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群企業(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6/062.發生緣由:105年股東常會一、股東常會日期:105/06/06二、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承認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104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4)通過申請撤銷本公司公開發行案。 (5)臨時動議: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292.發生緣由:本公司104年度結算為累積虧損,經董事會決議本年度不發放股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03/29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6588(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2796(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資金貸與本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16(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28(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融通資金供營運週轉(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9324(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39.46(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5/03/29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5/03/29(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TC France)(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BTC Antilles)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TC France)(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6588(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2796(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2796(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融通資金歐元405萬元及美金300萬元供營運週轉之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a)內容:無(b)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a)資本(仟元):174611(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39897(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a)條件:到期還本(b)日期:2017年12月(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279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33.1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5/03/2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5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年03月29日(2)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及時間:105年06月06日上午九時(3)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復華街188號(4)股東常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四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訂案。(2)申請撤銷本公司公開發行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時間:自105年04月08日至105年06月0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欲辦理現場過戶之股東請於105年04月07日(星期四)16:3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在105年04月07日前以郵戳為憑。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時間105年04月06日至105年04月15日止,受理處所本公司(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8號20樓B棟)。
1.事實發生日:105/03/292.發生緣由:茲因本公司營運虧損,業務及產品仍處轉型期,故擬申請撤銷公開發行並縮小營業規模以降低成本,俟本公司轉型成熟後再行討論申請公開發行議題。3.因應措施:將提請10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撤銷公開發行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公開發行資格。4.其他應敘明事項:股東常會日期105/06/06。
1.事實發生日:104/12/07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4/12/07(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TC France)(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BTC Antilles)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TC France)(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93018(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535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535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融通資金歐元405萬元及美金300萬元供營運週轉之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a)內容:無(b)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a)資本(仟元):168854(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35809(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a)條件:到期還本(b)日期:2017年12月(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535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1.3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4/11/25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重整人:蘇克剛、隋振遠、陳俊祥重整監督人:黃銘祐、陳永誠、許伯彥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蘇克剛、紀關福、蘇致群HOTLINK CORPORATION 代表人 朱寶麒、HOTLINK CORPORATION 代表人 隋振遠監察人:張麗美、 FULLSYSTEM LIMITED 代表人 張嫚玲4.異動原因:重整完成選任新任董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蘇克剛 2,415,001股、紀關福 0股、蘇致群 10,544股HOTLINK CORPORATION 代表人 朱寶麒 8,677,100股HOTLINK CORPORATION 代表人 隋振遠 8,677,100股監察人:張麗美 0股、FULLSYSTEM LIMITED 代表人 張嫚玲 4,721,40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7.新任生效日期:104/11/25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重整完成選任新任董監事。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4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04/11/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蘇克剛董事:蘇致群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4/11/25~107/11/2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4/11/25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 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蘇克剛 (重整人代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蘇克剛5.異動原因:重整完成由股東臨時會選任新任董事,由董事間互推蘇克剛擔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4/11/25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合會議決議 召開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1.事實發生日:104/10/192.發生緣由:本公司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合會議決議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召開事宜(1)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合會議決議日期:104年10月19日(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及時間:104年11月25日上午九時(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復華街188號(4)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本公司重整完成報告。二、討論暨選舉事項:(1)選任新任董事及監察人案。(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時間:自104年10月27日至104年11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10/14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4年7月31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整字第5號裁定核准本公司重整完成,復於民國104年10月14日收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確定證明書內容為本院受理99年度整字第5號重整公司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十二人與重整人蘇克剛等五十八人間公司重整事件,於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所為之第一審裁定,業於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確定。上給 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收執 中華民國104年10月7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08/13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Europe B.V.(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Europe B.V.(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93018(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16(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93018(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5350(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資金貸與本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294(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75(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融通資金供營運週轉(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3641(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8.18(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08/13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4/08/13(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TC France)(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BTC Antilles)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TC France)(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93018(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5535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535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短期融通資金歐元405萬元及美金300萬元供營運週轉之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a)內容:無(b)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a)資本(仟元):168854(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35809(5)計息方式:無。(6)還款之:(a)條件:到期還本(b)日期:2015年11月(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535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11.32(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8/062.發生緣由:本公司收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就聲請人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9年度整字第5號公司重整事件,裁定主文:准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完成。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裁定文於民國104年08月06日送達本公司。3.因應措施:依裁定主文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4/03/302.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結算為累積虧損,經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合會議決議本年度不發放股利。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03/30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Europe B.V.(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Europe B.V.(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7327(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06(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Antilles N.V.資金貸與本公司100%投資之孫公司Behavior Tech Computer France Eurl(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7327(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25(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a)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資金貸與本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1014(d)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76(e)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短期融通資金供營運週轉(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5961(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5.76(4)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4/03/30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4/03/30(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資金貸與本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1014(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176(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76(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原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以USD800,000一年期限短期融通資金貸與本公司之借款已列入本公司重整債權。因本公司民國102年6月27日第四次關係人會議可決之重整計畫經民國103年2月10日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整字第5號裁定確定,本公司將依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債權金額按三成分期清償,七成放棄,自法院裁定認可確定日起一年內不予還本,第二年起按五年分期償還,償還比例分別為10%,10%,20%,30%,30%。(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a)內容:無(b)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a)資本(仟元):237891(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6196(5)計息方式:依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不予計息。(6)還款之:(a)條件:將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清償之。(b)日期:將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清償之。(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7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65(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1.事實發生日:103/12/15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代子公司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3/12/15(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英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資金貸與本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3326(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4176(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76(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原子公司Riseline Investment Limited以USD800,000一年期限短期融通資金貸與本公司之借款已列入本公司重整債權。因本公司民國102年6月27日第四次關係人會議可決之重整計畫經民國103年2月10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度整字第5號裁定確定,本公司將依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債權金額按三成分期清償,七成放棄,自法院裁定認可確定日起一年內不予還本,第二年起按五年分期償還,償還比例分別為10%,10%,20%,30%,30%。(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a)內容:無(b)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a)資本(仟元):237891(b)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7684(5)計息方式:依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不予計息。(6)還款之:(a)條件:將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清償之。(b)日期:將法院裁定認可重整計畫清償之。(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176(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2.7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合會議通過擬以私募方式 辦理以債作股增資及訂定增資基準日。1.事實發生日:103/10/292.發生緣由:(1)依據本公司民國102年6月27日第四次關係人會議可決之重整計畫業經民國103年2月10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99年度整字第5號裁定認可確定辦理。(2)本公司民國103年3月27日103年度第一次重整人暨重整監督人聯合會議決議通過依據法院裁定認可確定之重整計畫,擬以私募方式辦理以債作股增資新台幣133,985,000元以清償重整債權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執行法院裁定認可確定之重整計畫,惟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增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完成。爰擬透過以私募方式辦理以債作股增資,以達到迅速執行重整計畫以清償重整債權,將可使公司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2)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以債作股增資發行普通股,發行股數擬以不超過13,398,500股為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133,985,000元,於民國103年2月10日重整計畫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日起二年內預計一次以私募方式辦理以債作股增資發行普通股以清償重整債權,使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獲得改善。(3)本公司本次私募特定人選定方式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第一項第二款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之特定人為限。係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確定之重整計畫書中之無擔保重整債權人HOTLINK CORPORATION及FULLSYSTEM LIMITED為本次私募特定人,其以債作股金額分別為新台幣86,771,000元及新台幣47,214,000元,每股面額10元發行,發行私募普通股股數分別為8,677,100股及4,721,400股,二者合計以債作股總金額為新台幣133,985,000元,發行私募普通股股份總數為13,398,500股。(4)本公司本次私募定價日為民國103年10 月29日,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為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依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裁定認可確定之重整計畫書辦理之。(5)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間為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 )至103年10月31日(星期五)止,並以103年11月8日(星期六)為增資基準日。(6)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以債作股增資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始得自由轉讓。(7)本公司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以債作股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資金運用計劃、進度及其他相關事宜,擬授權重整人代表蘇克剛先生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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