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牧東光電(上)公司公告
/*TL 25 4950 牧東 101/04/25 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申請初次上櫃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1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5603號函核准備查。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8,760,000元,發行普通股6,8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3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67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自101年04月27日起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二、茲將上櫃買賣相關資料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代碼:4950(三)上櫃股份:(1)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7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00,000,000元。(2)本次現金增資上櫃股款繳納憑證:計6,8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8,760,000元。(3)累計上櫃總股數:共計76,8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68,760,000元。(4)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已向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6)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買賣開始日期:101年04月27日(星期五)。三、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1年04月27日(星期五)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 7719-8899 )四、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
1.事實發生日:101/04/25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04/274.其它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11月04日證櫃審字 第1000101598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1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55603號函核准上櫃交易。另外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業經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3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67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股票於101年04月27日上櫃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1.事實發生日:101/04/252.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6747號函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171,900,000元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並訂定101年4月25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1/04/202.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6747號函辦理並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現金增資基準日 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876,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68,760,00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01年3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67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 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5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 171,900,000元整。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作業日程如下: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04/20~101/04/24下午三時三十分止 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04/24 3.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04/25中午十二時止 4.現金增資基準日:101/04/25 (五)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指示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需予變更 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1/04/202.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1/04/27~101/05/04 (2)承銷價:新台幣25元 (3)公開承銷數量:6,188仟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900仟股 (5)過額配售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4.54%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22,500,000元整
本公司依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2.3.4款規定辦理公告1.事實發生日:101/04/2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85492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2775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75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7525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245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銀行融資額度申請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87386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7328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銀行授信額度保證:簽約日起一年(2)日期:簽約日起一年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372594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10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1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82.9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宏遠證券等包銷牧東光電初次上櫃前之股票詢價圈購暨公開申購作業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 (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 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一.有價證券名稱:牧東光電(4950)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二.承銷股數 1.承銷總數:7,088仟股 由牧東光電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6,188仟股, 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認購, 先行提撥百分之十, 計619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 其餘百分之九十, 計5,568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 另由牧東光電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900仟股, 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 2.預計過額配售數量:900仟股 3.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無 4.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6,468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1.25% 5.暫訂提供公開申購數量為619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8.73% 6.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 申購倍數達10倍以上但未達2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15% 申購倍數達20倍以上但未達3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0% 申購倍數達30倍以上但未達4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5% 申購倍數達40倍以上但未達5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0% 申購倍數達50倍以上但未達6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5% 申購倍數達60倍以上但未達7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0% 申購倍數達70倍以上但未達8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5% 申購倍數達80倍以上但未達9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0% 申購倍數達90倍以上但未達10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5% 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60% 其餘部份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 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三.本次承銷案保證金及之圈購處理費收取方式、對象、金額及沒入退回規定: 1.保證金之收取金額:本承銷案收取每仟股3,000元之圈購保證金。 2.保證金之沒入規定:獲配購人應依承銷商指示於規定期限內繳足股款認購 人不如期履行繳款義務者, 證券承銷商就該認購保證金得沒入之。 3.保證金及圈購處理費之退回規定:如因圈購數量不足致無法完成定、圈購 人未獲配售額度、未獲全額配售及不合格件之保證金及處理費,於抵 繳全額應繳股(債)款並扣除獲配售額度之圈購手續費後之餘額,將於 繳款日(預計101年4月24日,確定時間以承銷公告為準)退入圈購人帳 戶(退款金額將不計息並扣除匯款手續費)。若退款帳戶帳號有誤或未 依規定填寫,致無法退款或延遲退款,使圈購人權益受損或費用增加 時,由圈購人自行負責。四.證券承銷商 宏遠證券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700-8899 日盛證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2樓 電話:02-2361-0606 大華證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4樓 電話:02-2314-8800 元大寶來證券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14樓 電話:02-2718-1234 中國信託證券 台北市松壽路3號10樓 電話:02-8780-8867五.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 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 每股新台幣22元至26元之間六.圈購期間:自101年04月16日起至101年04月19日止七.圈購及申購數量限制: 1.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 公開申購額度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 圈購數量為708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 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354仟股。 公開申購額度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 數量為354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 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141仟股。 2.公開申購數量每人限購1仟股八.申購期間:自101年04月17日起至101年04月19日止九.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截止日:101年04月19日十.預扣價款扣繳日:101年04月20日 (申購處理費20元、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50元及以詢價圈購預計承銷價格 可能範圍之上限繳交之認購價款)十一.抽籤日期、時間:101年04月23日上午九點十二.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101年04月24日十三.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101年04月20日十四.上櫃掛牌日:101年04月27日
1.事實發生日:101/04/162.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3)聯絡電話:(02)7719-8899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2.報導日期:101/04/123.報導內容:...營收由谷底往上攀升,第2季就會看到2位數毛利,目標力拼上半年獲利。 ...牧東第2季有機會挑戰10億元以上,上半年合併營收約17億左右,...今年營收 有機會較去年成倍數成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內容均係媒體臆測,本公司並未正式公告相關財報數據,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8,760,000元,發行普通股6,8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67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501010 產品設計業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96號5樓。(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定於97年10月20日,第5次修正於100年6月22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9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8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688,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6,188,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 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68,76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76,876,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承德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第一商業銀行 新湖分行 。(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04月16日至101年04月19日。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04月17日至101年04月19日。(十三)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04月20日至101年04月24日。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04月20日。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04月24日。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04月25日 。(十四)主辦承銷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三、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4/122.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購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湖分行 二、委託存儲專戶機構:永豐商業銀行新湖分行
1.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中央商情網、精實新聞、工商時報及自由時報......等媒體2.報導日期:101/04/10~101/04/113.報導內容:有關媒體報導:...預計第二季營收有機會成長3成...,第二季毛利率可以回升到兩位數幅度,單季亦將有機會轉虧為盈...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內容均係屬媒體臆測,本公司並未正式公告相關財報數據,實際財務數據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1/04/11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遠企飯店2樓香格里拉廳(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201號2樓)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簡介暨所屬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 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說明事項。 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時間:中華民國101年4月11日(星期三)下午02:30 (2)相關資料將於法人說明會結束後當日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 另隔日開盤前將全程錄音錄影檔登載於本公司網站,並將該連結輸入公開資訊觀 測站。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十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TL 56 4950 牧東 101/04/02 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8,760,000元,發行普通股6,8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3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674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501010 產品設計業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96號5樓。(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定於97年10月20日,第5次修正於100年6月22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9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87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688,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6,188,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 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68,76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76,876,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一)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之。(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詢價圈購期間:尚未確定。2.公開申購期間:尚未確定。(十三)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尚未確定。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尚未確定。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尚未確定。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尚未確定。(十四)主辦承銷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7樓 (宏遠證券7樓703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本公司一OO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一OO年度決算報告。 (3) 增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 (4) 修訂本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報告。 (5) 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本公司一OO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本公司一OO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 本公司董事報酬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1年 4月20日起至民國101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 東務請於民國101年5月2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 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 寄送。 受理處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96號5樓 牧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收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無。3.其他應敘明事項:因考量公司營運資金之需求,故決議100年度不發放股利。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1/03/0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生祥-管理部處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金強-管理部協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辭職。7.生效日期:101/03/09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27-712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2/15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直接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22992(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804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所需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804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6.32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2/1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牧東光電(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直接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22992(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853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51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804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4262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03535.計息方式:依據Mutto Optronics Group Limited之資金貸與辦法第六條規定,全資子公司不予計息6.還款之:(1)條件:依合約約定(2)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一年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1804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6.3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2/1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876,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65,024,000元6.發行價格:本次增資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24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88,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6,188,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於100年6月22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並依相關申請 初次上櫃承銷新制規定,全數提撥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足之,對外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 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與原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畫內容(如:發行價格、承銷方式、計畫項目、增資額度等)、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現金增資基準日及 其他相關事項,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或相關機構之指示或 要求、或因其他事項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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