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匯僑室內裝修設計(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75號13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分派情形報告。4.報告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5.報告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6.報告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4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的議案以一項並300字內為限。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自民國109年04月17日至109年04月27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除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三)受理場所為本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75號12樓)。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09/03/30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8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08/01/01 至 108/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2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1.600000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8,000,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王秀卿 營運長、楊信力 執行長 、王以震 董事、劉淑美 副總、廖慧蘭 副總。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理人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王秀卿 營運長。(2)楊信力 執行長。(3)王以震 董事。(4)劉淑美 副總。(5)廖慧蘭 副總。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王秀卿 營運長:巨宇商貿(上海)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2)楊信力 執行長: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 董事。(3)王以震 董事:匯僑設計諮詢顧問(上海)有限公司 監事、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 監事、巨宇商貿(上海)有限公司 監事、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 監事。(4)劉淑美 副總:匯僑設計諮詢顧問(上海)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5)廖慧蘭 副總: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 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巨宇商貿(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烏魯木齊北路480號704室。(2)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嘉善縣姚庄鎮桃源路89號。(3)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共和新路4666弄11號901室。(4)匯僑設計諮詢顧問(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烏魯木齊北路480號702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巨宇商貿(上海)有限公司:建築裝潢材料、傢俱批發。(2)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裝修工程訂制道具生產接案量增加。(3)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室內裝修業。(4)匯僑設計諮詢顧問(上海)有限公司:中國大陸裝修設計諮詢顧問。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2/172.公司名稱: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大陸子公司嘉興鴻僑傢俱已獲核准通知,並於2月17日復工。6.因應措施:(1)將視供應商與加工廠復工狀況與業主協商調整交期。(2)調整生產排程以符合客戶需求。(3)成立防疫管理小組,配合當地主管機關防疫規定,嚴格防疫措施。7.其他應敘明事項:客戶工程並未因疫情取消,預計對全年營收沒有重大影響;但因工期縮短,可能增加趕工成本。
1.事實發生日:109/02/072.公司名稱: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上述各大陸子公司原配合所在地政府規定延長過年假期至2月10日開工,現上海昱喬將於2月10日如期復工,但嘉興鴻僑傢俱因配合所在地政府防疫政策,須視疫情後續發展決定。6.因應措施:(1)原定部分客戶的出貨時程將受影響,已通知客戶及廠商調整工程時間安排。(2)目前已調度至台灣生產,加速出貨。(3)成立防疫管理小組,密切注意疫情發展即時採取因應措施,包括衛教宣導、準備防疫物資、進出管制等。7.其他應敘明事項:客戶工程並未因疫情取消,預計對全年營收沒有重大影響;但因工期縮短,可能增加趕工成本。
1.事實發生日:109/01/292.公司名稱: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武漢肺炎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9/01/292.公司名稱: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嘉興鴻僑傢俱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5.發生緣由:上述子公司所在地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浙江省政府27日發布延遲復工通知,要求境內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為配合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作,復工時間由原定2月3日延遲至2月10日,影響5個工作日。6.因應措施:(1)通知客戶及廠商調整工程時間安排。(2) 成立防疫管理小組,密切注意疫情發展即時採取因應措施,包括衛教宣導、準備防疫物資、進出管制等,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3)彈性調度產能至台灣生產,加速出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0/142.發生緣由:108年9月份背書保證公告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更正申報內容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8/10/0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重要決議事項一:一、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二、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三、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四、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五、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六、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案。七、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分條文並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八、通過向台灣證券交易所申請股票上市案。九、通過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案(作公開承銷用)暨新股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購案。(2)重要決議事項二: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3)重要決議事項三: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當選情形1.發生變動日期:108/10/0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王秀卿,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董事長。(2)董事:楊信力,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執行長。(3)董事:張欽評,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設計總監。(4)董事:羅月華,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財務長。(5)董事:劉明德,昱喬設計裝潢(上海)有限公司協理。(6)監察人:林賜爐,瑛煥國際有限公司總經理。(7)監察人:羅婷育,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監察人。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董事:王秀卿,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董事長。(2)董事:楊信力,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執行長。(3)董事:王以震,美國Ridingways Inc.總裁。(4)董事:楊庭宇,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公司專案管理師。(5)獨立董事:李文鴻,達航科技(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6)獨立董事:陳致瑋,聯聖致鼎集團執行長。(7)獨立董事:吳惠英,佳世達科技(股)公司專案處長。4.異動原因:為配合未來上市申請規劃及選任獨立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董事:王秀卿34,891,200股(2)董事:楊信力5,308,800股(3)董事:王以震0股(4)董事:楊庭宇1,800,000股(5)獨立董事:李文鴻0股(6)獨立董事:陳致瑋0股(7)獨立董事:吳惠英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6/21~111/06/207.新任生效日期:108/10/0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8/10/0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王秀卿、董事 楊信力。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10/05~111/10/0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10/0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秀卿 小姐;本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王秀卿 小姐;本公司董事長5.異動原因:因全面改選,重新推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8/10/0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10/0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第一屆審計委員會,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如下:(1)吳惠英(2)陳致瑋(3)李文鴻
1.事實發生日:108/10/0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陳致瑋、李文鴻及吳惠英等三位委員。(2)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第三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自108年10月05日起至111年10月04日止,惟發生提前辭任或解任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1.事實發生日:108/10/0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名單。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陳致瑋、李文鴻及吳惠英等三位委員。(2)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第三屆董事會任期相同,自108年10月05日起至111年10月04日止,惟發生提前辭任或解任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1.事實發生日:108/09/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陳致瑋、李文鴻及吳惠英等三位委員(2)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同本公司第二屆董事任期,自民國108年09月09日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至民國111年06月20日止。
1.事實發生日:108/08/29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八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8/29(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108/10/05(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75號 (本公司會議室)4.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1.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部份條文報告案。 2.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份條文報告案。 3.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份條文報告案。 4.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報告案。(二)討論事項一: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管理辦法」部份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辦法」部份條文案。 7.修訂本公司「董監選任程序」部份條文案。 8.擬向台灣證券交易所申請股票上市案。 9.擬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案(作公開承銷用)暨新股公開承銷 原股東放棄認購案。(三)選舉事項: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四)討論事項二:1.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9/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10/54.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8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9月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地址:台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信箱。(2)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擬定108年8月30日至108年9月9日,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申請,受理地點為匯僑室內裝修設計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75號12樓)。
1.事實發生日:108/08/29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8年8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二、本公司於108年8月29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股票公開發行。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之規定及108年08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9月5日。(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9月6日起至108年9月10日止。(3)全面換發基準日:108年9月10日。(4)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08年10月8日。(5)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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