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馳國際(未)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6/11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3.其他應述名事項:一、本公司經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盈餘分配股東現金股利 12,078,500元及員工現金紅利1,600,000元。二、權力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7元。三、擬定訂本次發放現金股利之作業時程如下:除息交易日:93年9月8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9月11日至93年9月15日配息基準日:9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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