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超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98/12/2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徐正民-董事長 代理發言人:陳志弘-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發言人:陳世金欣-行政處處長 代理發言人:趙榮華-業務處副處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98/12/238.新任者聯絡電話: 發言人:03-4698860#400 代理發言人:03-4698860#27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232.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8年度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731,360,000元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並訂定98年12月24日為增資基準日。
主旨: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申請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8年 11月27日 臺證上字第0980030249號函核准備查。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 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28,550,000元,發行普通股22,855,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12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 09800642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為98年12月25日並終止興櫃買賣。二、茲將上市買賣相關資料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代碼:8213 (三)上市股份: (1)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171,399,847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 新台幣1,713,998,470元。 (2)本次現金增資上市股款繳納憑證:計22,8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計新台幣228,550,000元。 (3)累計上市總股數:共計194,254,8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 新台幣1,942,548,470元 (4)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 (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6)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買賣開始日期:98年12月25日。三、本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訂於98年12月25日(星 期五)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 帳戶,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 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四、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 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五、特此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2.報導日期:98/12/163.報導內容:時報資訊98年12月16日報導”志超預估,明年營收有機會較今年成長20%.......”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該報導為媒體自行臆測,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8/12/15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98年12月15日B3版報導”志超今年EPS上看5元........明年志超如果可以順利達到8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該報導係屬媒體、法人自行臆測。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14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TPT INTERINTIONAL CO., LTD.(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96918(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63782(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63782(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融通資金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875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6735.計息方式:按三個月LIBOR加0.9%固定計息,自借款日起每三個月支付一次6.還款之:(1)條件:借款到期以現金償還,亦得提前償還(2)日期:自撥款日起計算一年到期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14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98/12/09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98年12月09日報導”由日盛證券輔導志超科技(8213-TW),預計於本月下旬正式上櫃掛牌交易。.......”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輔導證券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案於98年11月3日經由交易所審議委員會通過,並於98年11月17日交易所董事會通過,目前已收到交易所核備函相關上市作業進行中。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8/12/072.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28,550,000元,發行普通股22,8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98年12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6423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8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28,55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3,428,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85%,計19,427,000股,經本公司96年6月21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皆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供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2)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 (A)員工認股繳款期間:98年12月18日至98年12月22日。 (B)詢價圈購繳款日期:98年12月22日。 (C)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98年12月17日。 (D)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98年12月23日 (E)詢價圈購期間:98年12月14日至98年12月17日。 (F)公開申購期間:98年12月15日至98年12月17日。 (G)增資基準日:98年12月24日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98/12/15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台北市明水路700號12樓)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說明公司簡介、概況、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4.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開時間為98年12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函報同意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已公開發行股票計普通股166,250,847股,每股面額 10元,總額新臺幣1,662,508,47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主辦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市股票乙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11/19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2,855,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228,550,000元6.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32元,實際承銷授權董事長依當時市場情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3,428,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第28-1條規定與本公司96年6月21日股東會決議提撥約85%計19,427,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證交法第28-1條規定與本公司96年6月21日股東會之決議通過原股東皆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供辦理上市前之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資金、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及其他有 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 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 (2)本次增資案擬授權董事長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 其增資基準日。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2.報導日期:98/11/163.報導內容:鉅亨網98年11月16日報導”...志超科技的股票上市案,已接獲來自金管會的核准函...”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股票上市案於98年11月3日經由交易所審議委員會通過,目前尚未接獲金管會核准函,而相關上市時程係屬媒體臆測。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公告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普通股暨上興櫃買賣日期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 年10月1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54095 號函暨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本公司96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98年11月09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 認股股數20,000股。本公司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 於民國98年11月 12日(星期四)起直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 日起以無實體上興櫃買賣。三、本次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四、特此公告。
台灣證券交易所於98年11月03日召開之第493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審議結果—通過,其審議結論如下:本案建議董事會請該公司除應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後,同意其股票上市:(一) 最近三年度及申請(98)年度前三季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二) 投資統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緣由、持股比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揭露與統盟之交易事項並評估其合理性。(三) 該公司98年9月30日合併負債比率達65.39%偏高,請說明其原因及對每股獲利之影響,且對公司財務風險及營運風險偏高,公司因應之措施。 有關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相關基本資料如下: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桃園縣平鎮市平鎮工業區工業二路12號申請上市時資本額:1,662,508,470元董事長:徐正民總經理:陳志弘輔導上市之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稅前純益: 95年度:433,902仟元96年度:777,427仟元97年度:730,961仟元稅後每股盈餘(追溯調整後):95年度:3.93元/股96年度:4.62元/股97年度:3.89元/股主要業務:印刷電路板之製造及銷售。市場結構:內銷12.11%、外銷87.89%。全體董事持股比率:董事9席,占13.96%。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監察人3席,占0.63%。
臺灣證券交易所訂於11月3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第493次會議,將審議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請股票上市案。有關該公司之基本資料如下: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負責人:董事長徐正民2.公司地址:桃園縣平鎮市平鎮工業區工業二路12號3.實收資本額:1,662,508仟元4.主要產品:印刷電路板5.稅前純益:97年度---730,961仟元6.每股稅後盈餘:97年度---3.89元
1.事實發生日:098/10/262.公司名稱: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酬金公開說明書之部分內容及修正部份文字說明。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開說明書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8213)於98年9月28日向臺灣證券交易所送件申請股票上市,本年度截至今(28)日共計有16家國內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志超科技(股)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如下:一、公司負責人:董事長徐正民二、公司地址: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二路十二號三、實收資本額:1,662,508仟元四、主要產品:印刷電路板五、稅前純益:97年度:730,961仟元六、每股稅後盈餘:97年度:3.89元
主旨: 公告本公司98年增資股票發放暨上興櫃買賣 公告內容 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8年盈餘暨資本公積暨員工分紅增資發行新股股票發放暨上興櫃買賣公告一、本公司民國98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 新台幣140,967,500元及資本公積70,483,75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21,145,1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另提撥員工股票紅利49,999,998 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383,222股(其發行股數以經會計師查核之97年度 財務報告淨值每股20.98元為計算基礎),共計發行23,528,347股。業經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7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4338號函核准發 行在案,並奉呈經濟部98年9月4日經授商字第09801203490號函核准增資變 更登記在案。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98 年09月25日(星期五)起上興櫃買賣並同日發放。三、茲將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股數:142,722,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1,427,225,0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股數:23,528,3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235,283,470元。 (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166,250,8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1,662,508,470元。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無,本次增資新股以無實體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博 愛路35號4樓;電話:02-23610262)。四、本次增資新股訂於98年09月25日(星期五)起以無實體上興櫃買賣並同日發 放,發放方式如后: (一)已採集保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由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發放當日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 帳戶,請 貴股東自行至往來券商登摺即可。 (二)未採集保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敬請各股東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 戶,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集保存 摺影本,填寫後附之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原留印鑑, 自98年09月25日起駕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登錄轉撥暨領取事宜,貴股東如尚未繳回 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者,務請於辦理登錄轉撥時一併繳交。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98/09/17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8/09/1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申請轉上市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98/09/175.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本會計師意見,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之內部控制有效性判斷項目判斷,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財務報導 及保障資產安全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於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至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設計及執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可維持有效性;志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所出具謂經評估認為其上述與財務報導及保障資產安全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係有效設計及執行之聲明書,在所有重大方面則屬允當。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2.報導日期:98/08/123.報導內容:鉅亨網98年08月12日報導”TFT LCD光電板旺到爆,志超科技擬訂9月申請IPO年底前掛牌...。”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目前仍在申請上市櫃的輔導與準備中,將視營運狀況,擇期送件申請上市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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