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太電信(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適用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3/122.法人名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徐亦南 黃運傑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鹿潔身 陳三旗5.異動原因:法人代表人改派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23~102/06/227.新任生效日期:101/03/12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0/12/28 2.原公告日期 :99/06/3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新增CDMA2000設備及汰換設備乙批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 雙方合意修約,其中部份設備項目採購終止執行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CDMA1X/EVDO & NG Core Network 設備2.事實發生日:100/12/22~100/12/22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乙批 交易總金額:3,128,000 仟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灣國際標準電子 (股) 公司;與公司關係:無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依合約規定辦理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請購、採購作業準則規定辦理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本案屬取得營業使用之機器設備,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無需取得估價報告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建置高速數據網路及新世代核心網路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21.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0/12/01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之報導內文敘及「…單月營收都有21到22億水準,法人看好今年營收可望較去年成長...」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該報導內文提及法人看好今年營收可望成長,純屬法人善意臆測,本公司未對外正式公告預估營收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1/212.發生緣由:原薪酬委員邱純枝委員,因個人因素,辭任本公司薪酬委員,補選徐亦南先生為本公司薪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現任薪酬委員名單如下:徐亦南先生鄭丁旺教授李世光博士
1.事實發生日:100/11/112.發生緣由: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邱純枝委員辭任薪資報酬委員一職。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待下次董事會另補選薪資報酬委員遞補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內容:壹、事實發生日:100/10/28貳、發生緣由:一、茲依據本公司100年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二、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后:(一)本次全面換發應換發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3,28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2,840,000,000元。(二)換發新股之比率為1:1,即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0年11月03日起至100年11月16日止。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0年11月07日。3、無實體股票換發日期:自民國100年11月17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4、自無實體新股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1、因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於換發日起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股票換發申請書、集保帳號及(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備妥舊股票、原留印鑑(若為新開戶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印鑑卡一式一份)、股票換發申請書、轉讓過戶通知書及(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股票換發申請書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4、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五)股票換發相關作業處所: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8:3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七)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參、因應措施:不適用。肆、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0/28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應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0/10/28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其成員如下:邱純枝女士鄭丁旺教授李世光博士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公告內容:一、 依據:本公司100年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 公告事項: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將於時程確定後另行公告。
(補充)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會常會公告公告序號:1主旨:(補充)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會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4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6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4公告內容:壹、主旨: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增訂討論事項第4~6項)貳、依據:公司法、證交法相關規定、本公司一○○年四月八日及本公司一○○年五月十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參、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空軍官兵活動中心(臺北市仁愛路三段145號)。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九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3.本公司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本公司與子公司亞太線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虧撥補表。(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3.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4.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5.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6.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0年04月26日至100年06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務必於100年04月25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100年4月25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三十日前寄發予各股東。如有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865859。依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六、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辦理本次股東會提案手續,提案期間自100/04/15日起至100/04/26日下午五時止。受理提案處所為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收〔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66號12樓〕。(郵寄者以寄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七、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百年股東常會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7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29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7公告內容: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00/4/8二、股東會召開日期:中華民國100年6月27日上午十時正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八德路四段85號6樓會議室四、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 民國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2. 監察人查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 本公司訂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 民國九十九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2. 民國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三)討論事項:1. 修訂公司章程案2. 修改「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3.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四)選舉事項:增補選董事、監察人五、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0年4月19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20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福聚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台北市八德路四段85號 6樓,聯絡電話:02-2528-1288#315(二)依公司法165條規定,自民國100年4月29日起至民國100年6月27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0年04月28日下午五時前親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100年04月28日郵戳日期為憑。(三)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尚未收到者,請逕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2181-1911)查詢。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2/2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持股93.78%之子公司「亞太線上服務(股)公司」之簡易合併案3.因應措施:依合併契約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持有子公司亞太線上服務(股)公司(以下簡稱亞太線上)流通在外股份總額之93.78%,合計114,292,900股,為配合本公司EVDO建置完成後之營運需要及整合企業資源,以發揮總體經營績效,並節省營運費用,擬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採取「簡易合併」方式合併亞太線上,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亞太線上為消滅公司。本合併案以現金為合併之對價,本公司預計於合併基準日按亞太線上實際流通在外股份扣除本公司所持有及亞太線上自行買回異議股東股份後之餘額,以每1股亞太線上股份換取新台幣10.71元之比例支付予亞太線上股東。本公司不因此合併案增發新股,故合併後本公司股數將不變;亞太線上流通在外股份則因合併而全數註銷。(二)惟本案需俟呈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後生效。
亞太電信為衝刺EVDO高速數據行動上網服務,著手向大陸設備廠商華為採買1,500座基地台,不過卻遭立委質疑採買對象華為具中共色彩,恐有洩漏資訊安全的嫌疑在,引起社會大眾一陣討論,也因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引進審查時,也較以往更加謹慎。審議時間一再拉長,連帶讓亞太電信網路升級時程表只好一再延後,NCC在10月6日召開會議時,終於認可華為公司生產的基地台設備無洩密疑慮,並要求設備商提出保證,無漏洞可植入後門程式;目前亞太信EVDO服務最新商轉時程落在2011年4月。此次通過NCC審核通過的華為基地台達500座,亞太電信表示將再送審下一批基地台的引進,數量逾1,000座;而威寶也曾表示,待亞太電信通過審查後,也將遞交其申請書。
1.發生變動日期:99/06/2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28人董事長 東元電機(股)公司常務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徐亦南常務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陳世昌常務董事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代表人:邱創興常務董事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林明祥常務董事 台灣新光保全(股)公司常務董事 黃千明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黃運傑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李傑松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杜景馨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郭寶珠董事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代表人:蔡長佳董事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吳賢明董事 普訊伍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榮勳董事 普訊陸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蕭亦惠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簡森垣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廖尚文董事 中央投資(股)公司董事 光華投資(股)公司董事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代表人:王亦允董事 大眾商業銀行(股)公司代表人:魏秀芳董事 力鵬企業(股)公司董事 愛之味(股)公司董事 旺興實業(股)公司董事 長弘投資(股)公司董事 陳素蓉董事 林冠羽董事 楊志弘監察人3人監察人 馬憲隆監察人 中國鋼鐵(股)公司監察人 新光紡織(股)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21人董事長 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常務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徐亦南常務董事 裕晟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汪海清常務董事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林明祥常務董事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常務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廖尚文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張應輝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黃運傑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李傑松董事 裕晟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曾忠正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劉文雄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林冠羽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簡森垣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龔 徐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馬憲隆董事 凱擘(股)公司董事 威創科技顧問(股)公司代表人:Ker Zhang董事 旺興實業(股)公司董事 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吳賢明董事 徐玉郎監察人3人監察人 中國鋼鐵(股)公司代表人:陳自求監察人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監察人 蔡高明4.異動原因:990623召開股東常會,通過全面改選董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21人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0股代表人邱純枝:0股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400,000,000股代表人:徐亦南、張應輝、李傑松、黃運傑:0股裕晟投資(股)公司:12,900,000股代表人汪海清:2,500股代表人曾忠正:2,500股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105,000,000股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101,500,000股代表人林明祥、吳賢明:0股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6,250,000股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11,900,000股代表人廖尚文:72,000股代表人劉文雄:0股代表人林冠羽:1,464,500股代表人簡森垣:0股代表人龔 徐:2,420,000股代表人馬憲隆:1,983,000股凱擘(股)公司:80,223,500股威創科技顧問(股)公司:185,000股代表人Ker Zhang:0股旺興實業(股)公司:4,700,000股徐玉郎:5,195,000股監察人3人中國鋼鐵(股)公司:60,000,000股代表人陳自求:0股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15,000,000股蔡高明:500,0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6/04/30~99/04/297.新任生效日期:990623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舊任董監事任期延長至新任董監事就任時為止;新任董監事任期自99/06/23~102/06/22。
1.股東會決議日:99/06/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 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常務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徐亦南常務董事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常務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廖尚文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張應輝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黃運傑董事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代表人:李傑松董事 裕晟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曾忠正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劉文雄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林冠羽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簡森垣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龔 徐董事 鼎豐傳播事業(股)公司代表人:馬憲隆董事 凱擘(股)公司董事 威創科技顧問(股)公司代表人:Ker Zhang董事 徐玉郎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9/06/23~102/06/2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常務董事廖尚文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新世紀東森通訊(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泰然九路西喜年中A座1920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經營範圍:從事電子產品、通訊產品及相關配件的技術諮詢、批發、進出口、售後服務(以上商品進出口不涉及國營貿易、進出口配額許可證、出口配額招標,出口許可證等專項管理的商品,涉及其它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改選,選任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邱純枝女士為新任董事長。1.董事會決議日:990623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邱純枝-東元電機(股)公司總經理、東捷資訊服務(股)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6.新任生效日期:99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3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證交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四月七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二、開會地點:空軍官兵活動中心(臺北市仁愛路三段145號)。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 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本公司背書保証情形報告。 4.本公司辦理公開發行作業報告。(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與選舉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選任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3.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04月25日至99年06月23日止,停止 股票過戶。因本次股東常會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99年04月2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 分以前駕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99 年04月24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三十日前寄發予各股東。如有 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 (02)25865859。依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 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 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六、本公司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七、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請本次股東常會解除本屆新選任董事及其代 表人之競業禁止行為。八、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辦理本次股東會 提案手續,提案期間自 99/04/13日起至99/04/23日下午五時止。受理提案處所為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收〔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277號21樓〕。(郵寄者以寄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2.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110信義區松仁路277號21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九、特此公告。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 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99/06/23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99/04/25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99/06/23 公告內容: 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九年四月七日第四屆第二十二次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二、開會地點:空軍官兵活動中心(臺北市仁愛路三段145號)。三、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2.九十八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3.本公司背書保証情形報告。4.本公司辦理公開發行作業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與選舉事項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2.選任本公司第五屆董事及監察人。3.解除本公司第五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04月25日至99年06月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本次股東常會最後過戶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請務必於99年04月2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辦理者,以99年04月24日郵戳為憑。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三十日寄發予各股東。如有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865859。依證交法第26條之1規定,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六、本公司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七、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辦理本次股東會提案手續,提案期間自99/04/13日起至99/04/23日下午五時止 。受理提案處所為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收〔地址:台北市 信義區松仁路277號21樓〕。(郵寄者以寄達日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2.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110信義區松仁路277號21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特此公告。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向英國倫敦法院對本公司提起訴訟,訴請履行契約,案號:2007 Folio No.577.2.事實發生日:98/10/1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依授信契約向英國倫敦法院對本公司提起訴訟,訴請履行契約給付貸款及其利息。4.處理過程:經協商後,雙方達成和解,並撤銷英國訴訟。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財務及公司營運皆具有正面幫助。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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