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聯國際多媒體(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壹、討論暨選舉事項: ㄧ、通過本公司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二、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三、通過董事補選案。 四、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貳、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1/152.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停止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基於本公司目前營運狀況考量,股東會決議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撤銷股票公開發行。(2)實際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為準。
1.董事會決議日:105/01/1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謝國樑 董事(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廖偉銘 董事(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宗聖 董事(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5.異動原因:缺額補選。6.新任生效日期:105/01/15~106/03/2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5/01/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 :謝國樑董事 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 :廖偉銘董事 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 :林宗聖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 廖偉銘-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總經理 -蝴蝶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董事董事 林宗聖-英屬維京群島商華生資本有限公司 董事長 -英屬蓋曼群島商華生資本合夥有限公司 董事長 -香港商姊妹淘事業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董事長 -香港商淘紅舍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董事長 -英屬維京群島商天河賞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5/01/15~106/03/2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4/12/14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充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2/14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01/15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元富證券 會議室) (4)停止過戶期間:104年12月17日至105年1月15日。 (5)會議事項: 壹、報告事項: 無 貳、討論及選舉事項: ㄧ、擬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 二、修訂公司章程案。(新增) 三、董事補選案。(新增) 四、擬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新增) 參、臨時動議:
公告本公司董事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持股之二分之一,董事一職自然解任。1.發生變動日期:104/12/02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廖偉銘 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林宗聖 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廖治德 派帝娜實業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轉讓持股超過選任時持股的二分之一自然解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03/28~106/03/27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1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1/102.公司名稱:華聯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無5.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10月公告營收數誤植為9,325仟元,更正為9,845仟元;104年1-10月累計營收公告數25,697仟元,更正為29,622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對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4/10/29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林孝華 0股 0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張碧真 0股 0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王柏鑫 0股 0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翁祖立 0股 0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陳媛玟 30,000股 0股董事 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3,172,000股 0股代表人 張中周 0股 0股董事 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3,172,000股 0股代表人 張世宗 0股 0股董事 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3,172,000股 0股代表人 邱珮琳 0股 0股董事 派帝娜實業有限公司 1,712,000股 0股代表人 廖治德 0股 0股董事 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1,538,000股 0股代表人 廖偉銘 0股 0股董事 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1,538,000股 0股代表人 林宗聖 0股 0股董事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股 0股董事 陳立白 0股 0股獨立董事 胡秀華 0股 0股獨立董事 沈大白 0股 0股獨立董事 楊明哲 0股 0股監察人 東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股 0股代表人 洪辰祐 200,000股 0股監察人 彭康育 0股 0股監察人 夏豪均 0股 0股3.會議出席人員:林孝華(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碧真(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柏鑫(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翁祖立(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媛玟(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中周(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世宗(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邱珮琳(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廖偉銘(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宗聖(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立白(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秀華、沈大白。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由:本公司於104年11月5日召開董事會,依據「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之規定,就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對於本公司股東之建議進行討論。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本公司對股東建議如下:經審閱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本次公開收購之收購對價每股新台幣(以下同)35元。參酌陳維林會計師提出之合理性意見書,認為合理之交易價格區間為每股32.04元至36.46元,而本次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價格為每股35元,位於前述會計師建議之合理交易價格之區間內,又依據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個股歷史行情資料,本次公開收購價格與本公司104年10月29日過去三十個交易日之平均成交價31.57元相比,溢價為10.86%;本次公開收購價格與本公開收購案宣布日104年10月29日之收盤價32.5元相比,溢價達7.69%,且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民國10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12.76元,故本次公開收購之價格依上述說明應屬合理。此外,本公司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之1條第2項規定就本次收購所設置之審議委員會,亦已決議認為本次收購之條件及價格應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原則。準上說明,請股東應詳閱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應賣。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並無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請本公司股東詳閱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之公開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 (公開資訊觀測站);應賣諮詢專線:(02)2181-2688,請逕洽受委任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對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4/10/292.召開日期:104/11/53.會議出席人員:委員胡秀華、委員沈大白、委員董澤平。4.委員會就本次收購審議結果,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理由:全體出席審議委員無異議通過本公司對股東建議如下:經參酌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本審議委員會認為其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之原則。另參酌陳維林會計師提出之合理性意見書,認為合理之交易價格區間為每股新台幣(以下同)32.04元至36.46元,而本次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價格為每股35元,位於前述會計師建議之合理交易價格之區間內。且依據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個股歷史行情資料,本次公開收購價格與本公司104年10月29日過去三十個交易日之平均成交價31.57 元相比,溢價為10.86% 。本次公開收購價格與本公開收購案宣布日104年10月29日之收盤價32.5元相比,溢價達7.69% ,另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民國104年第二季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12.76元,故本審議委員會認為本次公開收購價格尚屬合理。綜上,全體出席委員認為,本公開收購案之條件及價格應屬公平與合理。準上說明,請股東應詳閱金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應賣。5.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5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5/01/15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 討論事項: 一、擬申請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12/17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1/1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1/04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鑒於財務業務之規劃及整體經營策略之考量,於104年10月29日第二屆第十五次董事會決議終止興櫃掛牌買賣及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11月4日證櫃審字第10400309631號函自104年11月19日起終止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將俟本公司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後,另行依法公告之。
1.事實發生日:104/10/292.公司名稱:華聯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並同時辦理撤銷公開發行 6.因應措施: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本公司(華聯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興櫃股票代號:4805)基於未來整體業務發展、經營擴張策略調整考量及不排除於海外發展下,於104年10月29日經董事會決議擬依相關法令申請終止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及停止公開發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4/10/2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沈劍秋 稽核課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惠欣 稽核課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聘任7.生效日期:104/10/29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稽核主管於104/08/17辭職,新任稽核主管於104/10/29董事會聘任
1.事實發生日:104/10/292.公司名稱:華聯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說明與美國合作電影AA專案之相關訊息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華聯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4805)自成立以來即致力於台灣電影產業和世界接軌與拓展全球電影市場之使命,今年度即與好萊塢電影製作公司美國娛樂指揮所影業(Mission Control Entertainment, LTD) 簽約,聯合製作與出品好萊塢超級英雄電影項目」。由華聯國際大力促成的「好萊塢超級英雄電影項目」為『美國漫畫英雄之父』史丹•李(Stan Lee)最新原創超級英雄故事,結合【童話鎮】(Once Upon A Time)、【閃電俠】(The Flash)等熱門美劇導演拉爾夫•海梅克(Ralph Hemecker)與HBO恢弘歷史鉅作【羅馬的榮耀】(Rome)金牌編劇威廉姆•麥克唐納(William J. MacDonald)等重量級製作團隊聯手打造全新超級英雄宇宙概念與現代英雄角色。有別於傳統超級英雄角色清一色僅由好萊塢明星挑大樑,本電影則強化華人角色在電影中的地位,電影女主角將首次由華人女星擔綱;另外為拓展多元文化交融的電影視野、並選擇最能凸顯電影特色的場景,同時取景於美國與廣州,通過電影打造國際級城市名片。本電影項目之正式片名將在10/31第四屆「史丹•李的動漫博覽會(Stan Lee'sComikaze Expo) 」中公佈,主創團隊亦將配合電影宣傳節奏陸續釋放演員名單。目前本電影項目規劃於2016年下半年於大螢幕與全球觀眾見面。
1.事實發生日:104/10/292.公司名稱:華聯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與QL公司及MF公司就電影”AA”專案進行商談中國大陸的電影票房及其他媒介播映版權的合作意向案。6.因應措施:保密條款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計劃與QL公司及MF公司就電影”AA”專案目前正進行商談中國大陸的電影票房及其他媒介播映版權的合作意向,預計合作金額不低於美金600萬元,具體金額及交易時間另以雙方協商後簽署之正式合同為準。
1.事實發生日:104/10/292.公司名稱:華聯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計劃與CR公司進行商談將電影”AA”專案項目下本公司得受分配之全球電影票房收益的部分權利售予CR公司的合作意向案。6.因應措施:保密條款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計劃與CR公司進行商談將電影”AA”項目下,本公司得受分配之全球電影票房收益的部分權利,售予CR公司的合作意向,如果達成合作,預計每單位金額不低於美金50萬元,具體金額及交易時間,另以雙方協商後簽署之正式合同為準。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民國104年10月29日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林孝華 0股 0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張碧真 0股 0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王柏鑫 0股 0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翁祖立 0股 0股董事 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0股 0股代表人 陳媛玟 30,000股 0股董事 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股 0股代表人 張中周 0股 0股董事 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股 0股代表人 張世宗 0股 0股董事 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 3,205,000股 0股代表人 邱珮琳 0股 0股董事 派帝娜實業有限公司 1,712,000股 0股代表人 廖治德 0股 0股董事 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1,538,000股 0股代表人 廖偉銘 0股 0股董事 秀泰國際娛樂有限公司 1,538,000股 0股代表人 林宗聖 0股 0股董事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股 0股董事 陳立白 0股 0股獨立董事 胡秀華 0股 0股獨立董事 沈大白 0股 0股獨立董事 楊明哲 0股 0股監察人 東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股 0股代表人 洪辰祐 200,000股 0股監察人 彭康育 0股 0股監察人 夏豪均 0股 0股3.會議出席 人員:不適用。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其所持理由:不適用。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並無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股份。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公開收購通知書主要內容: (一)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4年10月30日起至民國104年11月30日止。接受申請應賣 時間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臺灣時間)。惟公 開收購人得依相關法令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間最多至30日。(二)收購對價:以現金為對價,每股收購價為新台幣35元(應賣人應自行負擔證券交 易稅、所得稅(若有)、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 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倘有此類 額外費用,公開收購人將依法申報公告。公開收購人支付收購對價時,將扣除應賣人 依法應負擔之證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 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支付收購對價所必要之合理費用,並計算 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棄))。若股東應賣所得股款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 、銀行匯款費用或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者,參與應賣之股東將無法收到應賣所得股款 。(三)收購單位數: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數量為4,200,000股(下稱「預定收購數量」 ,即約相當於被收購公司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示最後異動日 期(即民國104年10月20日)之全部已發行普通股210,000,000股(下稱「被收購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之20%);惟若最終有效應賣之數量未達預定收購數量,但已達 1,050,000股(相當於被收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5%,下稱「最低收購數量」)時 ,則公開收購數量條件即告成就,公開收購人最多將收購預定收購數量;若全部應賣 之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公開收購人應依同一比例向所有應賣人收購。(四)收購限制:應賣股數低於100股者不予受理。應賣人對提出應賣之股份應具有所有 權,且應賣股份不得有任何質權設定、亦未遭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 程序,且無其他轉讓之限制。如應賣後股份遭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 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縱使該等股份已撥入受委任機構公開收購專戶,將視 為自始未提出應賣而不計入已參與應賣之股份數量;融資買進之股份須於還款後方得 應賣,否則不受理。本次公開收購受理已集保交存股票之應賣,但不受理實體股票之 應賣;持有被收購公司實體股票之應賣人,應事先將提出應賣之股票交存於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該應賣人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並完成股票集保交存手續後,始 得應賣,否則不受理。如未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前完成相關集保交存手續並應賣者, 將無法完成應賣。(五)收購對價支付日:如收購條件均已成就,公開收購之對價將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後次日起算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以銀行匯款方 式支付應賣人留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號,倘銀行帳戶有誤 ,或因其他原因無法
1.發生變動日期:104/10/262.法人名稱: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 謝國樑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大魯閣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 張碧真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3/03/28~106/03/277.新任生效日期:104/10/26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4/09/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孝華 代理董事長兼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孝華 董事長兼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5.異動原因:代理董事長真除。6.新任生效日期:104/09/18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4/9/18召開董事會推選林孝華女士為董事長兼總經理。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04/09/18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孝華 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朝淳 財務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04/09/188.新任者聯絡電話: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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