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安醫學(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6/09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2/06/12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3月3日
臺證上一字第1121800676號函核准上市。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9,550,000元,發行
普通股8,9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112年4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8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12年6月12日,
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2/06/12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3月3日
臺證上一字第1121800676號函核准上市。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9,550,000元,發行
普通股8,9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112年4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8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12年6月12日,
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買賣。
1.事實發生日:112/06/08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2/06/12~112/06/16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42.12元
(3)公開承銷數量:7,612,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200,000股
(5)過額配售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2.63%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8,424,000元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2/06/12~112/06/16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42.12元
(3)公開承銷數量:7,612,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200,000股
(5)過額配售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2.63%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8,424,000元
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 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06/08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955,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36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3.44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42.12元;總計新台幣446,134,18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2年06月08日。
1.事實發生日:112/06/08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955,000股,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36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3.44元;公開申購承銷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42.12元;總計新台幣446,134,18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2年06月08日。
本公司接獲CRO機構通知,研發中新藥ENERGI-F703糖尿病足 潰瘍外用凝膠三期臨床試驗,已正式啟動並完成第一位病人收案
1.事實發生日:112/05/31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5月31日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研發中新藥ENERGI-F703糖
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三期臨床試驗,已正式啟動並完成第一位病人收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
二、用途: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係用於治療糖尿病足部潰瘍傷口癒合。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公司後續除持續執行全球臨床三期試驗外,並積極尋
找授權合作對象。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本公司已於111年10月18日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研發中新藥ENERGI-F703糖
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美國執行人體三期臨床試
驗(IND),可於美國開始執行人體三期臨床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後續將持續規畫及執
行全球三期臨床試驗,並積極尋找授權合作對象。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並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美國及全球三期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調整之。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ENERGI-F703糖尿病傷口癒合藥市場狀況與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
(一)市場現況:
根據2018 IQ4I Research & Consultancy市場調查報告顯示,全球糖尿病盛行
率約5.5%,診斷率約50%,其中約25%糖尿病患者會患有糖尿病足部潰瘍。如以
全球平均盛行率6.3%計算,糖尿病族群每年罹患糖尿病足潰瘍人數約1400萬,
其中約20%糖尿病足潰瘍病患會面臨截肢。
(二)治療藥物:
目前市場仍缺乏普遍接受的有效慢性傷口治療藥物產品,惟獲美國FDA許可治
療糖尿病足部潰瘍(Diabetic ulcer foot)的藥物Regranex,曾於2008年6月美
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發佈使用Regranex 3條以上,可能對癌症患者增加致死風險
。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5/31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5月31日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研發中新藥ENERGI-F703糖
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三期臨床試驗,已正式啟動並完成第一位病人收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
二、用途: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係用於治療糖尿病足部潰瘍傷口癒合。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公司後續除持續執行全球臨床三期試驗外,並積極尋
找授權合作對象。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本公司已於111年10月18日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研發中新藥ENERGI-F703糖
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向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申請美國執行人體三期臨床試
驗(IND),可於美國開始執行人體三期臨床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後續將持續規畫及執
行全球三期臨床試驗,並積極尋找授權合作對象。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並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美國及全球三期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調整之。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ENERGI-F703糖尿病傷口癒合藥市場狀況與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
(一)市場現況:
根據2018 IQ4I Research & Consultancy市場調查報告顯示,全球糖尿病盛行
率約5.5%,診斷率約50%,其中約25%糖尿病患者會患有糖尿病足部潰瘍。如以
全球平均盛行率6.3%計算,糖尿病族群每年罹患糖尿病足潰瘍人數約1400萬,
其中約20%糖尿病足潰瘍病患會面臨截肢。
(二)治療藥物:
目前市場仍缺乏普遍接受的有效慢性傷口治療藥物產品,惟獲美國FDA許可治
療糖尿病足部潰瘍(Diabetic ulcer foot)的藥物Regranex,曾於2008年6月美
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發佈使用Regranex 3條以上,可能對癌症患者增加致死風險
。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5/29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9,550,000元,發行
普通股8,9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112年4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8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6元,依
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
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53.44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7倍,故公開申
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42.12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9,550,000元,發行
普通股8,9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112年4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8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6元,依
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
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53.44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7倍,故公開申
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台幣42.12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股東會日期:112/05/26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111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案。
當選名單:翁維駿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
通過承認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通過承認111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
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案。
當選名單:翁維駿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2)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2/05/26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 翁維駿
6.新任者簡歷:旭富製藥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一席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80,00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5/27~114/05/26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5/26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 翁維駿
6.新任者簡歷:旭富製藥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新任
8.異動原因:補選一席董事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80,00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1/05/27~114/05/26
11.新任生效日期:112/05/26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翁維駿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翁維駿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12/05/26
3.報導內容:
「...興櫃生技股華安醫學(6657)預計6月中旬轉上市,開啟生技股首家未獲利即上
市先例,承銷價暫定47元。...旗下有三項新藥開發案,進度最快的是糖尿病足部潰瘍
凝膠,已進入三期臨床試驗,目標明年第四季公布解盲數據後,即可進行大陸和歐盟
的授權合作。」
「...目前董監與經營團隊的可控股權約6成,其他法人股東有三商行(含原料藥廠旭富)
持股約5%、三福環球約3%等。」
「...糖尿病足部潰瘍凝膠F703已進入三期臨床試驗,目標明年第二季期中分析,第四
季完成進行解盲。」
「而防止落髮外用液劑已完成美國及台灣二期臨床試驗,已規劃申請三期臨床試驗。治
療巴金森氏症新藥及遺傳性表皮鬆解性水皰症外用軟膏,正在進行人體臨床試驗送件前
評估及資料準備。」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掛牌時點、財務業務、新藥
臨床試驗進度等相關資訊,純屬媒體臆測,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
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報導日期:112/05/26
3.報導內容:
「...興櫃生技股華安醫學(6657)預計6月中旬轉上市,開啟生技股首家未獲利即上
市先例,承銷價暫定47元。...旗下有三項新藥開發案,進度最快的是糖尿病足部潰瘍
凝膠,已進入三期臨床試驗,目標明年第四季公布解盲數據後,即可進行大陸和歐盟
的授權合作。」
「...目前董監與經營團隊的可控股權約6成,其他法人股東有三商行(含原料藥廠旭富)
持股約5%、三福環球約3%等。」
「...糖尿病足部潰瘍凝膠F703已進入三期臨床試驗,目標明年第二季期中分析,第四
季完成進行解盲。」
「而防止落髮外用液劑已完成美國及台灣二期臨床試驗,已規劃申請三期臨床試驗。治
療巴金森氏症新藥及遺傳性表皮鬆解性水皰症外用軟膏,正在進行人體臨床試驗送件前
評估及資料準備。」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掛牌時點、財務業務、新藥
臨床試驗進度等相關資訊,純屬媒體臆測,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
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5/18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於本公司股票在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上市掛牌前,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
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6636-5566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於本公司股票在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上市掛牌前,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
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6636-5566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 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5/18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9,550,000元,發行
普通股8,9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112年4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8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5%,即
1,343,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計7,612,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及111年5月27日股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
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
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
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
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36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7
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42.12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2年05月23日至112年05月25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2年05月31日至112年06月02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2年05月31日至112年06月02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2年06月01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2年06月05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2年06月05日至112年06月08日。
7.增資基準日:112年06月08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2/05/18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巿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89,550,000元,發行
普通股8,95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112年4月27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187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5%,即
1,343,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計7,612,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
規定及111年5月27日股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
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競
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
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
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36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
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7
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42.12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2年05月23日至112年05月25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2年05月31日至112年06月02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2年05月31日至112年06月02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2年06月01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2年06月05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2年06月05日至112年06月08日。
7.增資基準日:112年06月08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事實發生日:112/05/15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2/05/15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龍山分行
競價拍賣與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內湖科技園區分行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2/05/15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龍山分行
競價拍賣與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內湖科技園區分行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2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4/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54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3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7,66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6,34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6,34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6,3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70,75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79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48,96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4/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548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23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57,66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56,341)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56,34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56,34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70,75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79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48,96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研發中新藥ENERGI-F703 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 申請執行人體三期臨床試驗(IND)。
1.事實發生日:112/05/09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5月9日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研發中新藥ENERGI-F703糖
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已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申請執行人體三期臨
床試驗(IND)。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
二、用途: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係用於治療糖尿病足部潰瘍傷口癒合。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公司後續除持續執行全球臨床三期試驗外,並積極尋
找授權合作對象。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本公司向TFDA提出申請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在台灣執行三期臨床
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後續將持續規畫進行
全球三期臨床試驗,並積極尋找授權合作對象。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並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美國及全球三期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調整之。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ENERGI-F703糖尿病傷口癒合藥市場狀況與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
(一)市場現況:
根據2018 IQ4I Research & Consultancy市場調查報告顯示,全球糖尿病盛行
率約5.5%,診斷率約50%,其中約25%糖尿病患者會患有糖尿病足部潰瘍。如以
全球平均盛行率6.3%計算,糖尿病族群每年罹患糖尿病足潰瘍人數約1400萬,
其中約20%糖尿病足潰瘍病患會面臨截肢。
(二)治療藥物:
目前市場仍缺乏普遍接受的有效慢性傷口治療藥物產品,惟獲美國FDA許可治
療糖尿病足部潰瘍(Diabetic ulcer foot)的藥物Regranex,曾於2008年6月美
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發佈使用Regranex 3條以上,可能對癌症患者增加致死風險
。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1.事實發生日:112/05/09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5月9日接獲CRO機構通知,本公司研發中新藥ENERGI-F703糖
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已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申請執行人體三期臨
床試驗(IND)。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
二、用途: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係用於治療糖尿病足部潰瘍傷口癒合。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本公司後續除持續執行全球臨床三期試驗外,並積極尋
找授權合作對象。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
本公司向TFDA提出申請ENERGI-F703糖尿病足潰瘍外用凝膠在台灣執行三期臨床
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後續將持續規畫進行
全球三期臨床試驗,並積極尋找授權合作對象。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並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權益,故不予公開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階段研發: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時程將依美國及全球三期臨床試驗執行進度調整之。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ENERGI-F703糖尿病傷口癒合藥市場狀況與現有治療相同病症之主要藥物:
(一)市場現況:
根據2018 IQ4I Research & Consultancy市場調查報告顯示,全球糖尿病盛行
率約5.5%,診斷率約50%,其中約25%糖尿病患者會患有糖尿病足部潰瘍。如以
全球平均盛行率6.3%計算,糖尿病族群每年罹患糖尿病足潰瘍人數約1400萬,
其中約20%糖尿病足潰瘍病患會面臨截肢。
(二)治療藥物:
目前市場仍缺乏普遍接受的有效慢性傷口治療藥物產品,惟獲美國FDA許可治
療糖尿病足部潰瘍(Diabetic ulcer foot)的藥物Regranex,曾於2008年6月美
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發佈使用Regranex 3條以上,可能對癌症患者增加致死風險
。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2/05/1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5/1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I區(台北市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辦理股票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等項目。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energenesis-biomedical.com/invest_juridical.php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事實發生日:112/05/1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5/1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3樓凱悅廳I區(台北市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1)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辦理股票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2)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等項目。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energenesis-biomedical.com/invest_juridical.php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3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8,955,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9,550,000元。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經參照相關法令公式估算後,暫定為每股新台幣46元,惟實際發行
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343,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7,612,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343,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7,612,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
司111年5月27日股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承銷商
辦理公開承銷事宜。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
規定、主管機關指示或核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需予以修正變更,
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
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8,955,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9,550,000元。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經參照相關法令公式估算後,暫定為每股新台幣46元,惟實際發行
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1,343,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7,612,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343,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7,612,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
司111年5月27日股東常會之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承銷商
辦理公開承銷事宜。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等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
規定、主管機關指示或核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需予以修正變更,
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
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3巷21號6樓之3 (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11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4)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書」之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6)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7)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11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本公司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公司民國112年股東常會公告受理股東提案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起訖期間
及受理處所事宜,請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83巷21號6樓之3 (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11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4)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書」之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6)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7)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11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承認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本公司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補選本公司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2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2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公司民國112年股東常會公告受理股東提案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起訖期間
及受理處所事宜,請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案, 於剩餘期間內不辦理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0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1年5月27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預計發行新股
上限10,000,000股。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次辦理。
(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現因發行期限將屆,且本公司目前尚未選定符合
資格之應募人,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112年股東常會報告。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06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1年5月27日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預計發行新股
上限10,000,000股。
(2)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次辦理。
(3)上述私募普通股案迄今尚未實施,現因發行期限將屆,且本公司目前尚未選定符合
資格之應募人,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112年股東常會報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擇定特定人為限。參與本次
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
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35人。
(2)本次係選擇策略性投資人為應募人,說明如下:
A.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為可協助本公司擴展業務、投資新事業、改善財務結
構及完成策略聯盟等之對象,可幫助本公司提升競爭優勢。
B.必要性:有鑑於本公司臨床試驗經費需求及加速取得新藥授權金之必要性,擬引
進對本公司未來新藥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投資人。
C.預計效益:藉由應募人之加入,可加速本公司在全球主要國家進行臨床試驗及拓
展與國際藥廠談判機會,將有助於公司取得新藥授權金。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新股為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現金增資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000股,於民國112年股東常會決
議日起一年內分3次辦理,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上限新台幣100,0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如下:
(1)股票上市掛牌日前,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股票上市掛牌日後,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3)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實際定價
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訂價依據及決議成數且不低於面
額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況訂定之。
(4)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
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3次皆為充實營運週轉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爰有資金需求,考量私募方式相對
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如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將容易礙於募資之時效性。因此考量
降低籌資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並授權董事會辦理,
以提高公司籌資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
依法令規定訂定之。
11.參考價格: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
況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訂價
依據及決議成數且不低於面額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況
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
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
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擇定特定人為限。參與本次
私募之應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
核准之法人或機構外,不得超過35人。
(2)本次係選擇策略性投資人為應募人,說明如下:
A.方式與目的:應募人之選擇為可協助本公司擴展業務、投資新事業、改善財務結
構及完成策略聯盟等之對象,可幫助本公司提升競爭優勢。
B.必要性:有鑑於本公司臨床試驗經費需求及加速取得新藥授權金之必要性,擬引
進對本公司未來新藥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投資人。
C.預計效益:藉由應募人之加入,可加速本公司在全球主要國家進行臨床試驗及拓
展與國際藥廠談判機會,將有助於公司取得新藥授權金。
4.私募股數或張數:發行新股為1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本次現金增資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000股,於民國112年股東常會決
議日起一年內分3次辦理,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上限新台幣100,0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如下:
(1)股票上市掛牌日前,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
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2)股票上市掛牌日後,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3)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實際定價
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訂價依據及決議成數且不低於面
額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況訂定之。
(4)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
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3次皆為充實營運週轉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爰有資金需求,考量私募方式相對
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如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將容易礙於募資之時效性。因此考量
降低籌資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並授權董事會辦理,
以提高公司籌資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
依法令規定訂定之。
11.參考價格:不低於股東常會決議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
況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訂價
依據及決議成數且不低於面額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況
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
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
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
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1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2/1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35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16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71,6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5,66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5,66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65,66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9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30,86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8,30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02,55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2/1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35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16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71,65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5,66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5,66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65,66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99)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30,86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8,30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602,55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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