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力達(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7/1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80.00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新台幣115.66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96.00元;總募資金額為新台幣1,117,283,300元業已全數收足。(2)現金增資基準日:105年7月18日。
1.事實發生日:105/07/1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5/7/20~105/7/26。(2)承銷價格:新台幣96元。(3)公開承銷數量:10,000,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4)過額配售數量:1,500,000股。(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00%。(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144,000,000元。
1.事實發生日:105/07/06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 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5年6月 20日臺證上二字第1051702373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80.00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 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115.66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的1.2倍,故公開申購 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96.00元發行。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5/07/06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05/07/06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凱基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凱基商業銀行營業部。
1.事實發生日:105/06/292.發生緣由:依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三條規定辦理,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連絡電話。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3)連絡電話:02-2314-8800
1.事實發生日:105/06/232.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上市前業績發表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召開業績發表會之日期:105年06月23日(星期四)(2)召開業績發表會之時間:14時30分(3)召開業績發表會地點:台北晶華酒店三樓宴會A廳(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39巷3號)(4)業績發表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之經營團隊向各界先進說明產 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上市審議委員會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5)業績發表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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