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金生能源服務(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2/01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上櫃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3/02/02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8月
30日證櫃審字第11201014321號函核准上櫃。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27日證櫃審
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1日證櫃審字第
11300003262號函核准,同意於113年2月2日起上櫃掛牌買賣,並自同日起終止
興櫃櫃檯買賣。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上櫃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3/02/02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櫃案,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8月
30日證櫃審字第11201014321號函核准上櫃。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27日證櫃審
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1日證櫃審字第
11300003262號函核准,同意於113年2月2日起上櫃掛牌買賣,並自同日起終止
興櫃櫃檯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3/01/31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02/02~113/02/19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30元
(3)公開承銷股數:5,195,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779,000股
(5)佔公開承銷股數比例:15%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23,370,000元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02/02~113/02/19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30元
(3)公開承銷股數:5,195,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779,000股
(5)佔公開承銷股數比例:15%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23,37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13/01/31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111,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24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31.42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
新台幣30元;總計新台幣189,228,64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 113年01月31日。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111,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24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31.42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
新台幣30元;總計新台幣189,228,64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 113年01月31日。
1.事實發生日:113/01/19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61,11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4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
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31.42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
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30元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61,11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4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
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31.42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
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30元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10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3/01/10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內湖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臺灣銀行中崙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
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3/01/10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內湖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臺灣銀行中崙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1.事實發生日:113/01/10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746-3797。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746-3797。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1/10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61,11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5%,計916,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部份,即5,195,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於11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
排除公司法267條第3項原股東儘先分認之適用。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
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則擬依「中華
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同時以競價拍賣
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24元
(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
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3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年1月15日至113年1月1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3年1月23日至113年1月25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月21日至113年1月24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1月24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1月26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月25日至113年1月30日。
(7)增資基準日:113年1月31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61,11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5%,計916,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部份,即5,195,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於11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
排除公司法267條第3項原股東儘先分認之適用。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
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則擬依「中華
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同時以競價拍賣
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
(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24元
(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
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30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年1月15日至113年1月1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3年1月23日至113年1月25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月21日至113年1月24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1月24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1月26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月25日至113年1月30日。
(7)增資基準日:113年1月31日。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3/01/09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
第32條第2項及第35條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19萬元整。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9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元。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查核內容改善並依勞動基準法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1月9日接獲函文通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第24條第2項、
第32條第2項及第35條規定,遭裁處罰鍰新台幣19萬元整。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9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元。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查核內容改善並依勞動基準法執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3年1月9日接獲函文通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1/04~119/08/0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國內某公司簽訂位於
雲林縣100MW儲能系統工程建置合約,合約總金額約
新台幣10.86億元(未稅),全案將依階段施工,施工時間為
簽約日後1個月內啟動~114/08/07,施工期滿後五年保固。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若本公司發生合約中所述無法繼續
完成工程事項(如技術能力不足或破產等)時,國內某公司
有權終止合約,且同意支付本公司已發生之工程費用另
加計合約總金額5%,作為本公司被終止合約之補償金。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除定期維護或第三方不可抗力因素
(如台電或政府單位停電等)外,本公司於五年保固期間內發生事故,
導致儲能系統停止運作或效率降低,促使國內某公司收入降低時,
本公司將提供效能違約補償金,效能違約補償金係依據事故發生日前30天
之每日平均收入乘以實際維修天數計算,且累積補償金上限為合約總金額5%。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未來承攬中大型業務及挹注獲利有正面效益。
10.具體目的:拓展本公司業務,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依112/11/08董事會決議辦理。
(2)實際營業收入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經
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金額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3/01/04~119/08/0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國內某公司簽訂位於
雲林縣100MW儲能系統工程建置合約,合約總金額約
新台幣10.86億元(未稅),全案將依階段施工,施工時間為
簽約日後1個月內啟動~114/08/07,施工期滿後五年保固。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若本公司發生合約中所述無法繼續
完成工程事項(如技術能力不足或破產等)時,國內某公司
有權終止合約,且同意支付本公司已發生之工程費用另
加計合約總金額5%,作為本公司被終止合約之補償金。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除定期維護或第三方不可抗力因素
(如台電或政府單位停電等)外,本公司於五年保固期間內發生事故,
導致儲能系統停止運作或效率降低,促使國內某公司收入降低時,
本公司將提供效能違約補償金,效能違約補償金係依據事故發生日前30天
之每日平均收入乘以實際維修天數計算,且累積補償金上限為合約總金額5%。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未來承攬中大型業務及挹注獲利有正面效益。
10.具體目的:拓展本公司業務,增加營收及獲利。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依112/11/08董事會決議辦理。
(2)實際營業收入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經
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金額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1/0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1/0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二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acmepointes.com/investorconference/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1/0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1/0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二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acmepointes.com/investorconference/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事實發生日:113/01/0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1/0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二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acmepointes.com/investorconference/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1/0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1/0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二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上櫃前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acmepointes.com/investorconference/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與國內某電業公司簽署太陽光電 發電系統工程建置合約之增補協議(原公告日期112/10/19)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12/12/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某電業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變更之原因:原客戶指定本公司代為採購A供應商之模組設備供本案場使用,
事後因客戶變更需求,指定本公司代為採購單價較低之B供應商模組設備,
故於112年12月19日簽訂增補協議。雖本次配合客戶需求使總工程合約金額調減,
但調減代收代付性質之採購模組,對本公司總毛利及損益並未有所影響。
5.變更之內容:
變更前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5.22億元(未稅)
變更後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3.13億元(未稅)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次變更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12/12/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某電業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變更之原因:原客戶指定本公司代為採購A供應商之模組設備供本案場使用,
事後因客戶變更需求,指定本公司代為採購單價較低之B供應商模組設備,
故於112年12月19日簽訂增補協議。雖本次配合客戶需求使總工程合約金額調減,
但調減代收代付性質之採購模組,對本公司總毛利及損益並未有所影響。
5.變更之內容:
變更前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5.22億元(未稅)
變更後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3.13億元(未稅)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本次變更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公告本公司申請延長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募集期間 業經主管機關准予備查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總額新台幣61,11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
27日證櫃審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為因應國內資本市場變動及尋求較佳的發行時點,以及考量整體公司利益及
股東權益,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延長初次
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之募集期間,並於112年11月24日接獲
證櫃審字第1120012030號函准予備查在案,同意本公司申請延長本案
募集期間至113年2月29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24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11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總額新台幣61,11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2年9月
27日證櫃審字第1120009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為因應國內資本市場變動及尋求較佳的發行時點,以及考量整體公司利益及
股東權益,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延長初次
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之募集期間,並於112年11月24日接獲
證櫃審字第1120012030號函准予備查在案,同意本公司申請延長本案
募集期間至113年2月29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1/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雪芬/本公司財務處協理/本公司財務長暨公司治理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司徒駿/本公司會計部主任/本公司會計主管代理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本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2/11/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之異動,業經112年11月0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將於112年11月9日就任。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11/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雪芬/本公司財務處協理/本公司財務長暨公司治理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司徒駿/本公司會計部主任/本公司會計主管代理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本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2/11/09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之異動,業經112年11月0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將於112年11月9日就任。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國內某公司簽訂 儲能系統工程建置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2/11/08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非關係人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國內某公司簽訂
位於雲林縣100MW儲能系統工程建置合約,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
依決議內容全權處理相關文件簽訂等事宜,有關具體合約內容,
待正式簽約日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11/08
2.公司名稱: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非關係人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國內某公司簽訂
位於雲林縣100MW儲能系統工程建置合約,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
依決議內容全權處理相關文件簽訂等事宜,有關具體合約內容,
待正式簽約日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1/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11/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75,87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3,31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59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12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0,52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52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876,03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48,72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27,31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11/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9/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275,877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3,313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59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9,12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0,52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0,528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876,03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048,72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827,315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與國內某電業公司簽署太陽光電 發電系統工程建置合約之增補協議(原公告日期111/09/30)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12/10/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某電業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變更之原因:因應客戶需求調增升壓站效能,故簽訂增補協議。
5.變更之內容:
(1)契約或承諾起迄日:
變更前:111/09/30~118/03/30(施工期滿後五年保固);
變更後:111/09/30~118/12/31(施工期滿後五年保固)。
(2)主要內容:
變更前:A.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3.28億元(未稅)
B.施工時間:111/09/30~113/03/30
變更後:A.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5.22億元(未稅)
B.施工時間:111/09/30~113/12/31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未來承攬中大型業務及挹注獲利有正面效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12/10/19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內某電業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變更之原因:因應客戶需求調增升壓站效能,故簽訂增補協議。
5.變更之內容:
(1)契約或承諾起迄日:
變更前:111/09/30~118/03/30(施工期滿後五年保固);
變更後:111/09/30~118/12/31(施工期滿後五年保固)。
(2)主要內容:
變更前:A.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3.28億元(未稅)
B.施工時間:111/09/30~113/03/30
變更後:A.合約金額:約新台幣35.22億元(未稅)
B.施工時間:111/09/30~113/12/31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公司未來承攬中大型業務及挹注獲利有正面效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實際營收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揭露資訊與會計師查核財報數為主。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焱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仲業字第1120782號
4.事實發生日:112/07/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焱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焱焱公司」)承攬本公司土方工程案,
合約約定工程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惟至工程期滿時焱焱公司仍未完工,
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並有未按圖施作、施作品質不佳及損壞現有工作物等情形,
前經本公司多次以公司函催告,仍未見改善,故本公司於112年6月30日依雙方之
承攬契約第九、十條令焱焱公司暫停履約並對其暫停付款。焱焱公司認本公司尚未
支付部分渠等已認其完工工項之工程款,故於112年7月底聲請仲裁,請求本公司
支付工程款。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收到仲裁協會來函後,諮詢外部顧問針對契約條款及相關法規意見,
並持續積極研議契約爭議解決途徑,諮詢外部顧問及仲裁協會有關該爭議
是否僅仲裁程序可循。本公司於此同時,一面評估是否僅對仲裁案件為程序答辯,
一面徵詢外部法律顧問對仲裁人選任之意見,並且檢視焱焱公司之請求
是否有所依據。本公司後續完成外部法律顧問委任,並於112年9月19日
選定仲裁人,靜待仲裁庭成立後通知仲裁詢問會時間。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焱焱公司於112年7月底聲請仲裁,請求本公司支付工程款共計新台幣
56,528千元及其利息,其中包含工程尾款新台幣22,000千元及合約以外之
其他款項新台幣34,528千元。對於焱焱公司所主張事項及請求
已與本公司認知有所不同,本公司將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交答辯書,
並針對焱焱公司未完工程項目進行額外追加成本,並採取法律行動進行
損害賠償,以捍衛本公司權益。對於財務上所產生之相關影響數,
尚待權責釐清後,將視最後仲裁結果而定之。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與律師將擬訂因應方案,以確保公司及股東最大權利。
本仲裁案後續若有任何進展,本公司將評估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並將依重大訊息揭露相關規定公告之。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中華民國仲裁協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仲業字第1120782號
4.事實發生日:112/07/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焱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焱焱公司」)承攬本公司土方工程案,
合約約定工程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惟至工程期滿時焱焱公司仍未完工,
工程進度嚴重落後,並有未按圖施作、施作品質不佳及損壞現有工作物等情形,
前經本公司多次以公司函催告,仍未見改善,故本公司於112年6月30日依雙方之
承攬契約第九、十條令焱焱公司暫停履約並對其暫停付款。焱焱公司認本公司尚未
支付部分渠等已認其完工工項之工程款,故於112年7月底聲請仲裁,請求本公司
支付工程款。
6.處理過程:
本公司收到仲裁協會來函後,諮詢外部顧問針對契約條款及相關法規意見,
並持續積極研議契約爭議解決途徑,諮詢外部顧問及仲裁協會有關該爭議
是否僅仲裁程序可循。本公司於此同時,一面評估是否僅對仲裁案件為程序答辯,
一面徵詢外部法律顧問對仲裁人選任之意見,並且檢視焱焱公司之請求
是否有所依據。本公司後續完成外部法律顧問委任,並於112年9月19日
選定仲裁人,靜待仲裁庭成立後通知仲裁詢問會時間。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焱焱公司於112年7月底聲請仲裁,請求本公司支付工程款共計新台幣
56,528千元及其利息,其中包含工程尾款新台幣22,000千元及合約以外之
其他款項新台幣34,528千元。對於焱焱公司所主張事項及請求
已與本公司認知有所不同,本公司將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交答辯書,
並針對焱焱公司未完工程項目進行額外追加成本,並採取法律行動進行
損害賠償,以捍衛本公司權益。對於財務上所產生之相關影響數,
尚待權責釐清後,將視最後仲裁結果而定之。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與律師將擬訂因應方案,以確保公司及股東最大權利。
本仲裁案後續若有任何進展,本公司將評估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並將依重大訊息揭露相關規定公告之。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1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111,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共計新台幣61,11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2元溢價發行,惟向櫃買中心申報案件
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916,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5,19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916,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其餘計5,19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2年6月
14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推薦承銷商辦理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267條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資金總額、
資金運用計畫、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以及其他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
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本次現金增資俟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三)本公司上櫃前之相關事宜,含終止興櫃轉上櫃掛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111,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共計新台幣61,11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2元溢價發行,惟向櫃買中心申報案件
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916,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5,19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916,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其餘計5,19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2年6月
14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推薦承銷商辦理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267條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資金總額、
資金運用計畫、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以及其他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
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本次現金增資俟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三)本公司上櫃前之相關事宜,含終止興櫃轉上櫃掛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1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111,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共計新台幣61,11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2元溢價發行,惟向櫃買中心申報案件
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916,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5,19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916,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其餘計5,19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2年6月
14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推薦承銷商辦理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267條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資金總額、
資金運用計畫、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以及其他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
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本次現金增資俟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三)本公司上櫃前之相關事宜,含終止興櫃轉上櫃掛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111,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新台幣10元計算,共計新台幣61,11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2元溢價發行,惟向櫃買中心申報案件
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
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916,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5,19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5%計916,000股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其餘計5,19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2年6月
14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推薦承銷商辦理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267條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資金總額、
資金運用計畫、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以及其他與本次發行之相關事宜,
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是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本次現金增資俟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三)本公司上櫃前之相關事宜,含終止興櫃轉上櫃掛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勁報等
2.報導日期:112/08/23
3.報導內容:
(1)聯合新聞網:
「…恩富資本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是工程主辦單位,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是工程承攬單位,兩家公司分別在去年9月7日及9月1日發函說明,CLSM是作為填平
塭堤通道基底使用,但他們的使用用途與管理辦法附表的電弧爐煉鋼爐碴(石)
再利用管理方式的規定不符...」
「…經濟部工業局去年前往七股、北門等2處太陽能電工程案場稽查,發現使用
CLSM(含爐碴),其中2處作為鋪面工程使用,非屬管溝回填及公共工程道路相關回填
用途,便於12月函文予南市環保局,北門案址及七股案址迄今合計裁罰10.8萬元罰鍰。
七股案址已複查確認改善完成,北門案址則在限改中,如屆期未改善按次處分。」
網址:udn.com/news/story/7326/738965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勁報:
「…其中旗下的恩富資本太陽能在北門區的案場惡質違法埋了爐碴,工業局去年12月
行文台南市政府環保局,迄今已過9個月,市府仍未要求該公司清除…」
「…雲豹旗下恩富公司把定益企業提供的CLSM埋在太陽光電場底下,也就是埋了
變相電弧爐煉鋼爐碴…但迄今已過9個月完全沒有處理。」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是工程承攬單位,兩家公司分別在2022年9月7日
及2022年9月1日發函說明,CLSM是作為填平塭堤通道基底使用,但他們的使用用途與
管理辦法附表的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裡的規定不符...」
網址:today.line.me/tw/v2/article/KwGJBkR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恩富資本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之北門區案場分別發包給5家工程承攬公司,本公司
僅負責施作北門蚵寮專案22.8kV以下的案場工程,上述報導所提「鋪面工程」非屬
本公司工程施作範圍,且本公司亦未涉及將CLSM材料使用於不符合法規之處,針對
上述報導內容特此澄清說明如下:
(1)本公司使用之CLSM材料僅用於填平塭堤通道基底使用(即為管溝回填),其用途
符合法令規定,且施作之CLSM材料經過檢測合法,並無上述報導「CLSM材料非法
用於鋪面案場」之情事。
(2)本公司截至今日均未收到任何的罰鍰通知及改善通知,故上述報導中所提
10.8萬元罰鍰與限期改善內容裁罰對象非屬本公司。
(3)本公司屬於專案EPC工程公司,除努力在綠能領域專業精進外,也一直秉持要求
承攬商不得使用違法材料或任何違法等損害賠償之規定,期許有關本公司相關資訊,
能夠公正的報導,以免讓大眾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4)本次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報導日期:112/08/23
3.報導內容:
(1)聯合新聞網:
「…恩富資本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是工程主辦單位,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是工程承攬單位,兩家公司分別在去年9月7日及9月1日發函說明,CLSM是作為填平
塭堤通道基底使用,但他們的使用用途與管理辦法附表的電弧爐煉鋼爐碴(石)
再利用管理方式的規定不符...」
「…經濟部工業局去年前往七股、北門等2處太陽能電工程案場稽查,發現使用
CLSM(含爐碴),其中2處作為鋪面工程使用,非屬管溝回填及公共工程道路相關回填
用途,便於12月函文予南市環保局,北門案址及七股案址迄今合計裁罰10.8萬元罰鍰。
七股案址已複查確認改善完成,北門案址則在限改中,如屆期未改善按次處分。」
網址:udn.com/news/story/7326/738965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勁報:
「…其中旗下的恩富資本太陽能在北門區的案場惡質違法埋了爐碴,工業局去年12月
行文台南市政府環保局,迄今已過9個月,市府仍未要求該公司清除…」
「…雲豹旗下恩富公司把定益企業提供的CLSM埋在太陽光電場底下,也就是埋了
變相電弧爐煉鋼爐碴…但迄今已過9個月完全沒有處理。」
「…進金生能源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是工程承攬單位,兩家公司分別在2022年9月7日
及2022年9月1日發函說明,CLSM是作為填平塭堤通道基底使用,但他們的使用用途與
管理辦法附表的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裡的規定不符...」
網址:today.line.me/tw/v2/article/KwGJBkR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恩富資本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之北門區案場分別發包給5家工程承攬公司,本公司
僅負責施作北門蚵寮專案22.8kV以下的案場工程,上述報導所提「鋪面工程」非屬
本公司工程施作範圍,且本公司亦未涉及將CLSM材料使用於不符合法規之處,針對
上述報導內容特此澄清說明如下:
(1)本公司使用之CLSM材料僅用於填平塭堤通道基底使用(即為管溝回填),其用途
符合法令規定,且施作之CLSM材料經過檢測合法,並無上述報導「CLSM材料非法
用於鋪面案場」之情事。
(2)本公司截至今日均未收到任何的罰鍰通知及改善通知,故上述報導中所提
10.8萬元罰鍰與限期改善內容裁罰對象非屬本公司。
(3)本公司屬於專案EPC工程公司,除努力在綠能領域專業精進外,也一直秉持要求
承攬商不得使用違法材料或任何違法等損害賠償之規定,期許有關本公司相關資訊,
能夠公正的報導,以免讓大眾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4)本次事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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