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斯科生物科技(上)公司公告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7/05/0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05/0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櫃買中心11樓多功能資訊媒體區(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櫃買中心舉辦之興櫃公司業績說明會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符合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7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8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9,744,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5500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1,214,40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7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214,4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12,144,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改,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改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股東常會事宜(補充盈餘分配案、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及刪除原討論事項(七)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1號1樓(台灣研發型生技新藥發展協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106年度營業報告。(二) 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 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案。(四)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案。(五)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案。(六) 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案。(七)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案。(八) 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案。二、承認事項(一) 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 106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 修訂「公司章程」案。(二)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三)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四)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五) 初次上櫃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現金增資優先認購之權利案。(六) 選任三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監察人案。(七)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八) 訂定「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107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一)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受理時間:107年4月13日至107年4月23日。(三)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16號3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5-1號1樓(台灣研發型生技新藥發展協會)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 106年度營業報告。(二) 監察人審查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 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案。(四)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案。(五)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案。(六) 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案。(七)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案。(八) 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案。二、承認事項(一) 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 106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一) 修訂「公司章程」案。(二) 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三)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四) 初次上櫃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現金增資優先認購之權利案。(五) 選任三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監察人案。(六)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七)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八) 訂定「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107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一)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二)受理時間:107年4月13日至107年4月23日。(三)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316號3樓)。
1.傳播媒體名稱:(1)經濟日報C6版(2)工商時報B4版2.報導日期:107/01/193.報導內容:(1)實驗動物養殖龍頭樂斯科(6662)衝刺新南向,今年將啟動印度擴廠,力拚二年後當地實驗用大小鼠供應量達50萬隻,為台灣養殖規模逾一倍,屆時帶動營運翻倍成長,加上印度當地售價較國內高,對毛利率拉抬效益顯著,獲利表現將超越營收表現。……(2)樂斯科(6662)搶攻東協實驗動物商機,董事長陳振忠表示,繼在泰國、印度成立公司後,也規畫將在印度海得拉巴、孟買、新德里再興建3座新廠,進度最快海得拉巴新廠預計投資500萬∼600萬美元,2年後投產。……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有關媒體報導,皆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2)媒體報導有關營收及獲利等相關數據及其他訊息,純屬媒體推估,特此澄清。(3)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2/292.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12/29(五)(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台豐大樓,6D會議室(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11號六樓)。
1.事實發生日:106/12/01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二、本公司於106年9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其後續之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作業等事項,屆時將由董事長視實際作業進度再另行公告。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6/12/09~106/12/23止。(2)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6/12/13。(3)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106/12/25。(4)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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