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南商銀(公)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億7,100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57億1,000萬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35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經濟部102年 8月26日經授商字第 102011717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規定於1個月內交付,並於交付前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7月29日第23屆董事會第10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2年8月7日為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以該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99.51股。並於102年8月3日至8月7日停止股票過戶。二、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30日印發,屆時另行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其中分配股票股利部份,係由101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新臺幣57億1,000萬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本公司102年5月27日第23屆董事會第9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354號函知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商業銀行業(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57億3,790萬股,每股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573億7,900萬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8號。(五)董事、監察人任期:董事19人(含4位獨立董事) ,監察人4人,任期3年,得連選連任。(六)訂立之章程之年月日及最近一次修正日期:民國36年2月22日訂立,最近一次修正日期:102年5月27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63億890萬股,每股金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630億8,900萬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發行條件:1.本次增加發行新股57億1,000萬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99.51股。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計劃概要:強化本公司資本結構 、健全財務基礎。三、盈餘轉增資之增資基準日為國102年8月7日,增資新股俟主管機關資本額變更登記核准函送達本公司之日起30日內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交付日萬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101年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1年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億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15日金管銀控字第1010000662211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101年 04月13日經授商字第101010631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增資新股發行事項公告如下:(一)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4,767,100,000股 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合計新臺幣47,671,000,000元,全額發行,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二)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每股面額:現金增資新臺幣 20,000,000,000元,發行新股800,000,000股,每股溢價25元。(三)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5,671,000,000元,分為5,567,1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全額發行。(四)股票簽證機構:第一銀行信託部。(五)本次之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三、本項增資發行新股訂於101年05月16日發放。
公告序號:1主旨: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變更登記核准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9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億5,640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45億6,400萬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056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經濟部100年9月2日經授商字第 100012022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規定於1個月內交付,並於交付前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7月25日第22屆第16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0年8月2日為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以該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5.88股。並於100年7月28日至8月1日停止股票過戶。二、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30日印發,屆時另行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內容:一、本公司99年度盈餘分配案其中分配股票股利部分,係由99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45億6,400萬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本公司100年5月30日第22屆董事會第15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056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商業銀行業(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43億1,070萬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31億700萬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38號(五)董事、監察人任期:董事18人(含4位獨立董事),監察人5人,任期3年,得連選連任。(六)訂立之章程之年月日及最近一次修正日期:民國36年2月2日訂立,最近一次修正日期:100年5月30日。(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47億6,710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76億7,100萬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發行條件:1.本次增加發行新股4億5,640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05.88股。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同。(九)增資計劃概要:強化本公司資本結構、健全財務基礎。(十)股票簽證機構:第一銀行信託處三、增資配股有關事宜:〈一〉經100年7月25日第22屆第16次臨時董事會決議通過,訂100年8月1日為除權基準日,並於基準日前5日〈即自100年7月28日至8月1日〉停止股票過戶。〈二〉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30日印發,屆時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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