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盛證券(公)公司公告
日盛證券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本公司停止有價證券公開發行
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合併案依相關法律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申請停止有價證券公開發行,業經金管會112年03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36089號
核准在案,自112年04月09日起停止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3/27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合併案依相關法律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申請停止有價證券公開發行,業經金管會112年03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36089號
核准在案,自112年04月09日起停止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2/02/23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與富邦證券之合併案已於112年02月17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下稱金管會)核准,雙方董事長共同訂定合併基準日為112年04月09日。
(2)本公司擬依相關法律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
申請停止公開發行並辦理解散。
(3)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本案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依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行使股東會職權。
(2)本公司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暨辦理解散之實際日期將視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而定。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與富邦證券之合併案已於112年02月17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下稱金管會)核准,雙方董事長共同訂定合併基準日為112年04月09日。
(2)本公司擬依相關法律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關主管機關
申請停止公開發行並辦理解散。
(3)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本案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依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行使股東會職權。
(2)本公司停止股票公開發行暨辦理解散之實際日期將視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而定。
1.事實發生日:112/02/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富邦證券合併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02月17日金管證券字第1120380634號函核准在案。
雙方董事長共同訂定合併基準日為112年04月09日。如後續有變更
合併基準日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業已授權由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
並辦理後續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富邦證券合併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02月17日金管證券字第1120380634號函核准在案。
雙方董事長共同訂定合併基準日為112年04月09日。如後續有變更
合併基準日之必要時,雙方董事會業已授權由雙方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協調變更之,
並辦理後續公告。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盛證券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日盛證券與富邦證券合併案
1.事實發生日:112/02/14
2.發生緣由:日盛證券與富邦證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合併案獲核准,
依證券期貨局於民國112年02月14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證券期貨局於本日
核准富邦證券與日盛證券合併案。
合併基準日擬由雙方董事長共同協議訂定並對外公告之。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依法向證期局辦理停止公開發行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2/14
2.發生緣由:日盛證券與富邦證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請合併案獲核准,
依證券期貨局於民國112年02月14日官方網站發布之新聞稿,證券期貨局於本日
核准富邦證券與日盛證券合併案。
合併基準日擬由雙方董事長共同協議訂定並對外公告之。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依法向證期局辦理停止公開發行事宜。
1.股東會決議日:111/09/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韓蔚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6/24~112/06/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不含迴避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及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
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於董事會通過後即生效力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韓蔚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6/24~112/06/2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不含迴避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及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
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於董事會通過後即生效力
公告序號:1主旨: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一百零二年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盈餘分配,業經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一百零二年度盈餘分配案,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236,906,154元,茲訂於103年4月24 日為分派基準日,並於103年4月25日以匯款方式發放之。二、特此公告。
公告序號:1主旨: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九年度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業經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1,418,267,550元,茲訂於一百年四月八日為分派基準日,並於一百年四月十一日,以匯款方式發放之。二.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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