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沛爾生技醫藥(創新)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3/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3/8~113/3/14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98元
(3)公開承銷數:2,857,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100,000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3.5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9,8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3/8~113/3/14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98元
(3)公開承銷數:2,857,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100,000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3.5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9,8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3/03/0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7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98元溢價發行,總募資金額新台幣
311,15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3年03月06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3/0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7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98元溢價發行,總募資金額新台幣
311,15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3年03月06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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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3/0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
113年3月1日截止,依法辦理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3月4日起至
113年4月3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須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九如分行
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
113年3月1日截止,依法辦理催告。
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3月4日起至
113年4月3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須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九如分行
及全台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
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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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2/2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7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1,75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1月17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02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價格以每股新台幣98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7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1,75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13年1月17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02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價格以每股新台幣98元溢價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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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2/27
2.發生緣由:
重要決議事項:
(1) 通過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2) 全面改選董事案
(3)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
重要決議事項:
(1) 通過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2) 全面改選董事案
(3) 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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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生變動日期:113/02/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成龍:沛爾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福謙:緯創資通(股)公司幕僚長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潤:翔隆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林榮隆:纖宇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成龍:沛爾生技醫藥(股)董事長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福謙:緯創資通(股)公司幕僚長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游智瓊:長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孟修: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孫維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教授
王銘鈺:律政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4.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在創新板上市,進行全面改選,並增設
四席獨董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4,175,627股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成龍:2,627,000股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47,318股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福謙:0股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2,400,000股
游智瓊:0股
李孟修:0股
孫維欣:0股
王銘鈺: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28~115/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3/02/2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在創新板上市,進行全面改選,
並增設四席獨董及設置審計委員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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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成龍:沛爾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福謙:緯創資通(股)公司幕僚長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建潤:翔隆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林榮隆:纖宇企業(股)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成龍:沛爾生技醫藥(股)董事長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福謙:緯創資通(股)公司幕僚長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游智瓊:長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孟修: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孫維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教授
王銘鈺:律政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4.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在創新板上市,進行全面改選,並增設
四席獨董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4,175,627股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成龍:2,627,000股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47,318股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福謙:0股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2,400,000股
游智瓊:0股
李孟修:0股
孫維欣:0股
王銘鈺: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28~115/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3/02/27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因應本公司申請股票在創新板上市,進行全面改選,
並增設四席獨董及設置審計委員會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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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事實發生日:113/02/2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經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
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成龍(董事)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福謙(董事)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游智瓊(獨立董事)
李孟修(獨立董事)
王銘鈺(獨立董事)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2/27~116/02/26
(4)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5)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
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6)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9)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0)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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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3/02/27
2.發生緣由:
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經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
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立準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成龍(董事)
緯創生技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福謙(董事)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游智瓊(獨立董事)
李孟修(獨立董事)
王銘鈺(獨立董事)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2/27~116/02/26
(4)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5)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
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6)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9)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0)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113/02/27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成龍,沛爾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成龍,沛爾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由新一屆董事會選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3/02/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成龍,沛爾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成龍,沛爾生技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事全面改選,由新一屆董事會選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3/02/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2/27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游智瓊:長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李孟修: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孫維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教授
獨立董事 王銘鈺:律政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自113/02/27至116/02/26止,
計三年。
(2)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
監察人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游智瓊:長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李孟修: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孫維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教授
獨立董事 王銘鈺:律政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屆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自113/02/27至116/02/26止,
計三年。
(2)因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取代
監察人職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2/27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游智瓊:長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李孟修: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孫維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教授
獨立董事 王銘鈺:律政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自113/02/27至116/02/26止
,計三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委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1)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游智瓊:長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李孟修: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孫維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命科學系暨基因體科學研究所教授
獨立董事 王銘鈺:律政國際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同本屆董事會任期截止日,自113/02/27至116/02/26止
,計三年。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2/21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
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89-2999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告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
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89-2999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委託代收、存儲價款專戶機構資訊
1.事實發生日:113/02/1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13/02/15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詢價圈購代收股款機構:凱基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2.2)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九如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1.事實發生日:113/02/16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13/02/15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2.1)詢價圈購代收股款機構:凱基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2.2)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九如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1.事實發生日:113/02/1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7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1,75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113年1月17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02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0.02%,
計318,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2,857,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
依11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排除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三項原股東優
先認購之適用,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創新板上市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
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
辦理。
三、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
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四、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包括但不限於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
等所有相關文件,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範
圍內處理相關事宜,並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報等一切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
宜等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
觀環境需求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13年2月20日至113年2月23日。
2. 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13年3月4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3月1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3月4日至113年3月5日。
5.增資基準日:113年3月6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
發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17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1,75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113年1月17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026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0.02%,
計318,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2,857,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
依11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排除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三項原股東優
先認購之適用,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創新板上市前公開承銷。員工認購不足
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
辦理。
三、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
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四、有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包括但不限於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
等所有相關文件,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於符合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範
圍內處理相關事宜,並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申報等一切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
宜等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要求或其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
觀環境需求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13年2月20日至113年2月23日。
2. 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13年3月4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3月1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3月4日至113年3月5日。
5.增資基準日:113年3月6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
發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31
2.發生緣由: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1/3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I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
A.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
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B.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
社會責任、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pellbmt.com/investor.asp?id=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1/3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I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
A.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
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B.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
社會責任、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pellbmt.com/investor.asp?id=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1/18
2.發生緣由: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1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2/27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58號1樓(緯創資通
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一)庫藏股執行情形。
承認事項:無
討論事項:
(1)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選舉事項:
(一) 全面改選董事案。
其他議案:
(一)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臨時動議: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停止過戶期間:113/1/29~113/2/27
二、最後過戶日:113/1/26 (因最後過戶日113/1/28適逢星期
例假日提前至113/1/26),過戶事宜請洽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四、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7席(含獨立
董事4席)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一)受理處所:沛爾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87號6樓)。
(二)受理期間:113年1月19日起至113年1月29日止,每日上午
九時至下午四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應敘明被提名人
姓名、學歷、經歷,並應檢附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證交法及「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一項、
第三條、第四條之文件及其他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18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2/27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58號1樓(緯創資通
會議室)
四、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五、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一)庫藏股執行情形。
承認事項:無
討論事項:
(1)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選舉事項:
(一) 全面改選董事案。
其他議案:
(一)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臨時動議: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停止過戶期間:113/1/29~113/2/27
二、最後過戶日:113/1/26 (因最後過戶日113/1/28適逢星期
例假日提前至113/1/26),過戶事宜請洽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三、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四、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
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7席(含獨立
董事4席)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一)受理處所:沛爾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87號6樓)。
(二)受理期間:113年1月19日起至113年1月29日止,每日上午
九時至下午四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應敘明被提名人
姓名、學歷、經歷,並應檢附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證交法及「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一項、
第三條、第四條之文件及其他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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