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超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 :98/08/102.發生緣由:莫拉克颱風3.處理過程:不適用。4.預估可能損失:不適用。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加強督導颱風期間公司之門窗安全 及宣導公司人員安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 公告內容 壹、本公司經民國98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 利新台幣140,967,500元及資本公積70,483,75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21,145,1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另提撥員工股票紅利49,999,998元 ,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383,222股(其發行股數以經會計師查核之97年度財 務報告淨值每股20.98元為計算基礎),共計發行23,528,347股。業經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7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4338號函核准發行 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3.F401010國際貿易業。 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0億元整,分為2億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27,225,000元整,分為142,722,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二路12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62,508,470元整,分為166,250,8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1.股東股票股利:計新台幣211,451,2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1,145,125股,每仟股無償配發148.155511股,每股面額10元。 (1)盈餘新台幣140,967,500元,轉增資發行14,096,750股,每仟股無償配發98.770341股。 (2)資本公積新台幣70,483,750元,轉增資發行7,048,375股,每仟股無償配發49.385170股。 2.員工股票紅利:計新台幣49,999,998元(其發行股數以經會計師查核之97年度財務報告淨值每股20.98元為計算基礎),共計發行2,383,222股,每股面額10元。 3.合計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3,528,3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1)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48.155511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一股,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員工股票紅利為2,383,222股,按員工配股辦法規定配發。 九、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股票以無實體發行。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並上興櫃買賣,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一)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70,483,75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93851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自98年9月17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肆、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為98年8月21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8年8月17日起至98年8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8月14日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8/16郵戳日期為憑)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另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執行期間:98年07月24日起至98年08月21日止。伍、股票過戶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陸、特此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98/06/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和成欣業(股)公司-法人代表:胡立平(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高級專員) 董事 匯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胡秀杏(匯宏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秀敏(中華開發工業銀行協理) 董事 金河國際(股)公司-法人代表:江榮國(景發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監察人 欒祖望(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輪機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和成欣業(股)公司 董事 匯揚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江榮國(景發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監察人 藍英瑛(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採購)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14,921,910股、監察人235,054股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5/05/29~98/05/288.新任生效日期:98/06/1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4/9,監察人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09/06/2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投資大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1200萬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4500萬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1200萬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4500萬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6000萬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43.91%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3.06%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68.59 %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4500萬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04.99%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4.12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0.04%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5年度(千元):-31,294 96年度(千元):222,621 97年度(千元):256,863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分批付款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欒祖望(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輪機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藍英瑛(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採購)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235054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098/06/10~101/06/098.新任生效日期:98/06/10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監察人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8/06/1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振旻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林振旻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新昌路58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均為法人代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8/06/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欒祖望(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輪機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藍英瑛(移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採購)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169054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098/06/10~101/06/098.新任生效日期:98/06/10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監察人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8/06/102.重要決議事項: A.照案通過承認本公司9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照案通過承認本公司97年度「盈餘分配」案。 C.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D.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E.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F.照修正案通過盈餘、資本公積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G.照案通過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H.全面改選獨立董事、董事及監察人案。 選舉結果當選名單如下: (1)獨立董事當選名單:王慕軍、后祥雯共二席 (2)董事當選名單:徐正民、賴振武、林振旻、和成欣業(股)公司、江榮國、匯揚創業投資(股)公司、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公司共七席 (3)監察人當選名單: 李政信、邱亭文、藍英瑛共三席 I.照案通過解除新選任獨立董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98/06/1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賴振武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賴振武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董事、統盟電子(無錫)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蘇州市新昌路58號、江蘇省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芙蓉中三路160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均為法人代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06/102.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6/10 (2)選舉董事長: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推舉徐正民董事當選董事長
1.發生變動日期:98/06/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金河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江榮國(景發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900,000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098/06/10~101/06/098.新任生效日期:98/06/10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1/9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8/03/2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秀山、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文紋、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98/03/23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698860分機43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3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0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平鎮市南豐路261號2樓。4.召集事由:A.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案報告。B.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C.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3.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4.修改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D.選舉事項:全面改選獨立董事、董事及監察人案。1.討論事項(二):討論擬解除新選任獨立董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2.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07.其他應敘明事項: A.停止過戶暨停止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起始日期:98/04/12 B.停止過戶暨停止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截止日期:98/06/10 C.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98/04/08-98/04/17 D.受理場所: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二路十二號志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財務部。 E.有關本公司盈餘分配相關內容擬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40日前 ,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公告。
1.事實發生日:97/12/19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母、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537422(4)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927193(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10086(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37278(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694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因業務需要,向銀行融資而為其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2153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6019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俟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償還銀行融資(2)日期:俟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償還銀行融資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4.2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總額之比率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9.4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7/12/17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方蘇立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樹傑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江忠儀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恆昇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本公司因新增統盟公司投資,基於集團發展及母子公司合併報表編製作業,決定由原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改為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7/12/17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尊重會計師專業,依其審計準則公報規定辦理。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7/12/03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97年12月03日報導”光電板需求太弱,志超延長災後復工時間,同業思跟進。志超的平鎮廠區今年二度發生火災,恢復正常需要2週,近期志超的經營團隊正考慮要將這次慘遭祝融侵蝕的平鎮廠,停工時間持續拉長。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平鎮廠3樓廚房,11/26上午發生火警,係屬小區域之火災。目前各製程產線已恢復生產運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2.報導日期:97/11/263.報導內容:鉅亨網97年11月26日報導”PCB廠冬季傳統旺季常見的工安意外,...,志超科技平鎮廠今天上午由廠房3樓廚房引發火警,...,志超對此一廠區也將暫時停工約10天。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平鎮廠3樓廚房,昨天(11/26)上午發生火警,係屬小區域之火災。目前已有部份製程產線恢復正常運作,並積極於近期恢復全面正常運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97/11/262.發生緣由:本公司平鎮廠3樓廚房,今日上午發生火警。3.處理過程:本公司平鎮廠3樓廚房,今日上午發生火警,隨即已將火勢控制由於發生時已即時控制,廠區人員亦立即疏散,並未發生人員受傷。實際起火原因尚須消防當局鑑定。因屬小區域之火災,除部份配電工程管路有影響外對公司生產並無重大影響。目前正積極快速恢復該產線之正常運作。4.預估可能損失:目前需消防當局保險鑑定,相關程序需1~2天。廠內之機器設備無影響。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待保險公司鑑定。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加消防宣導,建立良好的消防聯繫網。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廠房、固定資產、存貨等已投保,理賠金額待保險公司鑑定。
1.事實發生日:2008/11/19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投資大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美金2150萬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蘇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2550萬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2150萬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經營印刷電路板之產銷。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2550萬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4800萬元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28.66%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5.82%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9.61%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2550萬元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8.35%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3.72 %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31.67%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94年度(千元):0 ; 95年度(千元):-31,294 ; 96年度(千元):222,621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分批付款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統盟電子(股)公司私募普通股股票2.事實發生日:97/10/22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51,685,274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5.48元;合計金額:新台幣283,235,302 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統盟電子(股)公司;與公司之關係:被投資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私募現金增資。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取得日期:97年6月26日;取得交易金額新台幣135,450,000元;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交付或付款條件:一次付清 ; 契約限制條款:無 ;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私募現金增資認股、取得新股 ;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按私募現金增資認股金額認購 ; 決策單位:董事會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數量:86,900,763股;金額:新台幣465,020,917元;持股比例:48.20%;權利受限情形: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12.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總資產比率:7.15% ; 股東權益比率:16.50% ;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 1,095,588仟元1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股權投資14.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否15.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的每股淨值:6.72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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