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州巧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04/14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9/04/154.其它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年01月17日臺證上一字第1091800197號函核准上市。(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5,920,000元,發行普通股10,59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年03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109180084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09年04月15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事實發生日:109/04/13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592,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4.5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5.27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元;總計新台幣160,805,470元業已全數收足。(2)現金增資基準日:109年04月13日。
1.事實發生日:109/03/30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5,920,000元,發行普通股10,59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年3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109180084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12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5.27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9/03/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JOCHU INVESTMENT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台灣母公司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61,77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25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25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由本公司擔任保證人協助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取得銀行融資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111,18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17,91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123,54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5,74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5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6.6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州巧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9/03/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台灣母公司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78,30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93,86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3,86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由本公司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子公司擔任保證人協助本公司取得銀行融資授信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94,361(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69,545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123,54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85,748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5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4.5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3/19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3)聯絡電話:(02)2371-1658
1.事實發生日:109/03/19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5,920,000元,發行普通股10,59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9年3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109180084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4.99%計1,588,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計9,004,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08年06月11日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限制。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三、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於辦理公開承銷時,依實際營運情形、當時股票市場狀況及投資人競價拍賣結果,授權董事長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暨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1.競價拍賣期間:109年3月24日至109年3月26日。2.公開申購期間:109年4月1日至109年4月7日。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9年4月1日至109年4月7日。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09年4月6日。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9年4月8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9年4月8日至109年4月13日。7.增資基準日:109年4月13日。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9/03/19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9/03/19(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銀行竹東分行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六家庄分行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2.報導日期:109/03/173.報導內容:…其中面板沖壓零組件部份,去年佔營收約67%;而生產基地在台灣的家居與醫療等新事業,佔目前營收33%,其中醫療佔10%、家居佔23%,預計2到3年內提升到超過5成,對未來營運表示樂觀,法人認為州巧今年營收應可2位數成長。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項報導僅為市場推估,有關本公司財務或業務資訊,請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為準。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9/03/17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9/03/17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543)謹訂民國109年3月17日(星期二) 下午2時30分舉辦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因受新冠肺炎影響,本次業績發表會改以線上直播呈現,敬邀貴單位觀看。2.直播作業委託非凡電視,敬請至YOUTUBE-搜尋 【非凡電視】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user/ustv搜尋【州巧】,QA提問請MAIL至3543@jochu.com。3.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問重點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jochu.com/StockServices.html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2/21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9年02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11,853,452元。(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3,556,036元。(3)上述金額皆以現金發放。(4)以上決議數與108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經濟部工業局新竹工業區服務中心(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中華路22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八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八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11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未經董事會決議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9/02/2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樹宗/本公司總經理李逸淑/本公司副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逸淑/本公司副總經理陳玉珍/本公司專案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9/02/228.新任者聯絡電話:03-5981819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2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592,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5,920,000元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5元,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4.99%計1,588,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9,004,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本公司108/06/11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 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之必要 ,暨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
1.事實發生日:109/02/18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新冠肺炎影響說明6.因應措施:(1)本公司之中國子公司蘇州、廈門及佛山廠區分別於2月1日、2月10日及2月12日取得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復工,惟依循所在地政府規定,部分返鄉人員需先居家自我健康管理,公司已啟動彈性辦公替代方案以降低相關影響,將視疫情後續發展情況及當地政府政策作業進行適當調整。截至109年2月18日止,蘇州、廈門及佛山廠區復工率分別約為5~6成、5~6成及6~7成,可復工人員逐漸回廠中。(2)供應鏈,因有上游供應商復工時間較晚導致供料不及,截至目前已逐漸恢復中。(3)防疫專案因應小組將持續密切注意疫情發展,並採取相關防疫應變措施。(4)本公司已與客戶及供應商保持密切聯繫,調整出貨時間安排,且截至目前為止,並無客戶取消訂單之情形。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中國區二月份工作天數減少,中國區營收因此受到影響,二月份的營收預期將較去年同期下降,影響程度需視疫情後續發展、產能調配及供應商與客戶端復工情況而定。
1.事實發生日:109/01/29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本公司集團內部已成立「防疫專案因應小組」,關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掌握及因應各地廠區可能因公共衛生管制所造成的營運影響。本公司集團內部已採取各項評估方案讓各地生產營運持續順利進行,同時已對各廠區採取必要應對措施。包括部署防疫物資、宣導健康衛生等,以因應後續疫情挑戰。不同廠區將依照當地法律規定以及防疫發展,機動調整生產排配,在確保集團員工健康與安全獲得保障下,維持生產營運順利進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本公司105、106及107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報電子書及 105~107年XBRL申報資訊1.事實發生日:108/11/192.公司名稱: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各期財報之附註及附表,補更正內容如下:(1)更正105年度合併財報頁次如下:P.32:附註十三、子公司名稱(部分中文名稱改為英文名稱揭露)P.60: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資金貸與總限額及附註P.61: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P.63:附表四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之持股比例P.64~65:附表五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之原始投資金額本期期末、原始投資金額上期期末P.66:附表六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P.67~68:附表七大陸投資資訊之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及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P.69~70:附表八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2)更正105年度個體財報頁次如下:P.51~53:附註二六、關係人交易之交易類別及金額P.57: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資金貸與總限額及附註P.58: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P.60:附表四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之持股比例P.61~62:附表五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之原始投資金額本期期末、原始投資金額上期期末P.63:附表六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P.64~65:附表七大陸投資資訊之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及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P.71:明細表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之市價或股權淨值(3)更正106年度合併財報頁次如下:P.33:附註十、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106年帳齡分析金額P.34:附註十二、子公司名稱(部分中文名稱改為英文名稱揭露)P.36:附註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106年迴轉減損損失金額P.39:附註十九、負債準備之106年使用及迴轉金額P.63: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資金貸與總限額及附註P.64: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P.66:附表四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之持股比例P.67~68:附表五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之原始投資金額本期期末、原始投資金額上期期末P.69:附表六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交易情形金額及應收(付)票據、帳款餘額P.70:附表七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P.71~72:附表八大陸投資資訊之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及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P.73~74:附表九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4)更正106年度個體財報頁次如下:P.55~57:附註二五、關係人交易之交易類別及金額P.60: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資金貸與總限額及附註P.61: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P.63:附表四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之持股比例P.64~65:附表五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之原始投資金額本期期末、原始投資金額上期期末P.66:附表六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交易情形金額及應收(付)票據、帳款餘額P.67:附表七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P.68~69:附表八大陸投資資訊之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及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P.74:明細表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之市價或股權淨值(5)更正107年度合併財報頁次如下:P.37:附註十二、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之106年帳齡分析金額P.38:附註十四、子公司名稱(部分中文名稱改為英文名稱揭露)P.39:附註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106年迴轉減損損失金額P.43:附註二一、負債準備之106年使用及迴轉金額P.67: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資金貸與總限額及附註P.68: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P.69:附表三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之持股比例P.70~71:附表四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之原始投資金額本期期末、原始投資金額上期期末P.72:附表五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應收(付)票據、帳款餘額P.73:附表六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及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收回金額P.74~75:附表七大陸投資資訊之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及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P.76~77:附表八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6)更正107年度個體財報頁次如下:P.58:附註二七、關係人交易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金額P.62: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資金貸與總限額及附註P.63: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P.64:附表三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之持股比例P.65~66:附表四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之原始投資金額本期期末、原始投資金額上期期末P.67:附表五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交易情形金額及應收(付)票據、帳款餘額P.68:附表六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P.69~70:附表七大陸投資資訊之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及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P.75:明細表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之市價或股權淨值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並重新上傳XBRL、電子書,上述所做更正不影響損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8/11/18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1年起分別將中國專利及專有技術授權大陸地區佛山振宣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麒鼎貿易(廈門)有限公司、州巧科技(廈門)有限公司、蘇州州巧精密金屬有限公司並各簽訂專利與專有技術轉讓合約,未經許可赴中國大陸地區從事技術合作之行為,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3.處理過程:本公司已主動向投審會陳報,並將依罰緩金額繳納。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22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經濟部函文要求,於6個月內依相關規定向投審會提出申請許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8/11/15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7/10/01~108/09/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市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8/11/15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1/04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樹裔董事李樹宗董事/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及兼任本公司轉投資事業之職務李樹裔董事:州巧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公司名稱暫定) 法人董事李樹宗董事/總經理:州巧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公司名稱暫定) 法人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排除李樹裔及李樹宗董事之競業行為禁止提請下次股東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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