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泰福(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10/25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06年5月17日臺證上二字 第1061701747號函核准。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00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06年7月13日臺證上二字第 1061702411號函 及106年10月3日臺證上二字第106001812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06年10月26日,並自 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10/24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6/10/26~106/11/01 (2)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72元 (3)公開承銷數量:20,700,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500,000股 (5)過額配售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2.42%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6,0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6/10/24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23,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 新台幣72元, 總額為新台幣1,656,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美國中國信託銀行 (3)現金增資基準日:106年10月24日
1.傳播媒體名稱:106年10月20日工商時報B4版報導2.報導日期:106/10/203.報導內容:標題:近半年生醫掛牌亮點,鎖住資金46.6億、10/26上市 泰福抽籤熱內文:「泰福的目標市場是優先鎖定最大單一市場的美國地區,加上其開發的藥品,最快2019年即可望上市下,未來營運備受看好。」等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藥物開發進度等相關事宜,請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藥物開發具有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之特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06/10/19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06年7月13日臺證上二字第1061702411號 函及106年10月3日臺證上二字第106001812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由本公司與證券承銷商依市場狀況 、承銷方式及詢價圈購結果議定後,訂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72元整,合計募 集資金總額為新臺幣1,656,000,000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及承銷價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6/10/06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及承銷價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23,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230,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民國106年07月13日臺證上二字第1061702411號函申報生效及民國106年10月3 日臺證上二字第1060018129號核准延長募資期間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並經董事會同意通過發行普通股新股 總數10%計2,300,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20,7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 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 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股票市場狀況 及依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由本公司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4)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繳款期間: (一)詢價圈購期間:106年10月13日~106年10月18日 (二)公開申購期間:106年10月16日~106年10月18日 (三)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6年10月19日~106年10月20日 (四)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6年10月23日 (五)詢價圈購扣款日期:106年10月23日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6年10月23日~106年10月24日 (七)增資基準日:106年10月24日(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價款及存儲專戶機構(更新106.07.19公告)1.事實發生日:106/10/03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 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簽約日期:106/10/03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 員工股款代收股款機構:美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簽約日期: 106/10/03 (4)委託存儲專戶行庫: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
代子公司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TX05計畫專案臨床試驗CRO費用及授權簽署合約1.事實發生日:106/10/032.公司名稱: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生物相似藥TX05(Herceptin Biosimilar)已於2017年9月28日正式 函覆美國FDA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執行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台灣 泰福董事會通過增加授權金額,在不超過美金六千萬元(含)上限內,授 權台灣泰福董事長全權處理與CRO洽談委託臨床試驗計畫、議價及合約簽 訂等後續一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藥物開發具有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之特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傳播媒體名稱:商時報媒體報導2.報導日期:106/09/293.報導內容: 標題:改採詢圈方式承銷新股 泰福新藥報喜 內文:「應用於大腸直腸癌及肺癌的TX16,則已獲美國FDA同意進行一期臨床,預計 明年啟動收案。」等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本公司研發中生物相似藥TX16已於106年1月6日經美國FDA同意進行健康受試者 之人體第一期臨床試驗,現已進行試驗中,相關研發進度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 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正式函覆美國食品 藥物管理局(FDA)有關研發中生物相似藥TX05(Herceptin Biosimilar)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並可開始進行本項試驗1.事實發生日:106/09/282.公司名稱: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持股100%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於2017年9月28日正式函覆美國FDA針對研發中生物相似藥 TX05(Herceptin Biosimilar)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計畫書,現已可開始進 行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1)受試對象:被診斷出HER2(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陽性之成年女性早期 乳癌患者。(2)預計受試者人數: 800人。(3)試驗設計主要內容: 試驗主要內容:受試者需先進行24個星期共8次療程之術前治療,以隨機雙盲的方 式分為兩個群組,分別接受TX05或原廠參考藥物Herceptin注射。於術前治療結束 後的3至6個星期,再進行腫瘤切除手術,並利用腫瘤病理切片來評估病理完全反 應(pCR)。若本公司產品TX05與原廠參考藥物之比值的95%信賴區間完全位於FDA之 要求範圍,則可視為試驗達到兩者相等性。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重組蛋白生物相似藥TX05(Herceptin Biosimilar)。 (2)用途:主要適應症為乳癌。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及產品上巿查驗登記審查(BLA)。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可開始進行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TX05產品於完成人體 第三期臨床試驗後,將向美國FDA提出藥品查驗記審查申請。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基於TX05產品未來國際合作可能性或因涉及營業機密 考量,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 預計於2020年完成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無。 (6)巿場現況: 全球每年有將近2百萬名女性被診斷罹患乳癌,而乳癌也在目前全世界常見癌症中 排名第2,其中約有20%至30%之乳癌患者為HER2陽性患者。依據IMS市場調查公司 之統計,Herceptin之美國市場2016年銷售額約為27億美元。乳癌治療方式,因症 狀不同而有不同治療方式,其中以生物藥品治療者,目前巿場有Herceptin, Avastin, Perjeta, Kadcyla等相關藥物。 (7)藥物開發具有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且並未保證 一定能成功之特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5版媒體報導2.報導日期:106/09/263.報導內容: 標題:類股利多 行情續燒 內文:「今年第4季起陸續有生技公司掛牌,除頗受矚目的上市指標案泰福-KY將於 今年11月15日前完成上市程序」等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本公司股票掛牌時程,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6/09/07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6/09/07 ~ 106/09/0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加坡及香港各機構法人辦公室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海外法人說明會,會中將說明本公司已公開之業務狀況資訊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代子公司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研發中生物相似藥TX01(Neupogen Biosimilar),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1.事實發生日:106/08/242.公司名稱: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持股100%子公司5.發生緣由: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相似藥產品TX01(Neupogen Biosimilar) 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已完成,其臨床試驗結果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1)受試對象: 健康受試者。 (2)實際受試者人數:319人。 (3)本項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執行地區:美國及加拿大。 (4)試驗內容與結果: 本項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共分為以下三項試驗,採隨機雙盲以比較本公司TX01產品 與經美國FDA核准之原廠參考藥物Neupogen(原廠藥物開發商: Amgen)之相似性、安 全性及免疫原性。 試驗1: A.試驗主要內容:單一劑量、隨機雙盲及交叉設計,以比較本公司TX01產品及原廠 參考藥物Neupogen之藥動學、藥效學 (主要評估指標)及免疫原性和安全性(次要 評估指標指標)。以血中濃度對時間所作曲線下之面積(AUC)及血中最高濃度 (Cmax)為主要之藥動學參數,並以嗜中性白血球計數之絕對值(Absolute neutrophil count, ANC)的最高值(Emax)及ANC對時間所作曲線下之面積(AUEC) ,作為主要之藥效指標。本項實驗共計有49位健康受試者。 B.試驗結果:藥動學及藥效學指標均達到生體相等性之一般原則(本公司TX01產品與 原廠參考藥物之比值的90%信賴區間完全位於80~125%生體相等性一般原則之標準區 間)。於安全性試驗方面,原廠參考藥物Neupogen常見之不良反應,其類型、反應 程度和發生頻率等,本公司TX01產品亦與其相似。本試驗亦未發現任何抗藥抗體產 生,故本公司TX01產品與原廠參考藥物Neupogen之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為結果仍屬相 似,均已達到本項試驗設計及統計數據的評估指標。 試驗2: A.試驗主要內容:多劑量、隨機雙盲及交叉設計,以比較本公司TX01產品及原廠參考 藥物Neupogen之藥效學 (主要評估指標)及免疫原性和安全性 (次要評估指標)。 以CD34+細胞計數作為主要之藥效指標。本項實驗共計有50位健康受試者。 B.試驗結果:藥效學指標已達到生體相等性之一般原則(本公司TX01產品與原廠參考 藥物之比值的90%信賴區間完全位於80~125%生體相等性一般原則之標準區間)。於 安全性試驗方面,原廠參考藥物Neupogen常見之不良反應,其類型、反應程度和發 生頻率等,本公司TX01產品亦與其相似。本試驗結果顯示,少數受試者有抗藥抗體 之產生,經檢測其抗體量極低且為短暫性即消失,亦不具中和藥性之能力,故對藥 效及安全性無任何影響。本公司TX01產品與原廠參考藥物Neupogen之免疫原性和安 全性試驗結果仍屬相似,均已達到本項試驗設計及統計數據的評估指標。 試驗3: A.試驗主要內容:多劑量、隨機雙盲及平行設計,以比較本公司TX01產品及原廠參考 藥物Neupogen之免疫原性 (主要評估指標)及安全性 (次要評估指標指標)。在免疫 原性試驗方面,係比較抗藥抗體產生之機率、數量、持久性及是否具有中和藥性。 本項試驗共計有220位健康受試者。 B.本試驗結果顯示,少數受試者有抗藥抗體之產生,然其抗體量極低且為短暫性即消 失,亦不具中和藥性之能力,抗藥抗體產生率之差異的單面95%信賴區間上限低於 預先設定10% 之非劣等指標,本公司TX01產品之免疫原性與原廠參考藥物Neupogen 相較,仍屬相似。於安全性試驗方面,原廠參考藥物Neupogen常見之不良反應,其 類型、反應程度和發生頻率等,本公司TX01產品亦與其相似。故本公司TX01產品與 原廠參考藥物Neupogen之免疫原性和安全性試驗結果仍屬相似,均已達到本項試驗 設計及統計數據的評估指標。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重組蛋白生物相似藥TX01(Neupogen Biosimilar)。 (2)用途:癌症化學療法所引起之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A.人體臨床試驗審查(IND)(已完成) B.人體第一期臨床試驗(Phase I)(已完成) C.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Phase III)(已完成,試驗細部報告準備中) D.產品上巿查驗登記申請送件及審查 (BLA)(尚未進行)(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人體臨床第三期試驗及資料分析數據完成,試驗細部分析報告及應主管機關要 求之藥品製程等文件準備中。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基於TX01產品未來國際合作可能性或因涉及營業機密 考量,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預計於2018年向美國FDA遞件申請藥品上巿查驗登記審查。
1.事實發生日:106/08/242.公司名稱: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持股100%子公司5.發生緣由:本公司代子公司於106年8月24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解盲事宜。6.因應措施:本公司代子公司於106年8月24日20點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 說明解盲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106年8月3日報導2.報導日期:106/08/033.報導內容: 標題:泰福-KY競拍流標 創新制首例 內文:「泰福為鎖定美國藥品市場的台灣生物相似藥廠,目前手中研發的生物相似藥 共有4款,預計將在2019年成為第一家將生物相似藥賣進美國的台灣生技公司, 原打算在8月17日掛牌,如今將延宕至少一個月」等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藥品銷售及股票掛牌時 程說明如下: (1)有關本篇報導本公司之藥品銷售時程及股票掛牌時程係屬媒體或法人臆測,非本 公司發佈之消息,特此澄清。 (2)有關本公司之藥品研發進度,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3)本公司因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競價拍賣合格標不足,承銷作業將擇日重新辦理 ,106年7月26日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及承銷價相關事宜重大訊息, 待時程確定後將擇期公告。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研發進度及股票掛牌時程,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之資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泰福生技公司目前營運正常,研發計畫一切照既定進度進行,現有資金足以因應 公司現行之營運需求。 (2)藥物開發具有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且並未保 證一定能成功之特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競價拍賣,因合格標不足故不開標1.事實發生日:106/08/02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競價拍賣,原定106年8月3日開標,因合格標 不足,當日確定不開標。6.因應措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第十八條之規定擇期重新競價拍賣或詢價圈購或公開申購7.其他應敘明事項:泰福生技公司目前營運正常,研發計畫一切照既定進度進行,現有資 金足以因應公司現行之營運需求。
經主管機關通知代子公司台灣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說明106年7月27日工商時報B4版媒體報導。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06年7月27日報導2.報導日期:106/07/273.報導內容: 標題:泰福8/17上市承銷價暫定100.1元 內文:工商時報載「TX01已於2016年10月進入美國FDA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預計 2017年底前完成該鄰床試驗,明年將送藥證申請,若依FDA新藥審查時程約 10~12個月推估,有機會在2019年取得藥證」等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TX01產品明年將送藥證 申請及預計時程說明如下: (1)研發藥物名稱或代號:重組蛋白生物相似藥TX01 (Neupogen Biosimilar)。 (2)用途:癌症化學療法所引起之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及生物相似藥產品上巿查驗登 記審查。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 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美國 FDA同意進行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 ,目前臨床試驗進行中。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約計為美金1,800萬元。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本公司預計於2017年年底前完成人體第三期臨床試驗 ,視未來解盲結果,再進行下一階段審查申請。依據美國FDA一般生物相似藥藥 證審查時程,預估需時10∼12個月,然依各產品特性及送件資料內容不同,其審 查時程亦會所有差異。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藥物研發進度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 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7.其他應敘明事項:藥物開發具有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審核、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之特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承銷價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6/07/26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230,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6年07月13日臺證上二字第10617024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並經董事會同意通過發行新股總額10%計 2,300,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20,7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 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 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 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 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計新台幣 230,00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 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 後簡單算數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定為每股新台幣77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 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 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3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 新台幣100.1元溢價發行。(4)本次現金增資認股之繳款期間: (一)競價拍賣期間:106年07月28日至106年08月01日 (二)公開申購期間:106年08月07日至106年08月09日 (三)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6年08月07日至106年08月11日 (四)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6年08月10日 (五)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06年08月02日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6年08月15日 (七)增資基準日:106年08月15日(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6/07/26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5年度股東會年報第37.46.49頁資料 (1)第37頁增加員工紅利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資訊 (2)第46頁增加股東會重要決議 (3)第49頁增加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資訊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6/07/252.公司名稱:泰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連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單位: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 號五樓 (3)聯絡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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