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億豐綜合工業(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5/2/22至民國105/2/2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將透過第三地子公司間接投資大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金額:USD500,000元以內。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邑鋒(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不適用。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1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端點銷售系統買賣。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業務拓展之需。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4年12月09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4年12月09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投審會核准美金250,000元,註冊資本額:美金250,000元。(本次投資美金100,000元,尚未經投審會核准。)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47%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43%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22%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350,000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6.26%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00%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51%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3年度新台幣-3,797仟元104年上半年新台幣-1,888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不適用。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1.美金/台幣=32.802.本公司係為興櫃公司,故註四提及總資產數額,係採用近期會計師核閱之合併報表數額.
1.事實發生日:104/12/18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2,558,000股,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49元,總額為新台幣4,851,142,000元, 業已全數收足。(2)現金增資基準日:104年12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104/12/15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4/12/22。4.其它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0月29日 臺證上一字第1041804952號函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04年11月23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22670號函同意上市在案。(2)本公司股票將於104年12月22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1.事實發生日:104/12/15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2,558,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23日 臺證上一字第104002267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 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49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 4,851,142,000元。(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4/12/07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4/12/07(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延吉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敦南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安和分行。
1.事實發生日:104/12/07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單位名稱、辦公處所及連絡電話。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壽德大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61-1300
1.事實發生日:104/12/07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之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25,580,000元,發行 普通股32,558,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23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2267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處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訂定之。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4年12月09日~104年12月14日。(2)公開申購期間:104年12月10日~104年12月14日。(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4年12月15日。(4)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4年12月16日~104年12月17日。(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4年12月17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4年12月18日。(7)現金增資基準日期:104年12月18日。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4/11/3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4/11/30 ~ 104/12/01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加坡、香港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證券舉辦之Taiwan CEO Day。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4/12/03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4/12/03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F凱悅廳I區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4/11/24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高達74%,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893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4年10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60.4%流動比率=277.2%速動比率=177.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調整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撥公開承銷案之暫定價格1.事實發生日:104/11/11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104年10月29日公告擬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0元,實際發行價格於公開承銷辦理詢價圈購後決定。2.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五條之二規定,初次上市櫃現金增資案件暫定承銷價格不得低於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委託之機構申報案件前興櫃有成交之1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因應本公司於興櫃市場前10個營業日成交均價之變化,調整本次現金增資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26元。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1/11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事項:本公司10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0/30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高達74%,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893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4年9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61.8%流動比率=291.4%速動比率=193.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撥公開承銷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0/29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32,558仟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906,960仟元。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20元,溢價發行,但實際承銷價格將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時,採用詢價圈購方式發現市場合理價格,並以不低於「向券商公會報備詢圈約定書及公告稿日」前興櫃股票有成交之10個營業日成交均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承銷價之參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證券法令於實際訂價日時,依當時市場情況洽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0%,即3,256仟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8.公開銷售股數:29,302仟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0%,除保留員工承購外,餘依證券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一0四年股東常會決議,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公開銷售。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預計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函知上市契約生效之日起算三個月內完成,並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暨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4/09/242.公司名稱:億豐綜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高達74%,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40100893號函要求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104年8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負債比率=62.92%流動比率=288.31%速動比率=190.46%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9/122.公司名稱:San Feng (Cambodia) Co., Lt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4年9月12日凌晨04:30有少數夜班同仁離開生產線,到工廠外結合外部工會(非公司工會),引發鼓躁並阻礙部份日班員工進入廠區工作,到早上08:00左右結束。經過公司與外部工會舉行協調會進行溝通後,外部工會明白他們對公司的訴求存在誤解,並已接受公司的說明,外部工會亦承諾將來會透過正常管道與公司進行溝通。San Feng (Cambodia) Co., Ltd因此而損失約半天的產能,故對San Feng (Cambodia) Co., Ltd營運、交期及品質均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外部工會同意依正常管道溝通。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San Feng(Cambodia) Co., Ltd營運、交期及品質均無重大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4/09/142.公司名稱:San Feng (Cambodia) Co., Ltd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4年9月12日凌晨04:30有少數夜班同仁離開生產線,到工廠外結合外部工會(非公司工會),引發鼓躁並阻礙部份日班員工進入廠區工作,到早上08:00左右結束。經過公司與外部工會舉行協調會進行溝通後,外部工會明白他們對公司的訴求存在誤解,並已接受公司的說明,外部工會亦承諾將來會透過正常管道與公司進行溝通。San Feng (Cambodia) Co., Ltd因此而損失約半天的產能,故對San Feng (Cambodia) Co., Ltd營運、交期及品質均無重大影響。惟104年9月14日早上8:30左右,其他外部工會(無本公司員工)仍在工業區入口處阻礙員工入廠工作,部份員工因此而受影響。經溝通後,該外部工會認同公司早已符合其所訴求之項目,並承諾不再藉此影響公司,公司亦未對此工會做出任何退讓。104年9月14日早上之事件,對San Feng (Cambodia) Co., Ltd之營運、交期及品質均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外部工會同意依正常管道溝通。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San Feng (Cambodia) Co., Ltd營運、交期及品質均無重大影響。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德州Lewisville土地及建築物2.事實發生日:104/9/9~104/9/9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德州Lewisville土地及建築物 ,建物面積434,898平方呎,土地1,100,458平方呎交易總金額美金17,5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LIT FINANCE III, LLC.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簽約後經買方驗屋完成才會進行過戶,簽約時支付訂金美金40萬,尾款於過戶日支付。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之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美金19,200,000元,換算台幣為629,952,000元(匯率32.81)11.專業估價師姓名:楊長達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6)北市估字第000106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David W. Jackson, SIOR, CCIM, The Jackson Company經紀費用:0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用於生產營運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4年5月15日通過此案子公司Norman International, Inc.於美西時間2015年9月3日通過此案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民國104年5月15日通過此案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估價金額及交易金額之計價幣別為美金,公告時以匯率32.81換算為台幣。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4年5月15日同意由子公司Norman International, Inc.取得不動產,總金額不超過美金22,000,000元。子公司Norman International, Inc.之董事會於美西時間104年9月3日通過同意將以美金17,500,000元取得此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德州Lewisville土地及建築物2.事實發生日:104/9/4~104/9/4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德州Lewisville土地及建築物,建物面積434,898平方呎,土地1,100,458平方呎交易總金額美金17,5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LIT FINANCE III, LLC.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未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之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美金19,200,000元,換算台幣為629,952,000元(匯率32.81)11.專業估價師姓名:楊長達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6)北市估字第000106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無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經紀人:David W. Jackson, SIOR, CCIM, The Jackson Company經紀費用:0元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用於生產營運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1.董事會通過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4年5月15日通過此案子公司Norman International, Inc.於美西時間2015年9月3日通過此案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民國104年5月15日通過此案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估價金額及交易金額之計價幣別為美金,公告時以匯率32.81換算為台幣。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4年5月15日同意由子公司Norman International, Inc.取得不動產,總金額不超過美金22,000,000元。子公司Norman International, Inc.之董事會於美西時間104年9月3日通過同意將以美金17,500,000元取得此案。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4/08/26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3/07/01~104/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市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4/08/26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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