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萬達光電科技(上)公司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 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更正前內容: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十一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61,200,000元,發行普通股26,12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十一月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51874 號函核准在案。更正後內容: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十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61,200,000元,發行普通股26,12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十一月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51874 號函核准在案。更正前內容:(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1月24日至100年12月30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更正後內容:(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1月24日至100年12月26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一百年十一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61,200,000元,發行普通股26,12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呈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一百年十一月一日金管證發字第 1000051874 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萬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項:1. 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2.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3.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4. I501010 產品設計業。5. F401010 國際貿易業。6.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7. 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8.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數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350,000,000元,分為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其中保留新台幣30,800,000元,共計3,08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338,800,00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一段609號8樓。(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91年11月4日,最近一次修訂為民國100年10月5日。(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6,12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新台幣15元發行。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此次發行普通股總數之15%,計3,918,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22,202,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655.312866894股,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員工放棄認購或原股東認購不足及其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以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數:本公司額定資本額860,000,000元,分為8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其中保留新台幣60,000,000元,共計6,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整,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發行新股之計劃用途:新建廠房與添購設備。(十一)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100年11月24日至100年12月30日止為股款繳納期間,屆時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指定代收股款銀行繳納,凡未在此期間繳納股款者,視為自願放棄認股權利。股東通訊地址有遷移變更者,請於停止過戶日前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與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補發。(十二)股票簽證機構:玉山銀行信託部(十三)代收股款機構:玉山銀行迴龍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十四)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另行通知並公告。三、茲訂定民國100年11月19日為本次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0年11月15日起至100年11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辦理現場過戶者,務請於100年11月14日(星期一)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辦理過戶手續。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63152 62219 去年同期 51101 48624 增減金額 12051 13595 增減百分比 23.58 27.96 本年累計 381351 378723 去年累計 342962 338470 增減金額 38389 40253 增減百分比 11.19 11.89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3.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TL 37 5220 萬達光電 100/04/21 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董事會召開100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公告內容: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民國100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1段609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選舉事項1.補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監察人案。(四)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日期: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4月30日起至100年6月2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0年4月2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五、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電話02-3393-0898)。六、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及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委託書及議事錄,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七、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
八、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TL 21 5220 萬達光電 100/04/21 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公告序號:2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公告內容:一、開會日期:100年6月28日(星期二)二、開會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一段609號8樓)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四、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於100年4月26日至100年5月5日止受理股東提案申請。請於100年5月5日下午5時前將書面提案蓋妥原留印鑑後,親自或以掛號送(寄)達本公司會計課(地址: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1段609號8樓),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加註明聯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 貴股東相關提案及原留印鑑無誤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
六、特此公告。/*TL 32 5220 萬達光電 100/04/21 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會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公告序號:3主旨:公告本公司100年股東會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補選舉獨立董事二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依本公司100年4月20日董事會之決議,將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事宜公告。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100年06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整。二、開會地點: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1段609號8樓 (本公司會議室)三、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四、應檢附資料: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五、受理提名期間:自100年4月26日至100年5月5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5月5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六、受理提案處所:萬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1段609號8樓,電話02-82099696,分機5001)。七、本公司受理提名後,由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審查之。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4)未檢附第四項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八、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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