更正後$37,980 被背書保證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 更正前$91,733,更正後$94,950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被背書保證對象: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更正前 2%,更正後 4% 註8:更正前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係不超過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核閱或 查核財務報表所載淨值之百分之二十,惟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背書保證限額係不超過 淨值之百分之三十。更正後 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係不超過最近一期經 經會計師核閱或查核財務報表所載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註9:更正前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係不超過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核閱或查核財務報表所 載淨值之百分之四十。更正後 本公司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係不超過最近一期經會計師 核閱或查核財務報表所載淨值之百分之四十。8.更正第69頁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交易人名稱 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往來對象 EXCELLENCE OPTO. INC. 交易往來情形 應收票據及帳款 更正前$369,908,更正後$367,907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1.更正第5頁 資產負債表應收帳款金額:更正前117,439仟元,更正後115,361仟元 資產負債表應收帳款-關係人金額:更正前369,174仟元,更正後371,252仟元2.更正第30頁至31頁 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更正前: 10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非關係人 $ 140,681 減:備抵呆帳 ( 23,242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6/08/31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5/07/01~106/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6/08/3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8/14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一、通過本公司民國106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二、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聘任案三、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四、通過擬授權董事長與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過額配售及協調特定股東於掛牌日起,一定期間不得賣出股票之協議書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8/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賴坤鴻/東生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郭宗賢/佑明電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6/08/14~108/11/207.新任生效日期:106/08/1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19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訂本公司105年度年報第46頁。6.因應措施:修訂之105年度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13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12月~106年03月資金貸與資訊,更正資訊如下104年12月貸與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140,605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短期融通資金:更正前140,605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期末餘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140,605仟元,更正後139,907仟元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74,045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426,368仟元,更正後174,045仟元備註:註11說明更正前:1: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淨值10%2.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淨值30%3.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為準更正後:1.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40%2.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40%105年1月貸與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140,605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短期融通資金:更正前140,605仟元,更正後0仟元期末餘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140,605仟元,更正後142,064仟元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74,045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426,368仟元,更正後174,045仟元備註:註11說明更正前:1: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淨值10%2.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淨值30%3.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為準更正後:1.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40%2.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40%105年2月貸與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140,605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期末餘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74,045仟元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426,368仟元,更正後174,045仟元備註:註11說明更正前:1: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淨值10%2.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淨值30%3.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為準更正後:1.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40%2.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40%105年3月1.貸與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140,605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 期末餘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51,141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426,368仟元,更正後151,141仟元2.貸與對象:EXCELLENCE OPTO.SAPAIN S.A 編號:更正前2,更正後0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9,924仟元,更正後12,793仟元 期末餘額:更正前12,873仟元,更正後12,793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9,924仟元,更正後10,531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75,808仟元 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426,368仟元,更正後527,423仟元 3.備註:註11說明 更正前: 1: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淨值10% 2.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淨值30% 3.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為準 更正後: 1.聯嘉光電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10% 2.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40% 3.聯嘉光電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30% 4.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40%105年4月1.貸與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 期末餘額:更正前142,123仟元,更正後140,60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175,808仟元,更正後151,141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527,423仟元,更正後151,141仟元2.貸與對象:EXCELLENCE OPTO.SAPAIN S.A 編號:更正前2,更正後0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9,924仟元,更正後12,793仟元 期末餘額:更正前12,873仟元,更正後12,793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9,924仟元,更正後10,592仟元 3.備註:註11說明 更正前: 1:聯欣豐光電(深圳)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不得超過淨值10% 2.聯欣豐光電(深圳)資金貸與他人總額不得超過淨值30% 3.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
1.事實發生日:106/07/13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4年12月~105年12月背書保證資訊,更正資訊如下104年12月1.被背書保證對象:Excellence Opto,Inc.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37,386仟元,更正後37,584仟元2.被背書保證對象:E.O.I.(BVI)CO.,LTD.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89,910仟元,更正後185,325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前46,493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39,423仟元,更正後39,390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0.03,更正後0.073.被背書保證對象:聯欣豐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30,075仟元,更正後60,000仟元4.被背書保證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89,738仟元,更正後183,555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前48,930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48,930仟元,更正後49,238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0.03,更正後0.075.被背書保證對象: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更正前284,245仟元,更正後83,585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0.00,更正後0.72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更正前568,490仟元,更正後167,171仟元6.備註:註4說明 更正前: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 更正後: 1.聯嘉光電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 2.Excellence Opto, Inc.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0% 3.聯嘉光電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 4.Excellence Opto, Inc.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105年1月1.被背書保證對象:E.O.I.(BVI)CO.,LTD.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46,493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前46,493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39,423仟元,更正後40,140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0.03,更正後0.072.被背書保證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48,930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前48,930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48,930仟元,更正後50,175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0.03,更正後0.073.補公告被背書保證對象: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資訊 編號: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Excellence Opto, Inc. 被背書保證對象: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4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更正前未揭露,更正後83,585仟元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未揭露,更正後60,000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前未揭露,更正後60,000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未揭露,更正後0仟元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更正前未揭露,更正後0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未揭露,更正後0.63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更正前未揭露,更正後167,171仟元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N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Y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N4.備註:註4說明 更正前: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 更正後: 1.聯嘉光電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 2.Excellence Opto, Inc.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0% 3.聯嘉光電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 4.Excellence Opto, Inc.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105年2月1.被背書保證對象:E.O.I.(BVI)CO.,LTD.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46,493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前46,493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39,423仟元,更正後39,888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0.03,更正後0.072.被背書保證對象:東莞聯嘉光電有限公司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更正前48,930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更正前48,930仟元,更正後94,515仟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48,930仟元,更正後49,860仟元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更正前0.03,更正後0.073.補公告被背書保證對象: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背書保?IMG SRC="/WF_SQL_XSRF.html">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7/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NT$74,850,000元,每股配發0.5元。4.除權(息)交易日:106/07/275.最後過戶日:106/07/3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7/3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8/048.除權(息)基準日:106/08/049.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最後過戶日為假日,請股東提前於106年7月28日營業日辦理股票過戶手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106年8月25日。
1.發生變動日期:106/07/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CAI ASIA LTD.,代表人:宋文傑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該法人董事請辭。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11/21~108/11/2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年07月05日接獲辭任書,該法人董事因整體業務考量自民國106年07月04日起辭任董事(包含其代表人宋文傑亦於同日解任)。
1.股東會日期:106/06/222.重要決議事項:報告事項(1)民國105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2)民國105年度營業報告。(3)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4)民國105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5)民國105年度已赴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報告。(6)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報告。(7)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承認事項(1)通過承認民國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通過承認民國105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暨選舉事項(1)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3)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4)補選獨立董事乙席案。選舉結果:獨立董事當選名單:郭宗賢(5)通過同意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郭宗賢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6/06/22~108/11/207.新任生效日期:106/06/22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獨立董事:郭宗賢選任時持股數0股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郭宗賢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獨立董事 郭宗賢擔任:(1)佑明電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本公司106年06月22日股東常會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之限制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6/22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郭宗賢/佑明電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補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6/22~108/11/208.新任生效日期:106/06/2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6/06/1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06/16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1 時 1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鷺誼廳(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 2 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介紹本公司之營運概況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與106/06/07召開之法人說明會相同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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