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健(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9/05/2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富鈐(威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威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富鈐(威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威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原任期屆滿,由新任董事會推選續任。6.新任生效日期:109/05/2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 公司公告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 止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富鈐董事長、林瑞圳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長:陳富鈐威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林瑞圳(1)威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惠渠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表決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 公告訂定除息基準日暨現金股利發放事宜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5/2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034,40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2141元4.除權(息)交易日:NA5.最後過戶日:109/06/1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6/1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08.除權(息)基準日:109/06/20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09/07/0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4/172.公司名稱:威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利分派情形公告所摘錄之公司章程部分誤植為未經今年股東會通過之內容。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第十九條:本公司股利政策係參酌營運狀況、資金需求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等,股東紅利總額不低於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二;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更正後:第十九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本公司股利政策係參酌營運狀況、資金需求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等;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惟若現金股利低於0.1元,得不予發放。
1.事實發生日:109/03/032.公司名稱:威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一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9年3月3日決議通過發放員工酬勞新台幣1,192,719元及董事酬勞795,146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2)本案經109年3月3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常會。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09/03/03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41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27,765,28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3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F棟3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8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二)承認事項:(1)承認108年度決算表冊及營業報告書案(2)承認108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選舉事項:補選董事案(四)討論事項:(1)「公司章程」修訂案(2)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4)擬申請本公司股票上櫃案(5)辦理現金增資供初次上櫃公開承銷,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五)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8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提案受理期間:109年3月20日至109年3月30日止下午四時止(應於受理期間截止前送達)股東提案受理處所:威健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盈任管理處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台基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 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108年度股利分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034,4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 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108年度員工酬 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1.事實發生日:109/03/022.公司名稱:威茂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持有子公司之持股比例:99.79%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持股比例:0%5.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之一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109年3月2日決議通過發放員工酬勞新台幣137,224元及董監酬勞91,483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2)本案經109年3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常會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 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 常會相關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0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8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8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08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選舉暨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2.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3.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7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已於109年3月2日重訊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提案受理期間:109年3月18日起至109年3月27日下午四時止(應於受理期間截止前送達)股東提案受理處所:威茂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
1.發生變動日期:109/02/2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江金棟先生/本公司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8/06/10~111/06/09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2/072.公司名稱:威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106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2頁之部分內容,獨立董事鄭聖穎、李筱敏符合會計師專業資格;(2)107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1頁之部分內容,獨立董事鄭聖穎、李筱敏符合會計師專業資格。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後將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1/302.公司名稱:威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109年4月16日起,將改委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業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9年1月22日保結稽字第1090000943號函覆准予備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9年4月1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營業地址及連絡電話詳列如后: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連絡電話:(02)3393-0898
1.事實發生日:109/01/092.公司名稱:威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109年4月16日起,改委由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9年4月1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領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營業地址及連絡電話詳列如后: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連絡電話:(02)3393-0898
1.事實發生日:109/01/092.公司名稱:威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準。6.因應措施:相關變更程序作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公司公告其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部分使用)(3)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40號12樓之1(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7樓2.事實發生日:108/12/31~108/12/31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a.實際租賃面積:約129.34坪b.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198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5,580,000元(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a.實際租賃面積:約141.44坪b.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09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6,156,000元(3)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40號12樓之1a.實際租賃面積:約92.95坪b.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721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2,412,000元(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7樓a.實際租賃面積:約68.95坪b.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624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1,548,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漢津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關聯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運所需。(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465,000元(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部分使用)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513,000元(3)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40號12樓之1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201,000元(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7樓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129,000元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估價金額:3年期之使用權資產價值為新台幣14,528,43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謝典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營運使用,並考量交通便利性、群聚效應。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12月18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12月18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業於民國108年12月31日完成簽署租賃契約事宜。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7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3.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85號10樓之1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91號17樓2.事實發生日:108/12/31~108/12/31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7(1)實際租賃面積:約252.69坪(2)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07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10,980,000元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1)實際租賃面積:約115.73坪(2)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10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5,040,000元3.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85號10樓之1(1)實際租賃面積:約99.71坪(2)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572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2,052,000元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91號17樓(1)實際租賃面積:約67.28坪(2)每單位價格: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817元(含稅)(3)交易總金額:三年新台幣1,98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漢津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運所需。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7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915,000元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420,000元3.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85號10樓之1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171,000元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691號17樓租金每3個月一期,每次支付新台幣165,000元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估價金額:3年期之使用權資產價值為新台幣18,560,399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謝典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煥發)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租賃房屋之目的是為營運使用,並考量交通便利性、群聚效應及此地為生技科學園區人才集結地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12月17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12月17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業於民國108年12月31日完成簽署租賃契約事宜。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8/12/2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茵茵,法務。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方韶瓏,管理處專案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8/12/208.新任者聯絡電話:(02)6616-00019.其他應敘明事項:舊任者於108/12/20起為新任稽核主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部分使用)(3)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40號12樓之1(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7樓2.事實發生日:108/12/18~108/12/18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0樓之5a.實際租賃面積:約129.34坪b.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198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NA(2)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2樓之8a.實際租賃面積:約141.44坪b.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1,209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NA(3)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540號12樓之1a.實際租賃面積:約92.95坪b.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721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NA(4)高雄市鼓山區明誠四路8號7樓a.實際租賃面積:約68.95坪b.每單位價格:擬租賃金額每月每坪租金新台幣624元(含稅)c.交易總金額:NA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漢津股份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關聯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營運所需。(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尚未簽署契約。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估價資料(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2)估價金額:3年期之使用權資產價值為新台幣14,528,43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謝典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9)北市估字第000149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營運使用,並考量交通便利性、群聚效應。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8年12月18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8年12月18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本次威茂(股)公司之董事會(108年12月18日)係通過擬繼續向關係人承租事宜,預計租賃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共三年,並已委請中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估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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