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鈺太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8/082.公司名稱: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7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7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其主要會計科目簡述如下:營業收入:新台幣511,358仟元營業毛利:新台幣151,463仟元營業利益:新台幣 61,120仟元稅前淨利:新台幣 64,631仟元本期淨利:新台幣 56,165仟元基本每股盈餘:新台幣 1.53元(2)上列合併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7/2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21,622,40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76024元及依公司法第241條,以超過面額發行普通股溢價之資本公積計新台幣15,914,934元分配現金,每股配發新台幣0.423976元。4.除權(息)交易日:107/08/075.最後過戶日:107/08/0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8/0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8/138.除權(息)基準日:107/08/13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7/09/05
1.股東會日期:107/06/192.重要決議事項:(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之本公司106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 106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之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5).訂定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照案通過。(2).本公司106年度盈餘分配案,照案通過。(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照案通過。(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照案通過。(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照案通過。(4).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照案通過。(5).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案,照案通過。(6).本公司初次上(市)櫃前公開承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原股東 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照案通過。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6/19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但不包含子公 司之大陸籍員工。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同意。(二)實際得被授與認股權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服務年資 、職級責任、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與未來展望等,由董事 長核定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認定之。(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 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 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 認購股權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2,46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46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 1.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 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前述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 數之總和計算。 2.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以不得低於各分次 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低於面額時 ,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 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 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40% 屆滿3年:70% 屆滿4年: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 則等重大過失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及已具行使 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終止勞動契約,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 式處理: 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解聘:認股權人如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而遭公司解聘 者,其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解聘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4.留職停薪:經由公司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 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 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退休: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退休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除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 於本條第二項第一款權利行使期間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外,自退休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6.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 起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若未及於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得由繼 承人於行使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提出申請延展並經董事長核可後為之, 惟延展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 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7.因受職業傷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期間屆滿可行使 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 (2)因受職?IMG SRC="/WF_SQL_XSRF.html">
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股款催繳期間屆滿暨股東於催繳期間所認股份發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7/05/142.公司名稱: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繳期間 自107年4月14日至107年5月14日止。6.因應措施: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自107年5月15日 起停止繳納並喪失認股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07年4月16日收足股款,並於107年5月4日起發放新股。(2)股東於催繳期間(107年4月14日至107年5月14日)繳納股款者,所認購之股 數將於107年5月23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3)股東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1.事實發生日:107/05/03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由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05/04(五)(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凱基證券總部大樓(台北市明水路700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會中說明本公司財務營運概況。會議資料將於法說會後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1.
1.事實發生日:107/05/02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7年4月30日證櫃審字第 10701005731號函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櫃檯買賣股票開始買賣日期:107年5月9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1.
1.事實發生日:107/04/16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為1,5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為 新台幣60元,實收股款總金額為新台幣9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訂定107年4月16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7/04/13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7年4月13日截止,惟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公告催繳。(2)謹定自107年4月14日起至107年5月14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竹科新安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 2389-2999)
公告本公司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7/03/0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邱景宏董事 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人:楊瑞陽董事 Wisdom Mark Company Limited及其法人代表人:林威志董事 莊育民獨立董事 林裕軒獨立董事 侯智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03/09~110/03/0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 邱景宏董事 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人:楊瑞陽董事 Wisdom Mark Company Limited及其法人代表人:林威志董事 莊育民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 邱景宏 鈺太芯微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長董事 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楊瑞陽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 Wisdom Mark Company Limited及其代表人:林威志邵陽洞口麒鴻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董事 莊育民 鈺太芯微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鈺太芯微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浦東張江高科技園區華升路299弄6號601B室。(2)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塘尾社區橋塘路聚源工業區。(3)邵陽洞口麒鴻電子有限公司:湖南省邵陽縣洞口縣經濟開發區機場路與經開路標準廠房。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鈺太芯微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晶片產品銷售及客戶服務。(2)加高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新型電子元器件。(3)邵陽洞口麒鴻電子有限公司:生產電聲產品及零配件。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1.事實發生日:107/03/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3月9日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孫鴻志先生、林裕軒先生、侯智璋先生。(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自107年3月9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3)本公司於106年12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1.事實發生日:107/03/0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3.因應措施:審計委員會委員名單:孫鴻志先生、林裕軒先生、侯智璋先生。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7/03/0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邱景宏,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邱景宏,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會選任。6.新任生效日期:107/03/09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7/03/0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邱景宏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旺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郭泰豪 成功大學電機系教授董事 陳彥任 太和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董事 莊育民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 張正榮 科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監察人 源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湘玲 源創管理顧問(股)公司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邱景宏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Wisdom Mark Company Limited董事 莊育民 鈺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 孫鴻志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董事 林裕軒 今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獨立董事 侯智璋 安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任董事4.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 邱景宏 1,043,000股董事 加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股董事 Wisdom Mark Company Limited 1,783,087股董事 莊育民 551,000股獨立董事 孫鴻志 0股獨立董事 林裕軒 0股獨立董事 侯智璋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5/06/21~108/06/207.新任生效日期:107/03/09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2/012.發生緣由:為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2/0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1,5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5,000,000元。(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5%計225,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之85%計1,275,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率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計畫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1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現金增資相關事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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