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信實業(公)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9/0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09/09~113/09/13
(2)承銷價:每股新臺幣32元。
(3)過額配售股數:303,000股。
(4)公開承銷股數:2,025,000股(不含過額配售股數)。
(5)佔公開承銷股數比例:14.96%。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臺幣9,696,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09/09~113/09/13
(2)承銷價:每股新臺幣32元。
(3)過額配售股數:303,000股。
(4)公開承銷股數:2,025,000股(不含過額配售股數)。
(5)佔公開承銷股數比例:14.96%。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臺幣9,696,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現金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3/09/05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0,000股,競價
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27.8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
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每股
新臺幣34.53元,公開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32元,總計新臺幣75,490,110元
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3年9月5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05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0,000股,競價
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27.8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
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每股
新臺幣34.53元,公開承銷價格為每股新臺幣32元,總計新臺幣75,490,110元
業已全數收足。
(2)現金增資基準日:113年9月5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04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創新板上市交易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於創新板上市乙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4月3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152號函核准上市及113年06月13日臺證上二字
第1130010837號函准予延長股票上市掛牌期限三個月。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0,000股,
採無票面金額發行,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05月09日臺證上二字
第11317018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113年07月26日臺證上二字第1130013935號函准予
延長完成募集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期限三個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創新板上市買賣開始日
為113年09月09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即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創新板上市交易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於創新板上市乙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4月3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152號函核准上市及113年06月13日臺證上二字
第1130010837號函准予延長股票上市掛牌期限三個月。
(2)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0,000股,
採無票面金額發行,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05月09日臺證上二字
第11317018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及113年07月26日臺證上二字第1130013935號函准予
延長完成募集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期限三個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創新板上市買賣開始日
為113年09月09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9/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
09月02日截止,依法辦理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茲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09月03日起至
113年10月02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須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新營分行暨
全臺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
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
09月02日截止,依法辦理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茲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09月03日起至
113年10月02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須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新營分行暨
全臺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
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26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250,000股,採無票面金額發行,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5月9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8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無票面金額發行,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臺幣
27.8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
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臺幣34.53元,惟均價高於最低承銷價
格之1.15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臺幣32元發行,總募集資金為
新臺幣75,490,110元。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250,000股,採無票面金額發行,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5月9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8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無票面金額發行,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臺幣
27.8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
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臺幣34.53元,惟均價高於最低承銷價
格之1.15倍,故公開申購承銷價格以每股新臺幣32元發行,總募集資金為
新臺幣75,490,110元。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1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0,000股,
採無票面金額發行,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5月9日臺證上二字
第11317018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0%,計225,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部份,即2,025,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
定於112年6月2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排除公司法267條
第3項原股東儘先分認之適用。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則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
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50,000股,採無票面金額發行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臺幣27.8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
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
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
新臺幣32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劃之用途及其他
相關事項,包括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需要等情事,暨本
案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年8月20日至113年8月22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3年8月28日至113年8月30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8月28日至113年9月2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8月29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9月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9月3日至113年9月5日。
(7)增資基準日:113年9月5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250,000股,
採無票面金額發行,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5月9日臺證上二字
第11317018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0%,計225,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90%部份,即2,025,000股則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
定於112年6月28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排除公司法267條
第3項原股東儘先分認之適用。其中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則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
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50,000股,採無票面金額發行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定為每股新臺幣27.83元,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
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數量加權平均
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15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
新臺幣32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劃之用途及其他
相關事項,包括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需要等情事,暨本
案未盡事宜之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13年8月20日至113年8月22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3年8月28日至113年8月30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8月28日至113年9月2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8月29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9月2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9月3日至113年9月5日。
(7)增資基準日:113年9月5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15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
告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702-399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應於股票上市掛牌前,公
告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702-3999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本公司將於113年08月07日召開初次創新板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8/0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中國文化大學APA藝文中心大新館4F數位演講廳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
A.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
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B.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
社會責任、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接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transcene.com.tw/corporate_briefing/zh_TW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
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8/07
2.發生緣由: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8/07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時30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中國文化大學APA藝文中心大新館4F數位演講廳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
A.本公司依「有價證券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於上市前辦理股票
初次上市前業績發表會。
B.本次業績發表會將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公司治理及企業
社會責任、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接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www.transcene.com.tw/corporate_briefing/zh_TW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
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公告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申請延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展延募集期間
1.事實發生日:113/07/29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113年5月9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8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因營運考量及承銷作業時程所需,致未能於函知之日起算三個月內完成
募集資金,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展延募集期限三個月,並於113年7月29日
收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0013935號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7/29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113年5月9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8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因營運考量及承銷作業時程所需,致未能於函知之日起算三個月內完成
募集資金,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展延募集期限三個月,並於113年7月29日
收到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30013935號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6/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與委任第一屆薪酬
委員事宜。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施玉珍/鉅陞國際開發(股)公司財務部副總
獨立董事:廖鉦達/達穎智權(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乾坤科技(股)公司儲能元件開發部資深經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113/06/19~116/6/18,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與委任第一屆薪酬
委員事宜。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施玉珍/鉅陞國際開發(股)公司財務部副總
獨立董事:廖鉦達/達穎智權(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乾坤科技(股)公司儲能元件開發部資深經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任期:113/06/19~116/6/18,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1.董事會決議日:113/06/1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鵬/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鵬/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鵬/本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鵬/本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6/19
2.發生緣由: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施玉珍/鉅陞國際開發(股)公司財務部副總
獨立董事:廖鉦達/達穎智權(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乾坤科技(股)公司儲能元件開發部資深經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3/06/19~116/6/18,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2)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替代執行監察人職權。
2.發生緣由: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由新任獨立董事擔任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委員。
3.因應措施:
(1)舊任者姓名:不適用。
(2)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施玉珍/鉅陞國際開發(股)公司財務部副總
獨立董事:廖鉦達/達穎智權(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乾坤科技(股)公司儲能元件開發部資深經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113/06/19~116/6/18,同本屆董事任期屆滿日止。
(2)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4-4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替代執行監察人職權。
1.事實發生日:113/06/19
2.發生緣由: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承認事項:
(一)更正110年度及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更正110年度及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二)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三)通過「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四)通過「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五)通過本公司擬處分中科分公司廠房案。
三、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名單如下:
(1)董事/陳鵬。
(2)董事/謝雅敏。
(3)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君
(4)董事/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義盛
(5)獨立董事/施玉珍
(6)獨立董事/廖鉦達
(7)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
四、其他事項:
(一)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113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承認事項:
(一)更正110年度及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更正110年度及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二、討論事項:
(一)通過「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二)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三)通過「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四)通過「資金貸與他人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正案。
(五)通過本公司擬處分中科分公司廠房案。
三、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名單如下:
(1)董事/陳鵬。
(2)董事/謝雅敏。
(3)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君
(4)董事/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義盛
(5)獨立董事/施玉珍
(6)獨立董事/廖鉦達
(7)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
四、其他事項:
(一)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陳鵬/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謝雅敏/本公司總經理
董事:國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鐘仁/天泰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董事: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義盛/新應材(股)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君/君誠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賴樹鑫/社團法人台灣永續供應協會創會理事長
監察人:翔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建潤/台灣愛玉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陳鵬/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謝雅敏/本公司總經理
董事: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義盛/新應材(股)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君/君誠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施玉珍/鉅陞國際開發(股)公司財務部副總
獨立董事:廖鉦達/達穎智權(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乾坤科技(股)公司儲能元件開發部資深經理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陳鵬 1,000,000股
董事:謝雅敏 1,750,000股
董事: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股
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 6,250,000股
獨立董事:施玉珍 0股
獨立董事:廖鉦達 0股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 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28~115/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116/06/1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113/06/1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陳鵬/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謝雅敏/本公司總經理
董事:國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鐘仁/天泰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董事: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義盛/新應材(股)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君/君誠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監察人:賴樹鑫/社團法人台灣永續供應協會創會理事長
監察人:翔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陳建潤/台灣愛玉生技開發(股)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陳鵬/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謝雅敏/本公司總經理
董事: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義盛/新應材(股)公司副總經理
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君/君誠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施玉珍/鉅陞國際開發(股)公司財務部副總
獨立董事:廖鉦達/達穎智權(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乾坤科技(股)公司儲能元件開發部資深經理
4.異動原因:全面改選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陳鵬 1,000,000股
董事:謝雅敏 1,750,000股
董事:歐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股
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 6,250,000股
獨立董事:施玉珍 0股
獨立董事:廖鉦達 0股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 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6/28~115/06/27
7.新任生效日期:113/06/19~116/06/1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鵬
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君
董事:歐企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林義盛
獨立董事:施玉珍
獨立董事:廖鉦達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9~116/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
經本公司113年6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
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鵬
董事:君誠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君
董事:歐企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林義盛
獨立董事:施玉珍
獨立董事:廖鉦達
獨立董事:溫(日+皿)惠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9~116/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之規定,
經本公司113年6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
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13/06/17
2.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4月3日臺證上二字
第1131701152號函知本公司股票上市乙案,本公司因營運考量及承銷作業時程
所需,致掛牌時程安排無法於法定之三個月內完成,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37條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申請延長股票上市掛牌買賣期限三個月,並於113年6月17日收到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1130010837號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2.發生緣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4月3日臺證上二字
第1131701152號函知本公司股票上市乙案,本公司因營運考量及承銷作業時程
所需,致掛牌時程安排無法於法定之三個月內完成,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37條規定,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申請延長股票上市掛牌買賣期限三個月,並於113年6月17日收到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1130010837號函覆同意。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1.事實發生日:113/05/31
2.發生緣由:為使本公司資產有效運用,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營運績效,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售後租回方式處分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座落於臺中市
大雅區橫山里13鄰科雅七路10號),並授權董事長依董事會決議內容
全權處理之,待交易對象及實際交易金額確定後,再依法辦理相關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發生緣由:為使本公司資產有效運用,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營運績效,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售後租回方式處分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座落於臺中市
大雅區橫山里13鄰科雅七路10號),並授權董事長依董事會決議內容
全權處理之,待交易對象及實際交易金額確定後,再依法辦理相關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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