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懋生物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預計於104年2月12日選舉之三席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3年12月23日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提送104年2月12日股東臨時會討論決議。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及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及場所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3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4/02/12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4樓之7會議室4.召集事由:如下(一)報告事項:(1)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2)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二)討論事項暨選舉事項:(1) 選舉三名獨立董事及增選監察人一名。(2) 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之限制。(3) 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擬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分認之權利。(4) 訂定「集團企業、特定公司及關係人交易作業管理辦法」。(5) 訂定「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6)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1/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2/12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相關事宜如下:(1)股東提名資格:本次股東臨時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者。(2)受理期間:104年1月5日起至104年1月15日止。(3)受理場所:科懋生物科技(股)公司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4樓之6)。(4)獨立董事應選名額:3人。(5)檢附文件: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當選後願任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
1.事實發生日:103/12/172.發生緣由:說明鉅亨網新聞內容一、報導內容(1)鉅亨網有關報導本公司104年度每股盈餘將從5元起跳。(2)鉅亨網報導本公司登錄興櫃股本為3.4億元。二、本公司說明(1)該報導有關預估本公司104年度每股盈餘,係屬法人自行推估,本公司不予評論,實際財務資訊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2)該報導所稱本公司登錄興櫃股本為3.4億元係該報導誤植,本公司正確登錄興櫃股本應為4.25億元。(3)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佈。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2/17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3.因應措施:(一)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12/17(三)(二)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30~16:00 (14:00來賓報到)(三)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KGI凱基證券總部大樓(台北市明水路700號12樓)(四)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興櫃前法人說明會(五)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3/10/212.發生緣由:董事會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103年5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管理辦法」。(二)本公司103年10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三)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成員:江傳箕先生、張鴻仁先生及張春雄先生。(四)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任期,任期自103年10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選任日起至104年11月3日止。
1.事實發生日:103/10/212.發生緣由:壹、依據本公司於103年10月 17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40120號函准予公開發行,及本公司103年10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已發行股份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並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事宜。貳、公告事項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已發行之普通股4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25,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1股換發新股1股。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全面換票基準日:103年12月7日。(二)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3年12月3日至103年12月12止。(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3年12月2日。(四)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自103年12月15日起。(五)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2.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蓋妥留存股代之原留印鑑於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之申請書。(3)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股票領取單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參、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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