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鋼聯(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7/252.公司名稱: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上傳之104年度個別財務報告及105年度合併與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更正後對損益並無影響。更正內容如下:(1)更正104年度個別財務報告:1.關係人金額修正,更正第21頁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餘額及第54頁應收帳款 明細表2.關係人金額修正及修正關係人類別,更正第41及42頁附註二十三3.增加質抵押土地金額,更正第42頁附註二十四4.增加捐贈說明,更正第42頁附註二十五。5.調整營業成本明細表,更正第59頁(2)更正105年度個體財務報告:1.修改現金流量表存貨及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表達,更正第8頁、第9頁及 第35頁附註二一2.修改機器設備增添、重分類金額,更正第22頁附註十3.修改應付租賃款公允價值,更正第36頁附註二三4.修正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金融資產餘額及敏感度分析,更正第38頁5.修改關係人背書保證金額,更正第41頁6.補上股票代碼:6581,更正第0頁(封面)7.修改營業成本表,更正第53頁(3)更正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1.修改現金流量表存貨及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表達,更正第9頁、第10頁及 第36頁附註二一2.修改機器設備增添、重分類金額,更正第24頁附註十3.修改應付租賃款公允價值,更正第37頁附註二三4.修正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金融資產餘額及敏感度分析,更正第39頁5.修改關係人背書保證金額,更正第42頁6.補上股票代碼:6581,更正第0頁(封面)6.因應措施:上述所作更正並不影響損益,發佈重大訊息說明後,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252.公司名稱: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公告本公司7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改投資子公司財務預算案。6.因應措施:補充說明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相關事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1)簡述105/08/04原公告申報內容:主旨:董事會決議通過於台灣設立轉投資子公司-更正董事會和監察人通過日期及加入子公司名稱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轉投資子公司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權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200,000,000元(暫訂)。交易相對人:轉投資子公司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關係:本公司持股100%交付或付款條件:待轉投資子公司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設廠地點確認後,本公司再行投入資金。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董事會決議。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新台幣1,200,000,000元(暫訂)、持股比例:100%、權利受限情形:無。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1.佔總資產比例:59.23%2.佔股東權益比例:79.70%3.營運資金:-115,987千元4.資金來源:向銀行融資。5.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營運拓展所需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安定化與再利用煉鋼還原渣。(2)依據106/07/24董事會決議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鋼公司)於105年7月參與工業局線西西三區土地招標並得標,於106年7月開始進行交地事宜,經建廠小組一年之評估及規劃,本處理廠之投資、興建及營運工作需作修正,重新計算及分析各項財務相關指標,供其瞭解財務及經營管理能力。原預算通過金額為12億元整,今依實際發包金額及新增或刪除之項目另行彙整財務預算,建廠總金額修正為新台幣17億元整。(3)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計畫總資金需求為17億元,資金來源本公司自有資金及向銀行融資共10億元以及台鋼公司向銀行融資7億元。(4)本事項已於106/07/24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第1項第13款發布重大訊息;經內部評估後,以同法規第33條第1項第23款,公告申報並轉重大訊息。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6/07/24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5/04/01~106/03/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上市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6/07/24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6/07/242.投資計劃內容:子公司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鋼公司)建廠財務計畫。3.預計投資投入日期:105年迄今至107年底。4.資金來源:本公司自有資金及向銀行融資共10億元及台鋼公司向銀行融資7億元。5.具體目的:處理煉鋼廠產生之還原碴及本身之爐碴。6.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投資子公司台鋼公司財務預算案已於第7屆第10次董事會討論案案二通過。原通過建廠總金額為12億元,經評估後需修正為17億元。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7/1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丕宇、業務二處經理,中鼎工程公司 助總工程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到職日異動7.生效日期:106/07/178.新任者聯絡電話:04-7586136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106/06/16公告張丕宇經理預計於106年7月1日起就任,因故自106年7月17日始就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6/07/1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志恒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副教授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補選任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6/07/1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11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營運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6/06/1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丕宇、業務二處經理,中鼎工程公司 助總工程師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因應組織發展需要7.生效日期:106/07/018.新任者聯絡電話:04-75861369.其他應敘明事項:業務二處經理業經本公司106年6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 並於106年7月1日起就任。
1.發生變動日期:106/05/22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志恆,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副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遞補缺額。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9/22~108/09/218.新任生效日期:106/05/2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22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6/07/13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永豐棧酒店3樓劍橋廳(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689號)4.召集事由:一、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提請 公決。 (二)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提請 公決。 (三)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 公決。二、選舉事項 (一)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乙席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6/14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7/1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6/05/1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添晉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規劃與管理研究所教授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之因素請辭。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5/09/22~108/09/21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11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年5月10日接獲獨立董事張添晉先生之辭職書,自106年5月10日接獲當日辭任生效。
1.發生變動日期:106/05/10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添晉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規劃與管理研究所教授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之因素請辭。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5/09/22~108/09/218.新任生效日期:NA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6年5月10日接獲薪資報酬委員張添晉先生之辭職書,自106年5月10日接獲當日辭任生效。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A14T版2.報導日期:106/05/093.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派車至桃園清理整治場址離場污染土壤,並懷疑本公司運土於鄰近土地濫倒乙事。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於106年5月9日指出由本公司派車到桃園運土於鄰近土地濫倒乙事,係屬不實報導,本公司承攬污染土壤至本公司再利用,皆依環保局規定上網申報清運數量及再利用數量,符合法規要求且如採用本公司清運機具皆配置有GPS及時追蹤系統,任何報導或言論請善盡查證之責,以免以訛傳訛嚴重影響本公司信譽。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執行長2.發生變動日期:106/05/0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明儒,本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因應組織發展需要7.生效日期:106/05/048.新任者聯絡電話:04-758613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0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明儒,本公司執行長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豐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06/5/4~106/5/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30,0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10元交易總金額:300,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投資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普通股股份50,000,000股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持股比例:100%權利受限情形:無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占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21.74%占本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6.77%營運資金數額:188,011仟元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100%轉投資子公司現金增資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7.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6年5月4日18.監察人承認日期:民國106年5月2日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0.其他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標準1.事實發生日:106/05/04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台鋼資源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直接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02727(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5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需求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0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5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合約規定(2)日期:依銀行合約規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00545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38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2.3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1/192.捐贈緣由:本公司與彰化縣伸港鄉公所為共同確保彰化縣伸港鄉之環境品質,並增進雙方和諧與繁榮,依95年11月03日簽訂「彰化縣伸港鄉公所敦親睦鄰環境保護協定書」及彰化縣伸港鄉公所伸鄉清字第1040005065號函,105年度累計對伸港鄉公所現金支付捐贈16,694,841元。3.捐贈金額:16,694,841元。4.受贈對象:彰化縣伸港鄉公所。5.與公司關係:無。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累積對同一對象捐贈金額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告營業收入淨額百分之一以上。
1.傳播媒體名稱:中國時報A5版、聯合報A6版、自由時報A12版2.報導日期:106/04/263.報導內容:有關本公司銷售之氧化鋅與日前查獲戴奧辛雞蛋相關乙事。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於106年4月24日踢爆內幕,直指本公司所販售的氧化鋅產品,出售給領有飼料許可證的業者陸昌化工及鋅安化工,於添加在飼料產品再販售給雞農後,引發戴奧辛毒雞蛋的食安風暴等語,此經多家媒體於網路新聞公開報導,均與事實不符,本公司依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之諭令,特此澄清說明如下:一、本公司所生產的氧化鋅產品純度為72-75%,目前國內銷售陸昌及鋅安兩家化工廠客 戶,做為原料產製高純度氧化鋅、碳酸鋅等產品售予輪胎業或鞋業之添加劑,絕無用 於飼料添加劑之用途。二、本公司與陸昌及鋅安所簽訂之銷售合約條款,其中第二條即明訂:「買方不得將賣 方產品直接或間接加工、添加、製造使用於農業、食品、飲品、藥品、或飼料等相關 用途之產品,亦不得將賣方產品直接或間接轉售給製造前述用途產品之廠商,買方如 有違反上述約定,賣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買方並應負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顯 見雙方已明文約定不得將本公司的產品,用於農業、食品、飲品、藥品、或飼料等相 關用途之產品,亦不得將賣方產品直接或間接轉售給製造前述用途產品之廠商;此外 ,本公司於氧化鋅產品所有包裝外標籤亦明確標示:「禁止用於食品、飼料、藥物」 ,足認本公司於合約及產品外包裝上,均明文約定及標示不得用於食品、飼料與藥物 上。三、是依上述,本公司已善盡生產產品銷售應有之社會責任,未來也將持續秉持此原則 ,於銷售前後明示客戶有關於鋼聯產品之正確使用用途與禁用範圍。本公司鄭重呼籲 ,任何報導或言論請善盡查證之責,以免以訛傳訛嚴重影響本公司信譽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4/2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 新台幣339,812,616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6/05/095.最後過戶日:106/05/1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5/1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158.除權(息)基準日:106/05/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6/04/20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一)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5年度盈餘分配表案。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 (二)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 (三)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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