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溢泰實業(興)公司公告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0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億泰精密工業(南京)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36,6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1)公司名稱:彰華(南京)工業水處理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36,6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1)公司名稱:Kemflo Thailand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36,6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18,01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3,00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據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以及銀行間的合約而定。
(2)日期:
依據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以及銀行間的合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436,63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7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2.0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5.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131,120
億泰精密工業(南京)有限公司:568,050
彰華(南京)工業水處理有限公司:47,796
Kemflo Thailand Co., Ltd.:71,049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40,412
億泰精密工業(南京)有限公司:374,244
彰華(南京)工業水處理有限公司:8,344
Kemflo Thailand Co., Ltd.:0
三、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其中175,000仟元係由
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億泰精密工業(南京)有限公司
二家公司共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05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億泰精密工業(南京)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36,6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7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1)公司名稱:彰華(南京)工業水處理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36,6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8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1)公司名稱:Kemflo Thailand Co.,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436,63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2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2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授信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818,01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3,00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據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以及銀行間的合約而定。
(2)日期:
依據公司和被背書保證公司以及銀行間的合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436,63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7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2.0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5.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131,120
億泰精密工業(南京)有限公司:568,050
彰華(南京)工業水處理有限公司:47,796
Kemflo Thailand Co., Ltd.:71,049
二、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40,412
億泰精密工業(南京)有限公司:374,244
彰華(南京)工業水處理有限公司:8,344
Kemflo Thailand Co., Ltd.:0
三、本次新增背書保證金額,其中175,000仟元係由
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億泰精密工業(南京)有限公司
二家公司共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0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AKIMA AUSTRALIA PT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4,69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AKIMA PRODUCTS,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6,32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KINDRED PRODUCTS LL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9,09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21,01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HYDRONOVATION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1,19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KEMFLO JAPAN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8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AKIMA PRODUCTS,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4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往來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Kemflo Thailand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08,34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09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3/05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AKIMA AUSTRALIA PT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4,69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AKIMA PRODUCTS,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6,32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KINDRED PRODUCTS LL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9,09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溢泰(南京)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21,01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HYDRONOVATION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21,19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KEMFLO JAPAN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8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YAKIMA PRODUCTS,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34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業務往來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Kemflo Thailand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54,65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業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08,344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8.09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3號(本公司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3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113 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6.)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7.) 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8.) 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
(2.) 113年度盈餘分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4月28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6636-5566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4年4月28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二)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4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4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三)受理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本公司
(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3號;電話:(08)7524736)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洽詢(電話:02-6636-5566)。
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
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6636-5566)。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一)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5月28日至114年6月24日止
(二)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三)其他說明: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3號(本公司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113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113 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6.) 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7.) 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8.) 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113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
(2.) 113年度盈餘分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4月28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6636-5566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4年4月28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4月2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二)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4年4月14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2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4年4月24日17時前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三)受理方式: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本公司
(地址: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3號;電話:(08)7524736)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
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洽詢(電話:02-6636-5566)。
四、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
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
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6636-5566)。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一)行使期間:自民國114年5月28日至114年6月24日止
(二)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stockvote.com.tw
(三)其他說明: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05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一、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14年2月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14年3月27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4年2月26日至114年3月27日
(三)開會時間:11時00分(24小時制)
實體方式召開
開會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3號(本公司會議廳)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無。
2.承認事項:無。
3.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案。
4.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含4席獨立董事)案。
5.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三、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2月25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6636-5566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4年2月25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2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其他應公告事項:
受理股東提名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應選名額:董事共9席(包含獨立董事4席)。
(二)提名受理期間:114年2月10日至114年2月20日止。
(三)提名受理處所:本公司 (地址:屏東縣屏東市環東街3號);
詳細內容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公告。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
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
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電話:02-6636-5566)。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環東街3號),並副知證基會。
*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五、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一、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14年2月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114年3月27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4年2月26日至114年3月27日
(三)開會時間:11時00分(24小時制)
實體方式召開
開會地點:屏東縣屏東市大洲里環東街3號(本公司會議廳)
(四)會議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無。
2.承認事項:無。
3.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案。
4.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含4席獨立董事)案。
5.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三、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2月25日17時00分前(24小時制)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 02-6636-5566
(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4年2月25日17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2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其他應公告事項:
受理股東提名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應選名額:董事共9席(包含獨立董事4席)。
(二)提名受理期間:114年2月10日至114年2月20日止。
(三)提名受理處所:本公司 (地址:屏東縣屏東市環東街3號);
詳細內容請參閱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事公告。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
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
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電話:02-6636-5566)。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
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環東街3號),並副知證基會。
*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本次股東臨時會未發放紀念品。
五、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4/02/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所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2/06
二、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三、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12樓會議廳(凱基證券大樓)
四、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所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就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做說明。
五、其他應敘明事項:活動報名,請洽凱基證券
鄭小姐 02-2181-8167 janice.cheng@kgi.com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所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4/02/06
二、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三、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12樓會議廳(凱基證券大樓)
四、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凱基證券所舉辦之興櫃前法人說明會
,就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相關資訊做說明。
五、其他應敘明事項:活動報名,請洽凱基證券
鄭小姐 02-2181-8167 janice.cheng@kgi.com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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