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鼎國際(上)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上櫃暨終止興櫃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股票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2年10月9日證櫃審字第10201013381號函核准上櫃。二、本公司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9,690,000元,發行普通股4,96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會102年10月25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43289號函核准。三、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定上櫃買賣開始日為102年11月27日,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四、茲將本次增資新股發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代碼:5289(三)申請上櫃股份:1.原興櫃股票:普通股49,834,881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498,348,810元整。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上櫃之股款繳納憑證:計4,96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9,690,000元整。3.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共計54,803,8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548,038,810元整。4.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故不適用。6.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櫃買賣開始日期:102年11月27日。五、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2年11月27日(星期三)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褶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普通股,屆時將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櫃日期及增資新股上櫃日期,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六、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七、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2/11/25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4,969,000股,每股發行價格62元, 計308,078,000元,業已全數收足。(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銀行樟樹灣分行(3)現金增資基準日:102年11月26日
1.事實發生日:102/11/22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3)聯絡電話:02-2389-2999
1.事實發生日:102/11/22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過額配售數量為普通股633,000股,每股價格新台幣62元。(2)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9,246仟元。(3)公開承銷數量為普通股4,224,000股(不包含過額配售數量)。(4)過額配售數量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4.99%。(5)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2/11/27-102/12/3。
1.事實發生日:102/11/20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96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5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4328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62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308,078,000元。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本公司前經101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 案屆期不再辦理發行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11/11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1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股數不超過壹仟壹佰萬股。依規定私募辦理期限應於股東會決議後一年內分次辦理完成,本案將於102年12月16日屆期,因考量資金籌資時點之實際市場狀況及其時效性與可行性,未募集之額度已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故撤銷私募普通股案。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2/11/07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969,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5日 金管證投字第102004328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惟實際發行價格將依詢價圈購 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訂定之。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詢價圈價期間:102年11月14日至102年11月19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2年11月15日至102年11月19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1月20日至102年11月21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2年11月20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2年11月2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11月25日中午12時前四、本次現金增資基準日:102年11月26日
公告序號:1主旨: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增資股票發放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增資新台幣23,730,890元,發行新股 2,373,089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507號函准予發行,並奉經濟部102年8月28日北府經司字第1025054039號函核准增資變更登記在案。經洽財團法人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102年9月17日起上興櫃買賣。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1.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7,461,79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74,617,920元。2.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2,373,08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3,730,890元。3.增資後股份總數:普通股49,834,88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98,348,810元4.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5.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102年9月17日(星期二)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1.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票上興櫃掛牌當日將本次增資股票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集保存摺逕往該證券商處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2.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股東,請儘速開立集保帳戶後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發放通知書」暨「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登錄轉撥(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參加集保之新開戶股東,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份證影本者,務請一併繳交。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坐落於新北市汐止區工建段330地號土地及該地號基地內興建之廠辦大樓A棟3.4.5樓(含59個地下平面式停車位)2.事實發生日:102/8/16_102/8/16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1,896.42平方公尺,折合約573.6671坪建物面積:9,982.72平方公尺,折合約3,019.78坪及59個地下平面式停車位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79,930萬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土地:自然人非關係人建物:德恩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訂金5%2.簽約金15%3.稅單核發10%4.銀行貸款70%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採取議價方式。本次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理德冠昱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計新台幣819,098,697元整。11.專業估價師姓名:陳岳嶺先生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一○一)中市地估字第○○○○三五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供廠辦使用。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2.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26.其他敘明事項:無。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三、依據: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2年08月14日至102年08月18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公告事項:(一)年度:102第1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額 定: 80,000,000股、金額: 800,0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47,461,792股、金額: 474,617,920元,每股面額: 1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47,461,792股、金額: 474,617,920元,每股面額: 10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訂立章程: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六日;最近修訂:民國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0股,每股認購金額: 0.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c.原股東認購: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年 月 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年 月 日*(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2,373,089.0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00%*共計 2,373,089股,金額: 23,730,890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事酬勞金額與101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其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2.本公司未公開102年度財務預測故無須揭露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0.500000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50.00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0.00000000股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3.00000000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 3.00000000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 0.00000000元),現金配發總額 142,385,376元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21,000,000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股)計普通股 47,461,792股,特別股 0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詳七、其他應公告事項*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2年06月21日股東會通過*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498,348,810元, 49,834,881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 10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2年08月18日除權/除息交易日:102年08月12日(八)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08月13日 17時00分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89-2999(三)辦理過戶方式:本公司訂定102年8月18日為配股暨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14日至102年8月18日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必請於102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102年8月13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權利。(四)其他:1.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變更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2現金股利訂於102年9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IMG SRC="/WF_SQL_XSRF.html">
公告序號:1主旨: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101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3,730,890元,每股10元,計發行新股2,373,089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2年7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50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二、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三、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四、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五、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六、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七、F401010國際貿易業。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九、I501010產品設計業。十、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十一、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9樓。(四)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股份總數47,461,792股,每股金額10元。(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94年2月16日訂立,102年6月21日第7次修訂。(七)原定股份總數,或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中已發行之數額及其金額:1.原定股份總數80,000,000股,已發行47,461,792股。2.增加資本後:股份總數80,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498,348,810元,股份總數49,834,881股,每股金額10元。(八) 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發行新股總數2,373,089股,每股金額10元。2.其他發行條件: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股東配發之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現金按面額承購之。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股份相同。(九)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變更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三、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42,385,37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3元。四、本公司訂定102年8月18日為除權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依法自102年8月14日至102年8月18日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務必請於102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五時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以102年8月13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股配息權利。五、現金股利訂於102年9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六、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7/26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新台幣23,730,890元,即每股股票股利新台幣0.5元。(2)現金股利:新台幣142,385,376元,即每股現金股利新台幣3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8/125.最後過戶日:102/08/1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1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188.除權(息)基準日:102/08/18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7月0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507號函核准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2/07/26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廠辦不敷使用,故擬購置不動產。6.因應措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評估及進行議價或競拍合適廠辦標的,並將交易條件及交易價格提報最近期董事會通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262.發行期間:自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內外子公司(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金管會96.12.26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之全職員工為限。員工實際得認股數,將考量個別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通過。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累計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2,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本公司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認股價格;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二)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除依規定暫停過戶期間外,可按本條第三項規定之既得比例行使認股。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4年,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或自願放棄員工認股權憑證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期屆滿時,未行使之認股權利視同放棄。(三)認股權行使比例時程認股權發行期間 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100%(四)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五)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發生繼承或違約等事由時,應依下列方式處理:(1)自願離職/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或資遣生效日起30天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得自行使之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前述30日不得逾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或資遣生效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惟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惟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或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或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惟前述一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0天內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得自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往後遞延(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取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尚未能行使之認股權,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6)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失效、認股權人自願放棄或依前項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履約方式係以發行新股交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遇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時: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
1.股東會日期:102/06/21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1)照案通過承認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照案通過承認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5元,現金股利3元)二、討論事項:(1)照案通過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3,730,8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373,089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2)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3)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序」案。(4)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6)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7)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8)照案通過修訂本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作業程序」案。(9)照案通過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以原股東放棄認購之股數提供上櫃時公開承銷案。(10)照案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徐善可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順昶塑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2/06/06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1/04/01_102/03/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2/06/06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5/102.公司名稱: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102年6月22日起 (合併基準日),與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並自102年6月22日起變更營業處所。 二、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如下: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代表號)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1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100號3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 之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 辦法」案。 (8)修訂本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作業程序」案。 (9)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以原股東放棄認購之股數 提供上櫃時公開承銷案。 (10)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1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所訂定並公告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內(102/04/19~102/04/29) ,無股東提出議案。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推舉李鐘亮先生續任董事長,利倫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羅文祈先生續任副董事長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12/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李鐘亮,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副董事長:羅文祈,利倫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李鐘亮,宜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副董事長:羅文祈,利倫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配合董監事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101/12/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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