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元精電(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8/26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元電機)合併案,業經
雙方113年4月10日董事會及本公司11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
普通股每股新台幣34元做為現金合併對價,本合併案以東元電機為存續
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公司並將因合併消滅辦理解散。
二、本合併案之合併對價款發放日為113年09月10日,本合併案以現金支
付,普通股每股換發現金新台幣34元。
三、辦理股務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
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
四、其他:對價款應扣郵匯費或為支付對價款所生合理之必要費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元電機)合併案,業經
雙方113年4月10日董事會及本公司11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
普通股每股新台幣34元做為現金合併對價,本合併案以東元電機為存續
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公司並將因合併消滅辦理解散。
二、本合併案之合併對價款發放日為113年09月10日,本合併案以現金支
付,普通股每股換發現金新台幣34元。
三、辦理股務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
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35000)
四、其他:對價款應扣郵匯費或為支付對價款所生合理之必要費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自113年8月31日起有價證券停止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13/08/21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8月21日收到掛號函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8月
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2940號函核准本公司自113年8月31日起有價證券停止公
開發行。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21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8月21日收到掛號函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8月
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2940號函核准本公司自113年8月31日起有價證券停止公
開發行。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8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為強化集團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提升
營運績效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以提升競爭力。本公司已於113年5月10日經董事
會決議終止興櫃掛牌買賣,且於11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通過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
公司合併案(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東元電機為存續公司)。
本公司於113年8月8日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8月8日證櫃審
字第11300070061號函,自113年8月23日起,終止與本公司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
買賣契約。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3年8月23日。
4.其它應敘明事項:推薦證券商於本公司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為強化集團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提升
營運績效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以提升競爭力。本公司已於113年5月10日經董事
會決議終止興櫃掛牌買賣,且於11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通過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
公司合併案(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東元電機為存續公司)。
本公司於113年8月8日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8月8日證櫃審
字第11300070061號函,自113年8月23日起,終止與本公司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
買賣契約。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13年8月23日。
4.其它應敘明事項:推薦證券商於本公司終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0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0,328,863元(每股紅利0.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23
5.最後過戶日:113/08/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31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3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0,328,863元(每股紅利0.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3/08/23
5.最後過戶日:113/08/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31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31
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1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姿月/經理/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財管處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4月2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2)本公司於113年8月5日審計委員會及113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
主管追認案。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姿月/經理/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財管處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8/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4月2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2)本公司於113年8月5日審計委員會及113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內部稽核
主管追認案。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07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29,02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9,22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49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1,01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4,73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4,73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80,59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9,51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71,08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8/05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6/30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29,022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9,22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1,49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31,013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4,73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4,73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4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80,59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09,51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71,08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日期:113/06/17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照案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照案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第十屆董事選任案,當選名單:
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
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
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
董事:蔡松釗
獨立董事:杜啟堯
獨立董事:陳彥君
獨立董事:范錚強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案
(2)通過本公司擬申請終止興櫃、停止公開發行暨辦理解散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照案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照案承認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
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第十屆董事選任案,當選名單:
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
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
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
董事:蔡松釗
獨立董事:杜啟堯
獨立董事:陳彥君
獨立董事:范錚強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
(1)通過本公司擬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案
(2)通過本公司擬申請終止興櫃、停止公開發行暨辦理解散案
(3)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7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4席: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
(4)董事:蔡松釗
※獨立董事3席:
(1)獨立董事:杜啟堯
(2)獨立董事:陳彥君
(3)獨立董事:陳金聖
4.舊任者簡歷:
※董事4席: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東元精電(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東元電機(股)公司 董事長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東元電機(股)公司機電系統暨自動化事業
群產銷中心 特別助理
(4)董事:蔡松釗/中國鋼鐵(股)公司 技術部門副總
※獨立董事3席:
(1)獨立董事:杜啟堯/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獨立董事:陳彥君/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獨立董事:陳金聖/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教授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4席: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
(4)董事:蔡松釗
※獨立董事3席:
(1)獨立董事:杜啟堯
(2)獨立董事:陳彥君
(3)獨立董事:范錚強
6.新任者簡歷:
※董事4席: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東元精電(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東元電機(股)公司 董事長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東元電機(股)公司機電系統暨自動化事業
群產銷中心 特別助理
(4)董事:蔡松釗/中國鋼鐵(股)公司 技術部門副總
※獨立董事3席:
(1)獨立董事:杜啟堯/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獨立董事:陳彥君/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獨立董事:范錚強/私立中原大學 客座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10,253,864股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10,253,864股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10,253,864股
(4)董事:蔡松釗:0股
(5)獨立董事:杜啟堯:0股
(6)獨立董事:陳彥君:0股
(7)獨立董事:范錚強: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3~113/07/22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17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任期屆滿改選)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任期屆滿改選)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4席: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
(4)董事:蔡松釗
※獨立董事3席:
(1)獨立董事:杜啟堯
(2)獨立董事:陳彥君
(3)獨立董事:陳金聖
4.舊任者簡歷:
※董事4席: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東元精電(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東元電機(股)公司 董事長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東元電機(股)公司機電系統暨自動化事業
群產銷中心 特別助理
(4)董事:蔡松釗/中國鋼鐵(股)公司 技術部門副總
※獨立董事3席:
(1)獨立董事:杜啟堯/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獨立董事:陳彥君/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獨立董事:陳金聖/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教授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
※董事4席: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
(4)董事:蔡松釗
※獨立董事3席:
(1)獨立董事:杜啟堯
(2)獨立董事:陳彥君
(3)獨立董事:范錚強
6.新任者簡歷:
※董事4席: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東元精電(股)公司 董事長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東元電機(股)公司 董事長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東元電機(股)公司機電系統暨自動化事業
群產銷中心 特別助理
(4)董事:蔡松釗/中國鋼鐵(股)公司 技術部門副總
※獨立董事3席:
(1)獨立董事:杜啟堯/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獨立董事:陳彥君/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獨立董事:范錚強/私立中原大學 客座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改選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
(1)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10,253,864股
(2)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10,253,864股
(3)董事: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10,253,864股
(4)董事:蔡松釗:0股
(5)獨立董事:杜啟堯:0股
(6)獨立董事:陳彥君:0股
(7)獨立董事:范錚強:0股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3~113/07/22
11.新任生效日期:113/06/17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任期屆滿改選)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任期屆滿改選)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董事
(2)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董事
(3)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董事
(4)杜啟堯/獨立董事
(5)陳彥君/獨立董事
(6)范錚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7~116/06/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
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董事
(2)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董事
青島東元創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安台創新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董事長
江西東元電機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 董事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 董事
台安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監察人
東元總合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監察人
(2)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董事
青島東元精密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青島東元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科苑緯一路1號青島國際創新園B座
13層
安台創新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廈門火炬高新區信息光電園圍里路2號盛業樓202號
江西東元電機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高新開發區東元路189號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西路1279弄6號3樓321室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新區長江南路9號
台安科技(無錫)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新區高浪東路29號
東元總合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525號浙大科技園A樓東區619~620室
青島東元精密有限公司: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膠南朝陽山路217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青島東元創新科技有限公司:科學園區開發與營運之諮詢服務、招商及管理
安台創新科技(廈門)有限公司:液晶顯示器之研發及產銷
江西東元電機有限公司:產銷東元機電產品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電機及電器產品之代理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台安科技(無錫)有限公司:設計生產銷售光纖電子設備等及其產銷
東元總合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電機電子及自動控 制技術開發及諮詢 服務
青島東元精密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精沖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標準件、新型機電元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林勝泉/董事
(2)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董事
(3)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董事
(4)杜啟堯/獨立董事
(5)陳彥君/獨立董事
(6)范錚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7~116/06/1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
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董事
(2)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邱純枝/董事
青島東元創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安台創新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董事長
江西東元電機有限公司 董事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 董事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 董事
台安科技(無錫)有限公司 監察人
東元總合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監察人
(2)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吳勇潮/董事
青島東元精密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青島東元創新科技有限公司: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科苑緯一路1號青島國際創新園B座
13層
安台創新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廈門火炬高新區信息光電園圍里路2號盛業樓202號
江西東元電機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高新開發區東元路189號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上海市中山西路1279弄6號3樓321室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新區長江南路9號
台安科技(無錫)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新區高浪東路29號
東元總合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525號浙大科技園A樓東區619~620室
青島東元精密有限公司: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膠南朝陽山路217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青島東元創新科技有限公司:科學園區開發與營運之諮詢服務、招商及管理
安台創新科技(廈門)有限公司:液晶顯示器之研發及產銷
江西東元電機有限公司:產銷東元機電產品
上海東元德高電機有限公司:電機及電器產品之代理
無錫東元電機有限公司: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之生產及銷售業務
台安科技(無錫)有限公司:設計生產銷售光纖電子設備等及其產銷
東元總合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電機電子及自動控 制技術開發及諮詢 服務
青島東元精密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精沖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標準件、新型機電元件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6/17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林勝泉
4.舊任者簡歷: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林勝泉
6.新任者簡歷: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新任董事選任林勝泉董事續任本公司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林勝泉
4.舊任者簡歷: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新任者姓名:林勝泉
6.新任者簡歷: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逝世」或「新任」):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新任董事選任林勝泉董事續任本公司董事長
9.新任生效日期:113/06/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杜啟堯、陳彥君、陳金聖
4.舊任者簡歷:
(1)杜啟堯,簡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陳彥君,簡歷: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陳金聖,簡歷: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教授
5.新任者姓名:杜啟堯、陳彥君、范錚強
6.新任者簡歷:
(1)杜啟堯,簡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陳彥君,簡歷: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范錚強,簡歷:私立中原大學 客座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3~113/07/22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杜啟堯、陳彥君、陳金聖
4.舊任者簡歷:
(1)杜啟堯,簡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陳彥君,簡歷: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陳金聖,簡歷: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教授
5.新任者姓名:杜啟堯、陳彥君、范錚強
6.新任者簡歷:
(1)杜啟堯,簡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陳彥君,簡歷: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范錚強,簡歷:私立中原大學 客座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會新委任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3~113/07/22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杜啟堯、陳彥君、陳金聖
4.舊任者簡歷:
(1)杜啟堯,簡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陳彥君,簡歷: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陳金聖,簡歷: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教授
5.新任者姓名:杜啟堯、陳彥君、范錚強
6.新任者簡歷:
(1)杜啟堯,簡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陳彥君,簡歷: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范錚強,簡歷:私立中原大學 客座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審計委員會」由新任獨立董事直接擔任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3~113/07/22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杜啟堯、陳彥君、陳金聖
4.舊任者簡歷:
(1)杜啟堯,簡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陳彥君,簡歷: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陳金聖,簡歷: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教授
5.新任者姓名:杜啟堯、陳彥君、范錚強
6.新任者簡歷:
(1)杜啟堯,簡歷: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執業會計師合夥人
(2)陳彥君,簡歷:燦坤實業(股)公司 董事長
(3)范錚強,簡歷:私立中原大學 客座教授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
任期屆滿
8.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審計委員會」由新任獨立董事直接擔任委員
9.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7/23~113/07/22
10.新任生效日期:113/06/17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6/17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強化集團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提升營運績效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以提升競
爭力,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元電機)於113年4月10日經雙方
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3年6月17日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以東元電機為存續公司
,本公司為消滅公司之方式進行合併,依公司法第七十五條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四
條之規定,本公司之一切權利義務,於合併後由東元電機概括承受。
二、依公司法第七十三條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公告債權人上項合併事
宜,如債權人對於上項合併案有異議者,應於公告後三十一日內(113年06月17日至
113年07月17日),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
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暫訂合併基準日為113年08月31日,合併
基準日若有變更,經雙方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依法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強化集團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提升營運績效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以提升競
爭力,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元電機)於113年4月10日經雙方
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13年6月17日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以東元電機為存續公司
,本公司為消滅公司之方式進行合併,依公司法第七十五條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四
條之規定,本公司之一切權利義務,於合併後由東元電機概括承受。
二、依公司法第七十三條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公告債權人上項合併事
宜,如債權人對於上項合併案有異議者,應於公告後三十一日內(113年06月17日至
113年07月17日),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
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暫訂合併基準日為113年08月31日,合併
基準日若有變更,經雙方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依法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安東路11號東元電機廠區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四)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就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審議本次併購計畫、交易公平性
與合理性之審議結果報告。(新增議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擬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案。
第二案:本公司擬申請終止興櫃、停止公開發行暨辦理解散案。(新增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第十屆董事選任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第一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中壢區安東路11號東元電機廠區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四)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就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審議本次併購計畫、交易公平性
與合理性之審議結果報告。(新增議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擬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案。
第二案:本公司擬申請終止興櫃、停止公開發行暨辦理解散案。(新增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第一案:第十屆董事選任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第一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5/10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下稱「本合併案」),以東元電機股份
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合併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擬依相關法
令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有價證券終止櫃檯買賣、向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停止公開發行以及向本公司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解散。
(2)前述事項及辦理其他與合併解散相關之主管機關申請、申報及其他必要及有關事宜,
謹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下稱「本合併案」),以東元電機股份
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本公司為消滅公司,本合併案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擬依相關法
令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有價證券終止櫃檯買賣、向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停止公開發行以及向本公司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解散。
(2)前述事項及辦理其他與合併解散相關之主管機關申請、申報及其他必要及有關事宜,
謹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1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30,84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0,7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41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00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47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4,47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99,57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52,70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46,87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公告之營業毛利誤值為89,836(仟元),正確應為90,719(仟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19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30,84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0,719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41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8,00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475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4,475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99,577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52,70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46,87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公告之營業毛利誤值為89,836(仟元),正確應為90,719(仟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4/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雪玲/經理/聯昌電子財管處副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姿月/經理/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財管處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4/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用,待最近期董事會追認通過後另行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4/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雪玲/經理/聯昌電子財管處副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姿月/經理/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財管處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4/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之任用,待最近期董事會追認通過後另行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4/10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T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案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第6款規定,
於民國113年04月10日下午19點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聞稿全文如下:
東元精電董事會今(10)日通過與東元電機合併案,東元精電將與東元電
機進行現金合併,合併後將以東元電機為存續公司,東元精電為消滅公
司。東元精電預計於股東常會取得股東之同意,並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
,完成本合併案。
本合併案以現金為合併對價,按東元精電普通股每股換發現金新台幣34.6元
(含權息),如合併基準日於東元精電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之除息、除
權交易日(含當日)之後,則東元電機應按東元精電普通股股份每股換
發現金新台幣34元(除權息)予東元精電股東。東元精電將於股東常會
通過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其除權、除息交易日將待東元精電訂定後公告。
東元精電致力維護所有股東、員工與債權人權益,同時期盼儘速整合,
發揮營運綜效,待東元精電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完成公司之
合併。合併之後,將有利於產銷研資源統合,達到產品與成本優化,並
強化機電系統整合業務,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提供雙方客戶更優
質多元的產品與服務,進而發揮產業整併之價值與綜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T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案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第6款規定,
於民國113年04月10日下午19點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聞稿全文如下:
東元精電董事會今(10)日通過與東元電機合併案,東元精電將與東元電
機進行現金合併,合併後將以東元電機為存續公司,東元精電為消滅公
司。東元精電預計於股東常會取得股東之同意,並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
,完成本合併案。
本合併案以現金為合併對價,按東元精電普通股每股換發現金新台幣34.6元
(含權息),如合併基準日於東元精電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之除息、除
權交易日(含當日)之後,則東元電機應按東元精電普通股股份每股換
發現金新台幣34元(除權息)予東元精電股東。東元精電將於股東常會
通過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其除權、除息交易日將待東元精電訂定後公告。
東元精電致力維護所有股東、員工與債權人權益,同時期盼儘速整合,
發揮營運綜效,待東元精電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完成公司之
合併。合併之後,將有利於產銷研資源統合,達到產品與成本優化,並
強化機電系統整合業務,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提供雙方客戶更優
質多元的產品與服務,進而發揮產業整併之價值與綜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13/04/10
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案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第6款規定,
於民國113年04月10日下午19點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聞稿全文如下:
東元精電董事會今(10)日通過與東元電機合併案,東元精電將與東元電
機進行現金合併,合併後將以東元電機為存續公司,東元精電為消滅公
司。東元精電預計於股東常會取得股東之同意,並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
,完成本合併案。
本合併案以現金為合併對價,按東元精電普通股每股換發現金新台幣34.6元
(含權息),如合併基準日於東元精電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之除息、除
權交易日(含當日)之後,則東元電機應按東元精電普通股股份每股換
發現金新台幣34元(除權息)予東元精電股東。東元精電將於股東常會
通過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其除權、除息交易日將待東元精電訂定後公告。
東元精電致力維護所有股東、員工與債權人權益,同時期盼儘速整合,
發揮營運綜效,待東元精電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完成公司之
合併。合併之後,將有利於產銷研資源統合,達到產品與成本優化,並
強化機電系統整合業務,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提供雙方客戶更優
質多元的產品與服務,進而發揮產業整併之價值與綜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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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稱:東元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合併案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第6款規定,
於民國113年04月10日下午19點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聞稿全文如下:
東元精電董事會今(10)日通過與東元電機合併案,東元精電將與東元電
機進行現金合併,合併後將以東元電機為存續公司,東元精電為消滅公
司。東元精電預計於股東常會取得股東之同意,並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
,完成本合併案。
本合併案以現金為合併對價,按東元精電普通股每股換發現金新台幣34.6元
(含權息),如合併基準日於東元精電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之除息、除
權交易日(含當日)之後,則東元電機應按東元精電普通股股份每股換
發現金新台幣34元(除權息)予東元精電股東。東元精電將於股東常會
通過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其除權、除息交易日將待東元精電訂定後公告。
東元精電致力維護所有股東、員工與債權人權益,同時期盼儘速整合,
發揮營運綜效,待東元精電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完成公司之
合併。合併之後,將有利於產銷研資源統合,達到產品與成本優化,並
強化機電系統整合業務,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提供雙方客戶更優
質多元的產品與服務,進而發揮產業整併之價值與綜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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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4/1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元電機」)於113年4月10日分別經各
自董事會同意以本公司為消滅公司進行合併(以下簡稱「本合併案」)。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東元電機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東元電機對本公司持股比例截至113年4月10日為59.56%。本合併案以全部現金為對價,
對價金額之合理性已經獨立專家提供意見,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提交股
東會進行表決。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強化本公司與集團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提升營運績效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擴大整體
規模經濟與效益,提升產業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提升本公司業務收入來源,提升產業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合併案後,本公司將消滅,故不適用。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合併案全數以現金為合併對價。資金來源為東元電機之自有資金。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全數以現金為合併對價,故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鴻信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楊弼龔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三六八四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以本公司可量化之數字,並參酌市場客觀資料,分別以市價法及市場法之可類比公司法
及淨值法為基礎,得出本公司普通股之每股合理股權價值介於新台幣32.20~37.28元。
17.預定完成日程:
(1)本合併案將於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時程與東元電機董事長或其指
定之人協調訂定合併基準日。未來如需變更合併基準日,董事會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
定之人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3)本公司將於完成相關程序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終止櫃檯買賣,停止公開發行
與辦理解散登記。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本公司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
利義務,均由東元電機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本公司與東元電機均為電機機械業,東元電機主要從事重電、家電、資訊、通訊、電子
關鍵零組件基礎工程建設。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本合併案經由本公司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櫃檯買賣,申請停止
公開發行與辦理解散登記。
(2)本合併案完成後,東元電機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本公司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合併案與合併契約須待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許可、
同意或核准後始能成立。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1)本合併案經由本公司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櫃檯買賣,申請停止
公開發行與辦理解散登記。
(2)本合併案完成後,東元電機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本公司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東元電機對本公司持股比例截至113年4月10日為59.56%。本公司董事長林勝泉(持有
本公司21,175股、持有東元電機股份1,224,889股)、董事邱純枝(透過配偶持有本公
司10,675股、東元電機股份2,354,618股)與董事吳勇潮(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東
元電機122,462股)為東元電機指派之法人代表人董事。
(2)迴避情形及理由:因本交易案之公平性、合理性已由審計委會員先進行審議並依規定
取得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已可確保本合併對價之合理性。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
,公司持有其他參加合併公司之股份,或該公司或其指派代表人當選為其他參加合併公司
之董事者,就其他參與合併公司之合併事項為決議時,得行使表決權。因此東元電機之3
名法人代表(董事長林勝泉、董事邱純枝及董事吳勇潮)無須於本合併案進行迴避。
(3)董事贊同本合併案之理由,係從公司的長遠策略角度來看,本合併案對雙方資源可
有效整合,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提升本公司業務收入來源,提升產業競爭力。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3/4/1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本公司與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元電機」)於113年4月10日分別經各
自董事會同意以本公司為消滅公司進行合併(以下簡稱「本合併案」)。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東元電機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東元電機對本公司持股比例截至113年4月10日為59.56%。本合併案以全部現金為對價,
對價金額之合理性已經獨立專家提供意見,並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提交股
東會進行表決。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強化本公司與集團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提升營運績效及降低經營管理成本,擴大整體
規模經濟與效益,提升產業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提升本公司業務收入來源,提升產業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合併案後,本公司將消滅,故不適用。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本合併案全數以現金為合併對價。資金來源為東元電機之自有資金。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全數以現金為合併對價,故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鴻信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楊弼龔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財證登(六)字第三六八四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以本公司可量化之數字,並參酌市場客觀資料,分別以市價法及市場法之可類比公司法
及淨值法為基礎,得出本公司普通股之每股合理股權價值介於新台幣32.20~37.28元。
17.預定完成日程:
(1)本合併案將於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2)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視合併作業時程與東元電機董事長或其指
定之人協調訂定合併基準日。未來如需變更合併基準日,董事會亦授權董事長或其指
定之人全權處理並公告之。
(3)本公司將於完成相關程序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終止櫃檯買賣,停止公開發行
與辦理解散登記。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合併基準日起,本公司之全部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
利義務,均由東元電機依法概括承受。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本公司與東元電機均為電機機械業,東元電機主要從事重電、家電、資訊、通訊、電子
關鍵零組件基礎工程建設。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1)本合併案經由本公司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櫃檯買賣,申請停止
公開發行與辦理解散登記。
(2)本合併案完成後,東元電機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本公司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合併案與合併契約須待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許可、
同意或核准後始能成立。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1)本合併案經由本公司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終止櫃檯買賣,申請停止
公開發行與辦理解散登記。
(2)本合併案完成後,東元電機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本公司將因合併消滅而解散。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1)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東元電機對本公司持股比例截至113年4月10日為59.56%。本公司董事長林勝泉(持有
本公司21,175股、持有東元電機股份1,224,889股)、董事邱純枝(透過配偶持有本公
司10,675股、東元電機股份2,354,618股)與董事吳勇潮(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東
元電機122,462股)為東元電機指派之法人代表人董事。
(2)迴避情形及理由:因本交易案之公平性、合理性已由審計委會員先進行審議並依規定
取得獨立專家出具意見書,已可確保本合併對價之合理性。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
,公司持有其他參加合併公司之股份,或該公司或其指派代表人當選為其他參加合併公司
之董事者,就其他參與合併公司之合併事項為決議時,得行使表決權。因此東元電機之3
名法人代表(董事長林勝泉、董事邱純枝及董事吳勇潮)無須於本合併案進行迴避。
(3)董事贊同本合併案之理由,係從公司的長遠策略角度來看,本合併案對雙方資源可
有效整合,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提升本公司業務收入來源,提升產業競爭力。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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