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穎電通(上)公司公告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15)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日期:民國100年12月14日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預計於明(15)日召開上櫃審議委員會,審議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 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時資本額四億六千二百二十八萬元,董事長為袁培榮,推薦證券商係台新綜合證券、元富證券及大眾綜合證券。 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之營業收入為6,375,468仟元,稅前純益為216,383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4.00元。100年前三季之營業收入為4,445,675仟元,稅前純益為206,695仟元,每股稅後純益為2.82元。
1.事實發生日:100/09/282.公司名稱: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上半年度合併報表附註四(十一)之99年度每股現金股利誤植為新台幣0.5元,正確應為新台幣1.5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0/09/13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99/07/01~100/06/30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上櫃申請需要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0/09/13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於民國100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盈餘中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69,341,967元及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743,798股(含員工紅利1,121,000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8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590號函核准發行。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2.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3.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4.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5.F401010 國際貿易業。6.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7.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6號7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六)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462,279,780元,分為46,227,978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其發行條件:1、盈餘轉增資:自99年度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46,227,980元發行新股4,622,798股及員工紅利新台幣21,130,85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18.85元計算,發行新股1,121,000股,共計發行新股5,743,798股。2.新股發行條件:本次增資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數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19,717,76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51,917,776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69,341,96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5元。四、本公司訂定100年09月13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0年09月09日起至100年09月1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0年 09月08日(星期四)16時3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掛號郵寄者以100年09月08日郵戳為憑,俾可享有配股、息權利。五、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六、現金股利訂於100年10月14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費自股利中扣除。七、本公司最近二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八、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0/08/22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現金股利:新台幣 69,341,967元。每股配發1.5元。(二)股票股利:新台幣 46,227,980元。每股配發1.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0/09/075.最後過戶日:100/09/0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9/0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9/138.除權(息)基準日:100/09/13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9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0年08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590號函核准在案。(2)權利義務: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2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859,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8,59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3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86,000股8.公開銷售股數:4,373,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依本公司民國100年0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並全數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降低負債比率,以強化財務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發行計劃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宜,或未來如主管機關之核定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發生變動日期:100/08/22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黃清茂先生 捷聯電子(股)公司特別助理獨立董事:鄭翠玉小姐 廣展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獨立董事:劉深淵生先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無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8/22~103/02/248.新任生效日期:100/08/229.其他應敘明事項:由獨立董事鄭翠玉小姐擔任召集人
1.事實發生日:100/07/262.公司名稱: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補正本公司99年度年報第16頁內容。6.因應措施:年報資料修正版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00/06/282.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5)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6)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7)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8)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9)通過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案。(10)通過擬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11)通過增選董事二席案。當選名單如下:董事:袁培榮獨立董事:黃清茂(12)通過擬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袁培榮,本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525,643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2/25~103/02/248.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103/02/24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6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黃清茂,現任捷聯電子(股)公司特別助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增選6.原任期(例xxx/xx/xx ~ xxx/xx/xx):100/02/25~103/02/247.新任生效日期:100/06/28~103/02/2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6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3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0/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袁培榮/Silicon Power Japan Co., Ltd. 董事獨立董事:黃清茂/捷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特別助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06/082.公司名稱:廣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因無營業行為,經審慎評估後,故其董事會決議解散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0/05/1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戶村昭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均澤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辭職6.新任生效日期:100/05/1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5/172.法人名稱: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戶村昭男/陳慧民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均澤/袁培榮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2/24 ~ 101/02/287.新任生效日期:100/05/17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5/172.法人名稱: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戶村昭男/陳慧民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蔡圴澤/袁培榮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2/24 ~ 101/02/287.新任生效日期:100/05/17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0/05/172.法人名稱: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袁培榮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慧民5.異動原因:法人監察人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2/24~101/02/287.新任生效日期:100/05/17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0/05/12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華西園(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1號B1)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本公司概況、產品介紹、競爭優勢及營運成果說明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時間為100年5月12日(星期四) 15:00(2)相關資料將於法人說明會結束後當日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10號8樓(本公司大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2)99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報告。(二)承認、討論暨選舉事項:(1)9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99年度盈餘分派案。(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4)99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5)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7)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8)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9)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案。(10)擬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案。(11)增選董事二席案。(12)擬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提名獨立董事名單。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4月25日起至民國100年5月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5月4日18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06號7樓。電 話:(02)8797883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東現金股利: 69,341,967元(每股配發1.5元)(2)股東股票股利: 46,227,980元(每股配發1.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現金股利,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辦理現金股利分派相關事宜,惟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額,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相關事宜。(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9,994元(3)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 21,130,850元(4)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 : 4,228,1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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