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智電子(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8/06/182.發生緣由: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由新任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3.因應措施:(1)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徐建華 獨立董事:沈維民 獨立董事:沈弘哲(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由新任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5)原任期: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之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公告本公司108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法人董事代表人:許先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2)法人董事代表人:胡書賓(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法人董事代表人:吳欽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4)法人董事代表人:沈傳芳(士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法人董事代表人:林進寶(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6)董事:張天健(7)獨立董事:徐建華(8)獨立董事:沈維民(9)獨立董事:沈弘哲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8/06/18~111/06/1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06/18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副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許先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共同執行長副董事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許先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暨共同執行長副董事長:沈傳芳;聯京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聯旭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5.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由第八屆新任董事會選任。6.新任生效日期:108/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8/06/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許先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胡書賓(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吳欽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進寶董事:張天健董事:邱建邦監察人:鄭君儀監察人:劉玄達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許先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胡書賓(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吳欽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沈傳芳(士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進寶(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張天健獨立董事:徐建華獨立董事:沈維民獨立董事:沈弘哲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許先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9,200,116股董事:胡書賓(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9,200,116股董事:吳欽智(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19,200,116股董事:沈傳芳(士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975,000股董事:林進寶(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 1,516,000股董事:張天健 385,776股獨立董事:徐建華 0股獨立董事:沈維民 0股獨立董事:沈弘哲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7/06/11~110/06/107.新任生效日期:108/06/1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8/03/19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沈振來;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許先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共同執行長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新任生效日期:108/03/19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接獲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之通知自108年3月19日起改派法人董事代表人,並於董事會推選許先越先生擔任董事長。
1.事實發生日:108/02/192.發生緣由:合併(簡易合併)3.因應措施: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力祥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被合併公司)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力祥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係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之100%子公司,雙方依企業購併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係為同集團組織重整,無涉換股比例約定或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權益無影響。併購目的:為充分整合集團公司資源及提升經營效益,強化技術及產品投資,提供全球客戶更完整、具競爭力的產品及服務。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後得以結合雙方的優勢產品與技術,提供全球客戶更完整、具競爭力的產品及服務。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重大影響。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定為108年6月1日。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力祥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權利義務應由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業務: 行動裝置相關電源管理IC及面板、電池保護、感測IC等非PC領域。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有實際需要而須變更合併基準日,或本合併案之計畫執行進度及預計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及計畫逾期未完成時,授權董事長與力祥公司董事長協議訂定之。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8/02/192.發生緣由:合併(簡易合併)3.因應措施: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力祥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被合併公司)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力祥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係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之100%子公司,雙方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係為同集團組織重整,無涉換股比例約定或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權益無影響。併購目的:為充分整合集團公司資源及提升經營效益,強化技術及產品投資,提供全球客戶更完整、具競爭力的產品及服務。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整合後得以結合雙方的優勢產品與技術,提供全球客戶更完整、具競爭力的產品及服務。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重大影響。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定為108年6月1日。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力祥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之權利義務應由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業務: 行動裝置相關電源管理IC及面板、電池保護、感測IC等非PC領域。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有實際需要而須變更合併基準日,或本合併案之計畫執行進度及預計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及計畫逾期未完成時,授權董事長與力祥公司董事長協議訂定之。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7/11/1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7年11月19日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通過聘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共設三人:徐建華先生、沈弘哲先生、沈維民先生(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截止日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3)本公司於107年11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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