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隆中網絡(上)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孫公司背書保證餘額 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1.事實發生日:105/05/31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配合子公司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0970(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000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配合子公司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配合孫公司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60970(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49198(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15073(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967(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5875(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配合孫公司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51212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85073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3.18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10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案 2.104年度營業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處分子公司網頁遊戲業務及平台案 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6.104年度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之差異影響二、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新增)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達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擬訂定105年4月25日上午9時 至105年5月5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105年5月5日郵戳為憑), 受理處所:隆中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9樓), 電話: (02)8911-0685。 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作業及審查標準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2)電子投票期間:104年5月28日至105年6月24日
1.事實發生日:105/05/112.公司名稱:隆中網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重大決議相關事宜合併財務報表:105年1月1日至03月31日 (1)營業收入 :新台幣 779,914仟元 (2)營業毛利 :新台幣 358,770仟元 (3)本期淨利 :新台幣 46,266仟元 (4)基本每股盈餘 :新台幣 2.05 元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105年第一季財務季報表詳細資料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 完成上傳作業,屆時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公告本公司更正103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與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1.事實發生日:105/03/292.公司名稱:隆中網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上傳之103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與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重分類及附註修正。 修正內容: 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修正第4、5、7、17、22、24、27、28及42頁。 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修正第6、18、25、26、31及32頁。 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修正第5、7、40、42、43、50、51、58、62、63及66頁。 其報務報告更正不影響損益數,故不影響投資人原先之投資評估。6.因應措施:更正103年度個體及合併財務報告與10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5/03/25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4/01/01~104/12/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上櫃申請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5/03/25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201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9058(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43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7488(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孫公司因營運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09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8412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貸款期限1年,借款人得隨時還款(2)日期:自撥貸日起算一年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191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2.20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該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1.事實發生日:105/03/16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子關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配合子公司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24026(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0000(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配合子公司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05033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0585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4.46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三、四款之規定1.事實發生日:105/03/16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24026(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配合子公司晶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3030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8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05033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058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4.46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68.5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6/03/16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4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9,016,107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1.472300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318,60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5/03/162.公司名稱:隆中網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6,700,860元及104年度董事酬勞0元。(2)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105年股東常會報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62.增資資金來源:104年度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318,600股4.每股面額:105.發行總金額:33,186,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約147.23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股東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並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162.公司名稱:隆中網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重大決議相關事宜合併財務報表: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營業收入 :新台幣1,840,840仟元 (2)營業毛利 :新台幣 751,477仟元 (3)本期淨利 :新台幣 58,236仟元 (4)基本每股盈餘 :新台幣 2.63 元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10樓(本公司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案 2.104年度營業報告 3.審計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處分子公司網頁遊戲業務及平台案 5.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6.104年度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之差異影響二、承認事項 1.104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告案 2.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 本公司盈餘發行新股案 2.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7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股達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擬訂定105年4月25日上午9時 至105年5月5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105年5月5日郵戳為憑), 受理處所:隆中網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9樓), 電話: (02)8911-0685。 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作業及審查標準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2)電子投票期間:104年5月28日至105年6月24日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1.事實發生日:105/03/16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2013(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7488(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孫公司因營運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有業務往來之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428(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4428(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191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62.20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補充說明104.12.17公告之重大訊息:代子公司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網頁遊戲業務及平台案1.事實發生日:104/12/3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遊戲盒子數位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2/1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網頁遊戲營業讓與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預計處分利益美金3,500,000元(2015年美金1,800,000元;2016年美金1,700,000元)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專注手機遊戲業務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於104年度認列 網頁遊戲及會員處分利益美金1,800,000元: 本次網頁遊戲處分權利金已於102至103年度間攤銷完畢,故處分成本為零; 各遊戲之行銷廣告費所累積而產生之會員,廣告費已於遊戲上線期間認列為費用, 故處分成本為零。二、於105年認列遊戲平台及技術移轉利益美金1,700,000元包含: 1.遊戲平台處分利益美金700,000元:開發網頁遊戲平台之相關投入成本, 包含相關技術人員之薪資…等,已於發生年度立即費用化,故處分成本為零。 2.其他營業收入美金1,000,000元: 於合約期間提供買方移轉遊戲及平台之技術支援所投入之直接及間接費用, 將於105年度按實際發生金額認列。三、上述實際處分損益仍需視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數字為主。
補充說明104.12.17公告之重大訊息代子公司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網頁遊戲業務及平台案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網頁遊戲業務及平台2.事實發生日:104/12/17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網頁遊戲營業讓與案,交易價格美金3,5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遊戲盒子數位有限公司,與本公司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 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 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預計處分利益美金3,500,000元(2015年美金1,800,000元;2016年美金1,700,000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約定事項:依合約書辦理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 a.交易價格決定:雙方議價 b.價格決定參考依據:市場行情與專業鑑價報告 c.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製最近期兵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之原因;及有證期局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一`二點規定情事者,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中華無形資產鑑價股份有限公司,估價金額約為美金3,400,000元11.迄目前為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12.迄目前為止, 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專注手機遊戲業務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於104年度認列 網頁遊戲及會員處分利益美金1,800,000元: 本次網頁遊戲處分權利金已於102至103年度間攤銷完畢,故處分成本為零; 各遊戲之行銷廣告費所累積而產生之會員,廣告費已於遊戲上線期間認列為費用, 故處分成本為零。二、於105年認列遊戲平台及技術移轉利益美金1,700,000元包含: 1.遊戲平台處分利益美金700,000元:開發網頁遊戲平台之相關投入成本, 包含相關技術人員之薪資…等,已於發生年度立即費用化,故處分成本為零。 2.其他營業收入美金1,000,000元: 於合約期間提供買方移轉遊戲及平台之技術支援所投入之直接及間接費用, 將於105年度按實際發生金額認列。三、上述實際處分損益仍需視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數字為主。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4/12/23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有業務往來之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658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6589(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資金(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969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61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孫公司因營運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519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1.94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1.事實發生日:104/12/23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有業務往來之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658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6589(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658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資金(1)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母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9690(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61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61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孫公司因營運需要而有短期融通資金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09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9035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1)條件:貸款期限1年,借款人得隨時還款。(2)日期:自撥貸日起算一年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519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1.9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網頁遊戲業務及平台案1.事實發生日:104/12/17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遊戲盒子數位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2/17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網頁遊戲營業讓與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預計處分利益美金3,500,000元(2015年美金1,800,000元;2016年美金1,700,000元)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專注手機遊戲業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為孫公司背書保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四款之規定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10/13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3938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417(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50417(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9305(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配合孫公司晶綺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需要,申請授信額度,並由母公司提供背書保證。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9065(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863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孫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2)日期: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99225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0417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6.95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8.68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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