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特科技(上)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7/11/23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旺厚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徐秋田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徐秋田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董事後選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7/11/23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232.公司名稱: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7年10月份資金貸放餘額資訊之上月資金貸放餘額應為80,000仟元,誤植為0仟元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資金貸放餘額資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7/11/232.重要決議事項:依據:一、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3條。二、本屆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業經本公司民國107年11月2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過,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候選人類別 候選人姓名 是否當選 獨立董事 徐憶芳 是 獨立董事 林士傑 是 獨立董事 林欣吾 是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等各媒體報導2.報導日期:107/11/203.報導內容:「…惠特科技實收資本額達6.01億元,2017年營收33.9億元,毛利率38%及營益率14%,稅後淨利3.27億元,追溯調整每股盈餘5.44元(以稀釋後股本6.01億元計算);2018年上半年度營收15.6億元,毛利率33%及營利率8%,稅後淨利1.54億元,每股盈餘2.56元…。公司表示,其點測機市佔率約80%、分選機市佔率約50%,…。惠特最大單一股東鼎元科技,昨日收盤價計算,鼎元光電持有惠特的市值達2.38億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本公司2017年追溯調整每股盈餘應為6.72元、2108年上半年度稅後淨利應為1.40億元、2018年上半年度每股盈餘應為2.71元。(2)點測機市佔率約50%、分選機市佔率約80%。(3)本公司主要股東名單請參閱公開說明書。(4)有關本公司財務及業務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05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年12月及107年9月接獲中區國稅局通知應補徵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暨相關罰鍰共計16,092千元,本公司已向國稅局申請復查,截至目前國稅局尚未做成復查決定,本公司基於保守穩健原則,予以全數估列入帳,並更正107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更正內容如下:(1)P.4:合併資產負債表 107/6/30: 其他應付款501,003仟元(更正前493,108仟元) 本期所得稅負債43,102仟元(更正前36,444仟元) 流動負債總計1,672,497仟元(更正前1,657,944仟元) 負債總計1,830,063仟元(更正前1,815,510仟元) 未分配盈餘319,100仟元(更正前333,653仟元) 保留盈餘總計399,659仟元(更正前414,212仟元) 權益總計1,579,498仟元(更正前1,594,051仟元)(2)P.5-P.6:合併綜合損益表 107/1/1~107/6/30: 其他利益及損失63,973仟元(更正前71,868仟元)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63,181仟元(更正前71,076仟元)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183,198仟元(更正前191,093仟元) 所得稅費用-43,614仟元(更正前-36,956仟元) 本期淨利139,584仟元(更正前154,137仟元)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142,392仟元(更正前156,945仟元) 淨利歸屬於:本公司業主139,584仟元(更正前154,137仟元) 綜合損益歸屬於:本公司業主142,392仟元(更正前156,945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2.71元(更正前3.00元) 稀釋每股盈餘2.60元(更正前2.87元)(3)P.7:合併權益變動表 107/1/1~107/6/30: 淨利139,584仟元(更正前154,137仟元) 綜合損益總額142,392仟元(更正前156,945仟元) 107/6/30: 未分配盈餘總額319,100仟元(更正前333,653仟元) 權益總額1,579,498仟元(更正前1,594,051仟元)(4)P.8:合併現金流量表 107/1/1~107/6/3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183,198仟元(更正前191,093仟元) 其他應付款78,011仟元(更正前70,116仟元)(5)P.29: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七、其他負債 107/6/30: 其他33,291仟元(更正前25,396仟元) 合計501,003仟元(更正前493,108仟元)(6)P.33: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二、(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07/1/1~107/6/30: 稅務罰鍰7,895仟元(更正前0仟元) 合計63,973仟元(更正前71,868仟元)(7)P.35: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三、(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項目 107/1/1~107/6/30: 以前年度之調整10,883仟元(更正前4,225仟元)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43,614仟元(更正前36,956仟元)(8)P.36: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三、(三)所得稅核定情形註:詳細內容請詳本公司重新上傳的更補正財報。(9)P.36: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四、每股盈餘 107/1/1~107/6/30: 基本每股盈餘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2.71元(更正前3.00元) 稀釋每股盈餘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2.60元(更正前2.87元) 本年度淨利139,584仟元(更正前154,137仟元)(10)P.42: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十、(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07/6/30: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1,325,557仟元(更正前1,317,662仟元)(11)P.49: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三、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註:詳細內容請詳本公司重新上傳的更補正財報。(12)P.49: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五、重大之期後事項註:詳細內容請詳本公司重新上傳的更補正財報。(13)P.54: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大陸投資資訊(附表二)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947,699仟元(更正前956,431仟元)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後107年度第2季合併財報及XBRL財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11/062.發生緣由:補充說明公開說明書中,壹、公司概況之二、風險事項之「4.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項下,有關中美貿易戰對公司之影響及因應措施。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後公開說明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營業用機器設備累計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補充董事會通過日期)1.事實發生日:107/09/20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營業用機器設備累計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營業用機器設備(2)事實發生日:107/02/26~107/09/2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取得1批,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94,770,137元(未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之母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母公司即從事相關機台之產銷,於集團內採購較向外採購具有成本優勢,且技術及效能更能符合需求。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電匯。契約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比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歷年交易資料和市場行情。決策單位:依公司內部核決權限決定,並於近期母公司董事會追認。(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業用途(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07 年10 月26 日追認(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07 年10 月26 日追認(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代子公司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營業用 機器設備累計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1.事實發生日:107/09/20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營業用機器設備累計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營業用機器設備(2)事實發生日:107/02/26~107/09/20(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取得1批,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94,770,137元(未稅)。(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之母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母公司即從事相關機台之產銷,於集團內採購較向外採購具有成本優勢,且技術及效能更能符合需求。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電匯。契約限制條款: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比價/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歷年交易資料和市場行情。決策單位:依公司內部核決權限決定,並於近期母公司董事會追認。(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業用途(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1)董事會通過日期: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母公司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待監察人承認後補行公告(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6)其他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7/09/202.發生緣由:該報導中有關本公司登錄興櫃日期係屬媒體自行推論。本公司已送件申請登錄興櫃,相關書件尚在審查,登錄日期尚未確定,在此澄清說明。3.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9/11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7/09/11(2)接受資金貸與之:(a)公司名稱: 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b)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c)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18,810(d)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e)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80,000(f)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g)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0,000(h)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營運所需(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46,575(6)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872(7)計息方式:不低於本公司平均借款利率,並得視公司資金成本機動調整按月利息。(8)還款之條件: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及利息(9)還款之日期:自首次動撥日起一年為限(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00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02%(12)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7/09/1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賴允晉先生 本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徐秋田先生 本公司董事暨總經理5.異動原因:賴允晉先生因個人因素請辭董事長職務,本公司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7/09/117.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本公司107年9月11日第五屆第九次董事會會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推選徐秋田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
1.事實發生日:107/09/112.發生緣由:原策略長賴允晉先生職務調整為技術長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07/09/11董事會決議
1.董事會決議日:107/09/11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賴允晉先生 本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徐秋田先生 本公司董事暨總經理5.異動原因:賴允晉先生因個人因素請辭董事及董事長職務,本公司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7/09/117.其他應敘明事項:(1)業經本公司107年9月11日第五屆第九次董事會會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推選徐秋田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2)賴允晉先生同時請辭董事及董事長職務。(3)本公司將於107年11月23日召開臨時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處分機關為中區國稅局2.事實發生日:107/09/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中區國稅局以本公司102年度虛列營業成本致漏報所得稅額及短漏報未分配盈餘,各裁處應納本稅與罰鍰均為5,585,911元;進而影響103年度核定之課稅所得額,致應補繳本稅1,072,360元。4.處理過程:此事件係國稅局認定101年至102年取得晶鴻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未具進貨事實,故剔除營業成本後對所得額與未分配盈餘處以罰鍰。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稅及罰鍰合計新台幣12,244,182元整。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繕具復查申請書暨證明文件敘明此為真實交易,向中區國稅局申請復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委任第一屆薪 資報酬委員會委員1.事實發生日:107/08/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委任薪酬委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年8月28日成立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說明如下:(1)本公司於107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聘任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共計三人:林士傑先生、林欣吾先生及徐憶芳小姐。(2)本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委員,任期自107年8月28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3)本公司於107年8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1.事實發生日:107/08/2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2)本公司於107年08月2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3)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a.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09/01~107/09/05止b.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7/09/05c.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107/09/21(4)無實體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08/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8/28股東會召開日期:107/11/2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工業35路3號B1F (本公司地下室)本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如下:(一)報告事項(1)增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2)本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3)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報告(4)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二)討論事項(1)「公司章程」修正案(2)「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案(3)「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案(4)「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正案(5)「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案(6)「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修正案(7)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擬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儘先分認之權利案(三)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含三席獨立董事)案(四)其他議案(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五)臨時動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107/08/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賴允晉董事長、徐秋田總經理及洪育民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業務之公司及兼任本公司轉投資事業之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賴允晉董事長 徐秋田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賴允晉董事長 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擔任董事長徐秋田總經理 惠准光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擔任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廈門市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翔星路99號2號棟4樓惠准光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廈門市思明區蓮景路60號三樓C區75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從事LED 檢測分選代工業務。惠准光電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從事機器設備之安裝與售服及耗材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1.事實發生日:107/08/28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事實發生日:107/08/28(2)被背書保證之:(a)公司名稱: 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b)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之子公司(c)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797,026(d)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e)本次新增背書保證與之金額(仟元):80,000(f)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0,000(g)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h)本次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初期,其盈餘獲利尚無法支應機器設備及相關費用,故為子公司之銀行借款進行擔保。(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內容:無(4)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價值(仟元):0(5)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46,575(6)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872(7)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授信合約全數清償(8)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日期: 所有合約義務均履行完畢或解除合約之時(9)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97,026(10)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0,000(11)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02%(12)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33%(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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