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神隆(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9/272.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966,000,000元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並訂定100年09月27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0/09/262.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0/09/29~100/10/05(2)承銷價:新台幣46元(3)公開承銷數量:18,500仟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4)過額配售數量:2,775仟股(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00%(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127,650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0/09/222.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9578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957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後,訂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6元,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966,000,000元。(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9/22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0/09/29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票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月08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27026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733號函核准上市交易。本公司股票於100年09月29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B7版2.報導日期:100/09/223.報導內容:「法人預估全年每股純益約1.6元,本益比高達30倍。」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導本公司今年度EPS之數據係媒體自行臆測預估,本公司並未作上述資訊之揭露,相關訊息以本公司公告為準。特此澄清,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9/202.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08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27026號函辦理。一、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后:(一)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事項如下: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100)年第一季業績變化合理性。2.99年3月外資大股東美國華生製藥公司轉讓股權對財務業務影響。(二)監察人殷建禮係法人董事統一企業之副總經理,為強化公司治理精神,本公司承諾於明(101)年股東會成立審計委員會以取代監察人制度。二、本公司於第534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答內容之合理性,洽請主辦證券承銷商或簽證會計師評估及表示意見後,出具合理性之聲明書。6.因應措施:(一)後續執行情形:已於上市前公開承銷申報用之公開說明書中載明。(二)後續執行情形:將依承諾於明(101)年股東會成立審計委員會以取代監察人制度。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9/152.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基準日及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1,000,000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957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1.90%,計2,50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如有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餘88.10%,計18,5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與本公司99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對外辦理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A.詢價圈購期間:100年09月16日至100年09月21日。B.公開申購期間:100年09月19日至100年09月21日。C.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0年09月22日至100年09月23日。D.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09月26日。E.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0年09月22日。F.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年09月26日至100年09月27日。
公告序號:2主旨: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1,000,000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957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C802041西藥製造業。(二)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三)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四)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一、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及銷售左列產品:1.原料藥。2.蛋白藥物。3.寡核甘酸。4.縮氨酸。二、前述相關產品之諮詢、顧問及技術服務業務。》三、原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核定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6,100,000,000元,分為6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善化區南科八路1號。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3人(含獨立董事3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6年10月16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99年12月9日。七、原定股份總數:本公司核定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6,100,000,000元,分為6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一)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2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0,000,000元。(二)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1.90%,計2,50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如有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餘88.10%,計18,5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與本公司99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對外辦理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310,000,000元,分為63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本次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西台南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敦南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部。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詢價圈購期間:100年9月16日至100年9月21日。2.公開申購期間:100年9月19日至100年9月21日。十四、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0年9月22日至100年9月23日。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9月26日。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0年9月22日。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年9月26日至100年9月27日。十五、主辦承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規定函送主管機關外,另放置本公司所在地以供查閱。2.索取方式:附回郵或親臨本公司索取或透過網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檔案。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並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未提供集保帳戶者,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78266)。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肆、特此公告。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0/09/09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市晶華酒店3樓宴會A廳(台北市中山北路2段41號)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公司簡介、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說明、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問重點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揭露事項。4.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開時間為100年09月09日(五)下午02:30。相關資料將於法人說明會結束後當日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另隔日開盤前將全程錄音錄影檔登載於本公司網站,並將該連結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函報同意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已公開發行股票計普通股6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6,100,000,000元上市案,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後得列為上市股票。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0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1,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13,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53元溢價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11.90%,計2,500,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18,500,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與本公司99年第2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權利,以作為上市前新股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申請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00年7月1日審議委員會通過,並於100年7月26日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通過,擬依相關規定於適當時機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經核准發行後訂定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基準日、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變更之必要時,另本案其他未盡實宜之處,亦同。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2版2.報導日期:100/07/193.報導內容:「神隆(1789)等新股也將在第三季掛牌…法人估計神隆今年每股獲利約2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導本公司上市時間及今年每股獲利,係媒體自行臆測預估,本公司並未作上述資訊之揭露,相關訊息以本公司公告為準。特此澄清,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2主旨:公告本公司99年度現金股利發放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業經100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1,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元。二、茲訂定100年8月1日為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0年7月28日至100年8月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於100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以前駕臨(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0年8月25日,委託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為發放。四、特此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法商安萬特醫藥公司、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法院名稱:智慧財產法院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9年民專訴字第159號、99年民專訴字第166號2.事實發生日:100/07/1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前訴訟案法商安萬特主張本公司「“台灣神隆”三水合多賜特舒」原料藥之製造方法侵害其中華民國第125443號發明專利,後訴訟案本公司請求確認「“台灣神隆”三水合多賜特舒」原料藥之製造方法並未侵害法商安萬特中華民國第125443號發明專利。4.處理過程:以上兩案由智慧財產法院合併於100年5月24日一審宣判:前案法商安萬特敗訴,後案本公司勝訴。本公司委任律師昨天接獲中華民國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於民國100年7月8日發出之「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以上兩案一審判決已於100年6月25日確定。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對於法商安萬特提告所衍生之損失,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由律師評估後續訴訟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0/07/063.報導內容:該報於C6版面報導「日前剛獲准上市的台灣神隆表示,大陸常熟新廠在中間體製造的部分,將於第三季投產;此外,第二期新產能預估也在明年底前完工。據了解,目前神隆位於常熟研發大樓及新廠,已經於第一季陸續啟用…」。「法人表示,神隆預估將在9月中旬掛牌上市,若以該公司目前興櫃價格約60元估算,上市後市值將突破300億元,將是生技類股中,唯一市值超過10億美元的企業,今年每股稅後純益可望挑戰2.1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報導本公司之常熟新廠進度、掛牌上市時間及今年每股稅後純益,係屬媒體及法人自行蒐集市場資訊推估之結果,本公司並未作上述資訊之揭露,相關數據皆以本公司於公開觀測站上公佈為準,在此提出說明。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7月1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台灣神隆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 發布時間︰民國100年07月01日 16:04 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7月1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台灣神隆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新聞稿內容:台灣證券交易所於100年7月1日召開之第534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台灣神隆(股)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案,審議結果—通過,其審議結論如下:一、本案建議董事會請該公司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並俟該公司股票公開銷售完畢後,同意其股票上市:(一)最近三年度(97~99)及100年第1季業績變化之合理性。(二)99年3月外資大股東美國華生製藥公司轉讓股權對財務業務之影響。二、該公司監察人殷建禮係法人董事統一企業(股)公司之副總經理,為強化公司治理精神,請該公司依其承諾於明(101)年股東會成立審計委員會以取代監察人制度。 有關台灣神隆(股)公司之相關基本資料如下: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公司公司登記地址: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善化區南科八路1號申請上市資本額:新台幣6,100,000仟元董事長:鄭高輝先生總經理:馬海怡女士輔導上市之承銷商:富邦綜合(股)公司稅前純益: 97年度:915,348仟元98年度:1,105,289仟元99年度:1,185,041仟元100年第1季:180,152仟元稅後每股盈餘: 97年度:1.58元/股98年度:1.89元/股99年度:1.81元/股100年第1季:0.24元/股 主要業務:原料藥之製造銷售。市場結構:內銷:1%、外銷:99 %。全體董事持股比率:董事13席,占63.61%。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監察人3席,占4.26%。
臺灣證券交易所訂於7月1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第534次會議,將審議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請股票上市案。 發布時間︰民國100年06月30日 16:08 臺灣證券交易所訂於7月1日召開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第534次會議,將審議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請股票上市案。有關該公司之基本資料如下:台灣神隆(股)公司: 1.公司負責人:董事長鄭高輝2.公司地址: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善化區南科八路1號3.實收資本額:6,100,000仟元4.主要產品:原料藥5.稅前純益:99年度1,185,041仟元6.每股稅後盈餘:99年度1.81元
1.股東會日期:100/06/302.重要決議事項:(1)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決算表冊案。(2)通過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61,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元)。(3)通過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道德行為準則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302.公司名稱: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6月30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一)通過台灣神隆Bay4及Bay5工程增建案。(二)通過本公司訂定一百年度盈餘分派之配息基準日及發放日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6/3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61,000,000元(每股配發約0.1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7/265.最後過戶日:100/07/2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7/2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8/018.除權(息)基準日:100/08/019.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現金股利,係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數配發,每股配發新台幣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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