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劍麟(上)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決議配發股東現金紅利90,349,560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二、茲將發放現金股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11/24董事會決議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現金股利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不適用 5、最後過戶日:100/11/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2/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2/05 8、除權(息)基準日:100/12/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分配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股配發1.5元(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預計於100年1月19日起由本公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資由公司支付。三、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2主旨:更正本公司發放100年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決議配發股東現金紅利90,349,560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1.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二、茲將發放現金股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11/24董事會決議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現金股利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不適用 5、最後過戶日:100/11/3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2/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2/05 8、除權(息)基準日:100/12/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分配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股配發1.5元(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預計於100年12月20日由本公司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資由公司支付。三、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0年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內容:1、本公司100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可分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90,349,560元,每股配發1.5元。2、本公司訂定相關日期如下:(1) 最後過戶日:100年11月30日。(2) 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100年12月1日 至 100年12月5日。(3) 除息基準日:100年12月5日。(4) 現金股利發放日:100年12月20日。
1.董事會決議日:100/08/0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子公司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進能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韋宇5.異動原因:職務調動6.新任生效日期:100/08/1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0/05/06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邱繼盛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戊昌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漢期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杜佩玲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業務發展及內部管理所需,本公司自一百年度起變更簽證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0/05/06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充分回答。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召開民國一百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場所.期間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1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3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1公告內容:一、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二、開會日期:100/06/21 下午2點整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98號19樓四、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3五、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1六、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2.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四)選舉事項:(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七、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百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年六月二十ㄧ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一百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四時卅分前親臨或郵寄至(郵寄過戶以四月二十二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登記,電話(02)2586-5859,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八、自一百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年四月二十五日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九、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十、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前38日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十一、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二、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主旨: 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98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7年度可分配盈餘分配現金股利60,233,040元,每股配發1元。二、經本公司98年7月31日董事會決議,茲訂定:。(1) 最後過戶日:98年8月3日。(2) 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98年8月4日 至 98年8月8日。(3) 除息基準日:98年8月8日。(4) 現金股利發放日:98年8月21日。三、辦理過戶手續:(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98年08月3日 16時30分 前(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巿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586-5859(3)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之權利。四、現金股利訂於98年8月21日以匯款或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五、特此公告。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8/06/23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明陽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鄭戊水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蕭英嘉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戊昌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配合業務發展及內部管理所需,本公司自九十八年度起變更簽證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8/06/24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充分回答。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8/02/02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蕭翠慧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賴明陽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賴明陽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鄭戊水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因內部人事調整,自民國九十七年年報起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由蕭翠慧會計師及賴明陽會計師,變更為賴明陽會計師及鄭戊水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無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8/01/21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無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在榮獲多項獎譽與國際認證後,劍麟股份有限公司更上層樓,獲頒QM9004 經營績效卓越驗證,由劍麟總經理黃正忠、汽車零件事業部總經理陳韋宇一同接 SGS台灣檢驗科技公司副總裁黃世忠頒證;會中並邀請中原大學教授江瑞清講述 QM9004 與國家品質獎對於企業經營績效提升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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