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欣電科技(未)公司公告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0/12/30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及討論事項(1)通過撤銷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公開發行案(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櫃買中心針對興櫃公司建欣科未依規定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處以三萬元罰款 日期:民國100年12月01日 興櫃公司建欣科於本(100)年11月7日召開董事會,因考量全球景氣不佳及整體營運規劃,決議申請終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該公司雖業於11月1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惟未依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規定之時限辦理,致櫃買中心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台幣三萬元。
1.事實發生日:100/11/182.公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11月18日董事會重要決議公告如下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通過召開一百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補充提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18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12/3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8號5樓(富宴會館)4.召集事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充提案)一、討論事項1.撤銷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及公開發行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臨時動議三、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2/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2/307.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提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1.事實發生日:100/11/072.公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11月07日董事會重要決議公告如下一.通過申請融資貸款案-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美金壹佰貳拾萬元整二.通過訂定本公司「民國101年年度稽核計畫」三.通過訂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四.通過提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名單五.通過撤銷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及公開發行案六.通過向股東借款案七.通過本公司稽核主管請辭案八.通過本公司稽核主管聘任案九.通過召開一百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1/07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0/12/3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善街88號5樓(富宴會館)4.召集事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一、討論事項撤銷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及公開發行案二、臨時動議三、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12/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12/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0/11/07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姚惠珠副理/簡歷:本公司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美晴專員/簡歷:本公司會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0/11/30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8663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11/0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卓渝明/簡歷:台灣油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經理/現任:中國青年救國團指導老師陳月容/簡歷:海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生管、採購經理/現任:林碧玉會計事務所顧問謝秉蓁/簡歷:連福機械廠有限公司會計/現任:力永機械有限公司會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1/07~101/06/118.新任生效日期:100/11/07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規定,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故本屆任期至101/06/11。
1.事實發生日:100/11/072.公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11月07日董事會決議撤銷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及公開發行案一.因考量全球景氣不佳、以及公司整體營運規劃,擬調整本公司原股票上櫃計劃。二.擬撤銷本公司股票興櫃掛牌及公開發行,依據本公司章程第十二條之三規定應提請股東會通過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股票興櫃掛牌及公開發行作業,有關後續相關作業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三.因應撤銷公司股票興櫃掛牌及公開發行,本公司股票由原無實體改採實體股票發行,擬請授權董事長訂定換股基準日,提請討論。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後續相關事宜公告內容:壹、依據一、本公司於100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226,050,3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2,605,039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66號函核准,並經「台北市政府」100年9月20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7526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公司辦理減資換發有價證券換股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000026356號函准予辦理。貳、公告事項一、本換發股票作業計劃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就換發股票等相關事宜,擬定本作業計劃。二、本次應換發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已上興櫃普通股56,512,5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565,125,980元。三、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26,050,390元,銷除普通股股票22,605,039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四、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39,075,59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換發新股票計33,907,559股。五、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600股,即每仟股銷除減少400股,減資比率為40%,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股,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按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股東按面額承受。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0年11月8日(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0年11月9日至100年11月25日(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11月10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1月11日至100年11月25日(5)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0年11月15日,並自100年11月28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6)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期及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日期:100年11月28日,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原上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七、換發程序及手續: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申請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2.已辦妥股票過戶且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大華證券提供)(3)671登入專戶存卷轉帳申請書(4)股東原留印鑑章(5)證券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且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1)舊股票(2)股票過戶聲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5)換發股票申請書(6)671登入專戶存卷轉帳申請書(7)證券集保存摺。4.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6.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89-2999。八、本次減資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均相同。九、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0/212.公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10月21日董事會重要決議公告如下一.通過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暨換股作業事宜二.通過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發言人請辭暨聘任案三.通過本公司獨立董事請辭案四.通過本公司向股東借款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0/10/2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及發言人/夏建國協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本公司財務主管/吳龍泉財務長/簡歷:建欣電科技(股)公司副董事長本公司會計主管/游美娟會計副理/簡歷:建欣電科技(股)公司會計副理、課長本公司發言人/高松年總經理/簡歷:建欣電科技(股)公司總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及發言人夏建國協理於100/08/31因個人生涯規劃離職,新任名單經本次董事會討論通過聘任之。7.生效日期:100/10/21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658663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10/212.減資基準日:100/08/29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前言:茲依據本公司一百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66號函核准在案,並經台北市政府100年9月20日府產業商字第10087526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辦理減資換發有價證券換股作業計劃書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辦理,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9月27日證櫃審字第1000026356號函准予辦理,現擬辦理減資全面換發新股作業。計劃書內容: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換發股票總數: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已上興櫃普通股56,512,5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565,125,980元。3.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票22,605,03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226,050,390元。4.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比率為40%,即每仟股減少400股。5.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33,907,55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總計新台幣339,075,590元。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600股(即每仟股減少400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股,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按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股東按面額承受,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期限及相關規定,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二、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用無實體方式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四、本次股票換發時程擬定如下: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0年11月8日。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0年11月9日至100年11月25日。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0年11月10日。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0年11月11日至100年11月25日。5.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0年11月15日。6.新股票上興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00年11月28日。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原上興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申請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2.已辦妥股票過戶且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大華證券提供)(3)671登入專戶存卷轉帳申請書(4)股東原留印鑑章(5)證券集保存摺,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且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1)舊股票(2)股票過戶聲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5)換發股票申請書(6)671登入專戶存卷轉帳申請書(7)證券集保存摺。4.集保戶股東,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5.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6.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89-2999。六、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定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業務規則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七、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00/11/15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100/11/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0/08/03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0/09/20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65,125,980元,在外流通股數為56,512,598股,每股淨值約為新台幣4.72元(依最近期100/06/30會計師查核報表計算)。(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9,075,590元,在外流通股數為33,907,559股,每股淨值約為新台幣7.87元(依最近期100/06/30會計師查核報表計算)。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另召開董事會討論,再行公告。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09/21取得台北市政府變更登記核准函。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0/08/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夏建國/財務部協理/本公司財務、會計主管及發言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之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00/08/318.新任者聯絡電話: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之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會計主管及發言人,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100/08/192.公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8月19日董事會重要決議公告如下一.承認一百年上半年度決算表冊二.通過訂定「減資彌補虧損案」之減資基準日三.通過融資貸款案-永豐銀行板橋忠孝分行新台幣參仟捌佰萬元整四.通過融資貸款案-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美金貳佰萬元整五.通過註銷「上海建欣電子有限公司」美金伍拾萬元增資案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百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財務報告一百年上半年度合併損益情形如下所述:營業收入淨額 370,056 (仟元)營業毛損 ( 23,000)(仟元)營業損失 ( 90,841)(仟元)稅前淨損 ( 91,162)(仟元)稅後淨損 ( 91,845)(仟元)稅前每股淨損 ( 1.63)(元)稅後每股淨損 ( 1.63)(元)一百年上半年度損益情形如下所述:營業收入淨額 118,070 (仟元)營業毛利 9,556 (仟元)營業損失 ( 14,929)(仟元)稅前淨損 ( 91,845)(仟元)稅後淨損 ( 91,845)(仟元)稅前每股淨損 ( 1.63)(元)稅後每股淨損 ( 1.63)(元)
1.事實發生日:2011/08/19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註銷)經由第三地區轉增資上海建欣電子有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註銷)交易總金額:美金50萬元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上海建欣電子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350萬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註銷)美金50萬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電子被動元件、橡膠、塑膠、模具、配件、印刷網版製造、、等。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100年6月30日:人民幣3,515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100年6月30日:人民幣(5,653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350仟元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9,491,772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7.28%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60.12%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02.15%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9,502,977.88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7.33%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60.19%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02.27%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所有大陸事業之(損)益金額如下:97年:新台幣(60,779仟元)98年:新台幣(130,282仟元)99年:新台幣(204,010仟元)100上半年度:新台幣(72,398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長期投資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不適用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減少資本相關事宜-決定減資基準日公告內容:壹、本公司於100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新台幣226,050,3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2,605,039股,並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5766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804020工業用橡膠製品製造業。2、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3、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4、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5、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6、CC01090電池製造業。7、CQ01010模具製造業。8、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9、F106030模具批發業。10、F113010機械批發業。11、F113020電器批發業。12、F113110電池批發業。1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14、F206030模具零售業。15、F213010電器零售業。16、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17、F213110電池零售業。18、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19、F401010國際貿易業。20、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登記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含2,500,000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證),已發行股份為56,512,5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5巷13號4樓。五、公告方式:依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董事七席、監察人三席,任期三年。七、章程訂定日期:中華民國70年10月17日。最後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0年6月24日。八、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及減資銷除條件: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虧損計新台幣234,990,582元。2、擬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法減少資本新台幣226,050,390元,銷除股份22,605,039股,即每仟股銷除400股,減資比率為40%,用以彌補前述虧損。3、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65,125,980元,分為56,512,598股,每股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9,075,590元,分為33,907,559股,每股新台幣10元。4、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400股,減資比率為40%,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股,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按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股東按面額承受。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股份相同。九、減少資本緣由:本公司為彌補虧損擬辦理減資改善財務結構。參、減資基準日於民國100年8月19日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訂定民國100年8月29日為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時程俟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作業計劃,俟其核備後,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舊股票換發新股作業及新股預計上興櫃日期等相關事宜,屆時另行公告及通函各股東。肆、特此公告。
1.股東會日期:100/06/24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背書保證金額報告(4)「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2)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3)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4)通過本公司為彌補虧損辦理減資案(5)通過訂定「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242.公司名稱:建欣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彌補虧損辦理減資案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虧損計新台幣234,990,582元。二.擬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法減少資本新台幣226,050,390元,銷除股份22,605,039股,即每仟股銷除400股,減資比率為40%,用以彌補前述虧損。三.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65,125,980元,分為56,512,598股,每股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39,075,590元,分為33,907,559股,每股新台幣10元。四.本次減資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基準日,並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併股,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按票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股東按面額承受,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期限及相關規定,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五.如因減資換發基準日前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減資比率將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持有股數等比例減少,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後另行公告減資前後資本額及減資比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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