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磊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7/04/242.公司名稱: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4樓。(3)聯絡電話:(02)2314-8800。
1.事實發生日:97/04/242.公司名稱: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60075363及金管證一字第0970016509函核准通過辦理。6.因應措施:(1)本次擬辦理現金增資新股承銷81,000仟元,發行新股8,100仟股(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經彙總詢價圈購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0元整。(2)其中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共計1,210仟股由員工認購外,餘委由承銷商辦理公開承銷。(3)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97/04/25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君悅飯店三樓凱悅廳I區(台北市松壽路2號)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說明公司簡介、概況、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4.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開時間97/04/25(星期五) 下午2:30~4:30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97/06/13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一樓(新竹縣新竹工業區自強路十八號)員工餐廳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一、本公司九十六年度營運報告。二、監察人審查九十六年決算表冊報告。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承認事項:一、96年度決算表冊案。二、96年度盈餘分配案。三、提請股東會補承認民國93年11月17日董事會決議權宜將第二次私募價格由民國93年6月30日股東會決議每股11元調整為每股10元。討論事項: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三、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四、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4/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a.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第二項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b.本公司訂於97年4月9日起至97年4月18日止受理股東書面提案。c.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竹縣湖口鄉303新竹工業區自強路18號聯絡電話:(03)597-2488(2)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仍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14-8800
1.事實發生日:2008/01/02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增加機器設備投資USD1,700,00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增加機器設備投資USD1,700,000。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美磊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6,358,100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1,700,000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被動元件(電感等)之產銷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RMB1.0471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RMB3,953,893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9,068,041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11,100,000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5.47%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5.78%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39.41%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9,068,041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5.31%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2.83%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33.86%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NTD24,276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2.其他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版2.報導日期:96/10/113.報導內容:A1版報導10月以來員工認股權證案,誤植美磊發行員工認股權證額度為4億元,96/10/01生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證額度為0.4億元,96/10/01生效。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6/10/042.公司名稱: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改94~96年財務報告書明細表與附註揭露說明修改處說明:一、94年母公司財報:(一)第29頁1、關係人交易中美磊美國之九十四年銷貨金額及比例為4,081仟元及1%,修改為16,844仟元及4%。2、關係人交易中美磊美國之九十三年銷貨金額及比例為16492仟元及6%,修改為17,424仟元及6%。3、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銷貨條件…美磊昆山之帳款,由於皆由〝母子公司〞,改為〝子公司〞。4、(同一段)故〝收款條件〞,改為〝實際收款條件〞。5、(同一段)…資金需求情況而決定,改為〝資金需求情況而決定外〞。二、95年母公司財報:(一)、第30頁1、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增加〝張元俊 本公司董事之配偶〞。(二)、第31頁1、銷售及勞務收受中,美磊美國九十五年度金額4,530仟元及比例1%,改為10,489仟元及2%。2、銷售及勞務收受中,美磊美國九十四年度金額4,081仟元及比例1%,改為16,844仟元及4%。3、新增〝與美磊昆山之、銷貨交易係透過Mag-Well International Co.,Ltd(設於B.V.I)報關匯付(收)貨款。〞。(三)、第32頁1、財產交易新增〝本公司於九十五年出售Mag Layers USA,Inc.80仟股予張元俊,售價205仟元,產生處份損失676仟元。〞。三、95年合併財報:(一)、第31頁1、關係人交易中美磊美國之九十五年銷貨金額及比例為4,530仟元及1%,改為10,849仟元及1%。四、96年母公司半年報:(一)、第4頁1、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核閱〞報告在案,改為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查核〞報告在案。(二)、第47頁1、固定資產變動明細表之成本合計數666,497仟元,改為667,295仟元。2、固定資產變動明細表之本期處分數(72,908)仟元,改為(73,706)仟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8/30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事業持股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等,經董事長核定,並提報董事會報備。惟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不得超過每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之百分之十,且單一認股權人每一會計年度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1.原公司員工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績效表現。2.新進員工則由總經理評估其發展潛力。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發行總額為4,000個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普通股為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4,0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1.本公司於上市櫃前所發行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為以不低於申報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2.本公司於上市櫃後所發行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為以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格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起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第一次到期日 屆滿二年 50%第二次到期日 屆滿三年 75%第三次到期日 屆滿四年 100%2.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六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3.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份,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4.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註銷。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生效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失效。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3.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失效。4.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2)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5.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處理。但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職務者得由總經理提報,經董事長同意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7.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失效,或得由總經理提報,經董事長同意於本條第二項認股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1.事實發生日:96/08/302.公司名稱: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承認本公司九十六上半年度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96/06/0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蔡茂禎、董事:呂光薰、董事:正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程世芳、董事:天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梁修宗、獨立董事、蔡玉琴。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就本年度改選後之董事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蔡茂禎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蔡茂禎美磊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美磊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中國大陸江蘇省昆山市張浦鎮濱江南路240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被動元件(電感等)之產銷。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美磊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間接100%持有之子公司,以上對本公司經營有其必要性,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不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2007/06/01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增加:美元現鈔USD2,000,000機器設備USD1,000,00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美磊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6,358,100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3,000,000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被動元件(電感等)之產銷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RMB1.05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RMB3,953,893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6,358,100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6,400,000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2.47%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6.81%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38.4%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6,358,100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2.26%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6.7%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5.97%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NTD25,268(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事實發生日:96/06/012.公司名稱: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董事會討論通過案一、選任新任董事長-原董事長蔡茂禎連任董事長。二、向經濟部投審會提出增加投資申請,投資英屬維京群島MAG.LAYERSINTERNATION CO., LTD,暨間接投資美磊電子科技(昆山) 有限公司案。三、將已發行之股票換發為無實體股票案。四、修訂本公司「內控制度之其他管理辦法」案。五、修訂本公司「核決權限表」案。六、修訂本公司「職務授權及代理人辦法」案。七、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案。八、修訂本公司「自行檢查作業管理辦法」案。九、修訂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06/0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蔡茂禎董事-呂光薰董事-天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程世芳董事-天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王修銘董事-陳秋蘭監察人-蕭雅進監察人-天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黃瑞貞監察人-黃慶煇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蔡茂禎董事-呂光薰董事-正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徐榮輝董事-程世芳董事-天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王修銘獨立董事-梁修宗獨立董事-蔡玉琴監察人-蕭雅進監察人-黃慶煇監察人-陳義明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董事-蔡茂禎3,886,138股董事-呂光薰1,090,528股董事-正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徐榮輝3,200,000股董事-程世芳637,664股董事-天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王修銘4,100,000股獨立董事-梁修宗0股獨立董事-蔡玉琴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3/06/30~96/06/297.新任生效日期:96/06/01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董事變動比率4/7,監察人變動比率1/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96/06/012.重要決議事項:一、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二、通過承認本公司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三、通過補承認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私募發行普通股案。四、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五、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六、通過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七、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八、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私募發行普通股案。九、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提供上櫃時公開承銷案。十、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五人、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董事:蔡茂禎、呂光薰、正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徐榮輝、程世芳天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王修銘。獨立董事:梁修宗、蔡玉琴。監察人:蕭雅進、黃慶煇、陳義明。十一、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2006/12/25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增加機器設備投資USD1,400,00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增加機器設備投資USD1,400,000.4.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美磊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4,927,000.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USD1,400,000.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感器生產及加工。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USD6,611,985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USD586,069.57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6,117,30012.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USD6,400,000.13.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9.90%1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6.62%1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5.94%16.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USD6,117,300.17.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31.98%1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5.88%1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24.80%20.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NTD2,861仟元21.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2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之大陸公司。2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2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2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2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2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28.經紀人:不適用。2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3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3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1.發生變動日期:95/12/1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建邦顧問股份有限公司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辭職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3/06/30~96/05/31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缺額於96年6月股東常會改選董監事時一併補齊。
1.事實發生日:95/11/292.公司名稱: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五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截止,惟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未繳納股款,特再催告。6.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辦理,催告繳款期間自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至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止。(2)尚有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寄發之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竹北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148800)洽詢。
1.發生變動日期:95/11/07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誠祐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出售股權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3/06/30~96/05/31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缺額於96年6月股東常會改選董監事時一併補齊。
1.事實發生日:95/10/252.公司名稱: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95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基準日。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分別於民國95年10月11日股東臨時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5年10月24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48698號函核准在案。二、本公司95年10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下:(1)每股按新台幣20元發行,共計發行新股(普通股)12,000,000股。(2)擬依照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股數之11.6%供員工認購,其餘由原股東依現金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各股東持有股數比例認購之,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由董事會洽特定人認購之。(3)增資資金用途:購置生產設備,充實營運資金。(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5)認股基準日:95年11月15日。(6)最後過戶日:95年11月10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95年11月11日至95年11月15日止。(7)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95年11月21日至95年11月29日止。(8)本次現金增資因繳款期間未滿一個月,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認股人延欠應繳之股款時,應訂一個月以上期限催告認股人照繳,並聲明逾期不繳失其權利。故本公司擬以95年11月29日至95年12月29日為催告期間。三以上日期或期限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5/10/242.契約相對人:第一商業銀行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5/11/21~95/12/2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第一商業銀行代收本公司95年現金增資股款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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