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伸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工業12路6號本公司二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一O四年度營業及決算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O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分配一O四年度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一O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一O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配合本公司申請上市案,初次上市前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 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105年度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之期間地點如下:受理期間:105年4月13至105年4月22日下午五點整,以送達為憑。受理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工業12路6號本公司財務部。
1.事實發生日:101/10/03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541,167仟元已全數收足。(2)本公司並訂定101年10月4日為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01/10/02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1/10/05~101/10/12(2)承銷價:新台幣23元(3)公開承銷數量:20,000仟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4)過額配售數量:3,000仟股(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00%(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69,000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1/09/28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3,52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3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541,167,000元。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1/09/28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3,52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3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541,167,000元。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事實發生日:101/09/26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10/054.其它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6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01180283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號函同意上市在案。(2)本公司股票於101年10月5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1.事實發生日:101/09/21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1) 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35,290,000元,發行普通股23,529,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3,529,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其餘20,0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並經本公司101年6月19日股東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對外公開承銷,對外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9月24日至101年9月27日。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9月25日至101年9月27日。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0月1日至101年10月2日。4.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10月2日。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 9月28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0月3日。7.增資基準日:101年10月4日
1.事實發生日:101/09/21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3)聯絡電話: (02)2381-6288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09/2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09/20 ~ 101/09/21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港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大華證券邀請,將於101年9月20日與9月21日參加於香港舉辦之企業日(Corporate Day),就公司簡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作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1/09/17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認購代收股款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西湖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銀行世貿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圓山分行
1.傳播媒體名稱:電子時報2.報導日期:101/08/313.報導內容:本公司第四季業績之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導中提及『...甚至2012年第4季在行動裝置相機模組新品推出的帶動下,可望創下新高,挑戰季增15~20%。』(2)本公司並未公開101年度財務預測,有關預估之報導係媒體臆測,並非本公司提供之資訊,本公司特此澄清。(3)本公司之相關訊息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8/28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原101年3月27日依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函令規定辦理公告IFRSs相關資訊,配合101年7月26日證交所之我國採用IFRSs問答集規定調整。 6.因應措施:(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年08月28日 (2)原101年3月27日依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函令規定辦理公告IFRSs相關資訊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係採淨額表達。惟配合101年7月26日證交所之我國 採用IFRSs問答集規定,我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不具有得予以互抵之 法定執行權,因而未能符合IAS 17 規定得以將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之規定,故將開帳數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調整為以總額表達。 (3)調整前後之影響金額:調整後將使資產由減少384千元變更為增加53,832千元, 負債由減少855,496千元變更為減少801,280千元,股東權益並無調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08/3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08/30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永福殿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33號B3)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會後隔日開盤前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提供本公司錄音錄影連結網址。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1/08/143.報導內容:本公司本年度獲利之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報導中提及『...法人估計,致伸上半年每股獲利應有1.6元的水準, 全年每股獲利上看3元。』 (2)本公司並未公開101年度財務預測,有關預估之報導係媒體臆測, 並非本公司提供之資訊,本公司特此澄清。 (3)本公司之相關訊息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現金股利發放日期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0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01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5元 (即每1股盈餘分配0.4元,每1股資本公積發放0.1元),預計於101年8月22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發放, 郵匯費將自股東之現金股利中扣除後,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伍拾元以下,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二、特此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7/26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3,529仟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88,225仟元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訂新台幣25元,惟實際發行價格需依公開承銷之承銷價而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15%,計3,529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85%,計20,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與本公司101年6月19日股東會之決議全數提撥辦理對外公開承 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劃、經核准發行後訂定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基準日、議定及簽署承銷契 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如因 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因素變化有修正變更之必要時 ,另本案其他未盡實宜之處,亦同。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01/07/1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07/16 ~ 101/07/19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加坡及香港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出席元大寶來證券2012年7月16至7月19日於新加坡及香港舉辦之興櫃公司海外法人說明會,就公司簡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作說明。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7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酬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1)古台昭:致伸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2)劉容西:致伸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楊子汀:致伸科技(股)公司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1)古台昭:致伸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2)劉容西:致伸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楊子汀:致伸科技(股)公司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6.異動原因:配合董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1/12~101/06/19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6/27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一)盈餘分配發放股東現金股利:160,583,295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元) (二)資本公積分配發放股東現金股利:40,145,82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1/07/165.最後過戶日:101/07/1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7/1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7/228.除權(息)基準日:101/07/22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梁立省;董事。 (2)楊海宏;董事。 (3)楊子汀;董事。 (4)劉容西;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梁立省;董事長。 (2)楊海宏;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梁立省 北京德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楊海宏 a.昆山致伸東聚電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暨執行董事。 b.致伸科技(重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暨執行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梁立省 北京德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區彩和坊路10號2樓201-202室。 (2)楊海宏 a.昆山致伸東聚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勤昆路66號。 b.致伸科技(重慶)有限公司:重慶市永川區星光大道999號1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梁立省 北京德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開發電腦週邊產品。 (2)楊海宏 a.昆山致伸東聚電子有限公司:生產電腦鍵盤及相關電腦週邊配件。 b.致伸科技(重慶)有限公司: 生產電腦鍵盤及相關電腦週邊配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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