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定企業(上)公司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新聞2.報導日期:107/11/273.報導內容:”科定前 3 季營收 18.23 億元,毛利率 54.36%,稅後純益 1.41 億元,年增 37.77%,每股純益為 2.32 元,法人估,第 4 季營收將優於第 3 季的 7.45 億元,也優於去年同期的 6.04 億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載營收預估情形純屬法人善意預測,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 ,請以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2)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公告並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26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7/11/284.其它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8月29日 臺證上一字第1071804235號函核准上市。(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73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9月28日 臺證上一字第107180469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07年11月28日 ,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事實發生日:107/11/262.公司名稱: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巿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7/11/28~107/12/4(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60.32元(3)公開承銷數量:5,161,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4)過額配售數量:100,000股(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94%(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臺幣6,032,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7/11/262.公司名稱: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735,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2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新台幣61.19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0.32元;總計新台幣349,514,650元業已全數收足。(2)現金增資基準日:107年11月26日。
1.事實發生日:107/11/142.公司名稱: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57,350,000元,發行普通股5,73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9月28日臺證上一字第107180469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52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61.19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6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60.32元發行。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1版及工商時報A28版2.報導日期:107/11/083.報導內容:”今年營收可望超越去年”“未來二廠擴廠完成後,總產能帶來的營收更上看90億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載營收預估情形及未來成長動能純屬法人善意預 測,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在 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2)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公告並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052.公司名稱: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3)聯絡電話:(02) 6636-5566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04版及工商時報B04版2.報導日期:107/11/013.報導內容:”預期未來3年,每年營運應可保持與今年同樣的成長動能”“今年全年營收有機會超越去年”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載營收預估情形及未來成長動能純屬法人善意預 測,本公司並未對外公佈相關資訊,上述資訊請以本公司在 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2)對於相關媒體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公告並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0/262.公司名稱: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7/11/01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11/01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一區)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問重點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twkd.com/tw/home.php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7/10/09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10/0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富邦金融大樓15樓(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69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開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 檔案於當天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 上市公開承銷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1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735仟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7,350仟元6.發行價格:暫定60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依相關法令及當時市場情況與 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574仟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5,161仟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07/06/26股東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除員工認購部分外,全數委託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掛牌日、代表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處理其他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股票上市之相關作業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條款、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化需要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公告本公司收到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案件裁罰書案(同107年5月28日公告之案件)1.事實發生日 :107/07/23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嘉義縣大埔美二期廠房新建工程,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營造廠商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本公司於今日收到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裁罰書。3.處理過程:已要求營造廠商確實做好防護措施以符合空氣汙染防制法之規定。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持續要求營造廠商確實做好防護措施以符合空氣汙染防制法之規定並繳納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5月28日收到嘉義縣環境保護局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陳述意見通知書,今收到同一案件裁罰書確認金額並依規定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7/12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酬勞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適用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835,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酬勞新台幣25,722,200元,依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二號(IFRS 2)「股份基礎給付」之規定以評價技術等方式評估107年 3月29日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每股公允價值計算,轉增資發行新股483,500股, 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4,835,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長決議員工酬勞轉增資發行新股(配股)基準日為107年7月21日。
1.股東會日期:107/06/26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6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派案 二、討論事項: 1.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 2.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市案 3.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以原股東放棄認購之股數提供 上市時公開承銷案 4.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員工酬勞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申報生效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1.事實發生日:107/06/262.公司名稱:科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員工酬勞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申報生效後,訂定 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前述員工酬勞增資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將於董事長訂定後另行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6/2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48,312,000元(每股配發0.8元);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新台幣48,312,000元(每股配發0.8元);現金發放合計新台幣96,624,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7/07/125.最後過戶日:107/07/1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7/1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7/208.除權(息)基準日:107/07/209.其他應敘明事項:最後過戶日因適逢例假日故提前至107/07/13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7/06/21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6/04/01~107/03/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7/06/2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7/05/2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嘉義縣大埔美二期廠房新建工程,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營造廠商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本公司於今日收到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來函通知於文到七日內去函陳述意見書。3.處理過程:已要求營造廠商確實做好防護措施以符合空氣汙染防制法之規定。4.預估可能損失:預計新台幣1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持續要求營造廠商確實做好防護措施以符合空氣汙染防制法之規定。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上市公開承銷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5/1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5,735仟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7,350仟元6.發行價格:未定。實際發行價格依相關法令及當時市場情況與 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0%由員工認購外,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8.公開銷售股數:預計5,161仟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尚待本公司107/06/26股東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供本公司初次上市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所訂發行條件、發行股數、發行價格、資金運用 計畫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 或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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