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陽光電(未)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7/23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21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股票公開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202.發生緣由:一.股東會日期:101/06/20 二.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本公司一○○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1/06/20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1/04/22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1/06/20公告內容: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1/03/19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股東常會日期:101年6月20日(星期三) 上午十點整。二、股東常會地點:台北市民權西路53號B1(巴赫廳)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一○○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一○○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至六月二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辦理過戶最後日民國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郵寄過戶者以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148800)。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民權西路53號16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6/282.發生緣由:一.股東會日期:100/06/28二.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本公司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一○○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開會日期:100/06/28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0/04/30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0/06/28公告內容: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及本公司100/04/20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股東常會日期:100年6月28日(星期二) 上午十點整。二、股東常會地點:台北市民權西路53號B1(巴赫廳)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2.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臨時動議: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年四月三十日至六月二十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辦理過戶最後日一○○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開會通知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電話:02-23892999)。六、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民權西路53號16樓),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八、特此公告。
碟片大廠中環(2323)「藍綠大夢」邁入收割,六倍速的「雙層 50GB」藍光碟片量產出貨,本月起單月產能上看15萬至20萬片, 富陽與尚陽光電更已滿單至明年,本業與業外亮眼,中環第三季 或第四季有機會轉虧為盈。藍光、綠能成為中環發展重心,除本業藍光產品帶動業績走揚, 轉投資的富陽、尚陽等綠能產業也傳出佳音,加上富晶通(3623 )、IML(3638)的處分利益入帳,中環第三季或第四季有望開 始獲利。中環董事長翁明顯說:「今年我有兩個夢,一個藍、一個綠,期 望藍綠大夢,帶領中環重返榮景。」中環昨天股價上漲0.16元、 收8.29元。本業方面,中環六倍速的「雙層50GB」藍光碟片獲得藍光光碟聯 盟認證,成為日本以外,首家取得藍光最高階產品認證且量產的 碟片廠,近期在國際大廠的訂單挹注下,啟動量產。中環表示,除量產多年的單層藍光產品外,毛利更佳的雙層藍光 碟片,9月開始投產出貨,10月起單月產能上看15萬至20萬片。中環指出,今、明年將會以自行開發的藍光雙層技術為基礎,持 續提升製程,陸續開發出毛利更高的三層及四層藍光光碟(BDXL ),使藍光產品線更趨完整。翁明顯表示,中環藍光產能今年底可達到去年的三倍,明年產能 將再較今年倍增,明年藍光營收比重將提升到20%至25%,2012年 達到50%以上,成為主力產品。至於轉投資事業,中環旗下生產薄膜太陽能的富陽光電,8月損 益兩平,9月起開始獲利,富陽訂單已滿載至明年4月,未來營運 動能將持續增強。富陽受惠於全球太陽能需求強勁,今年營收大幅成長,上半年營 收2.3億元,第三季營收較上半年成長近六成,全年營收有機會逾 1億元,比去年成長五倍。富陽表示,8月已達損益兩平,9月開始獲利,目前訂單已接滿至 明年4月。富陽近日並召開法說會,因應訂單需求,將計劃再增 資。富陽透過製程改善及良率提升,已將年產能從40MW(百萬瓦) 提升到50MW,除成本降低外,也因轉換效率大幅提升,增加產 品競爭力。中環旗下晶矽太陽能電池廠尚陽光電也將擴充產能,預計明年1月 新產能加入後,總產能將是目前的三倍,達到120MW。尚陽積極研發材料及製程,要挑戰晶矽太陽能電池平均效率 16.8%以上,也可望提升毛利。尚陽近期集資6.5億元,將用於擴 充產能並充實購料周轉金。
1.事實發生日:99/06/232.發生緣由:一.股東會日期:99/06/23二.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4).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5).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選舉結果:共選七席,監察人選舉結果:共選二席(6).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4/212.發生緣由:本公司機器設備估計耐用年限變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9年3月3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06022號函核准,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變更耐用年限為10年,並已於民國99年4月21日董事會報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3/042.發生緣由:99/03/04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9/01/292.契約相對人:南京高新區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擬至南京高新區投資設立薄膜太陽能廠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擴展大陸市場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金額與相關細節確定後,另行公告「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之赴大陸投資公告」。
處富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乙案 一、裁罰時間:98年11月2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富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翁明顯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富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陽公司)於98年8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為協助母公司中環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銀行短期額度,擬以富陽公司不逾新臺幣12億元機器設備作為其額度擔保品。前開背書保證金額已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規定應公告申報之標準,富陽公司未於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內公告申報前開背書保證,而遲至98年9月2日始公告申報,核有違反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就該公司之違規行為,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1.事實發生日:98/06/102.發生緣由:一.股東會日期:98/06/10二.重要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本公司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案。(3).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案。(4).通過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現金增資購置機器設備之投資計劃,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選擇適用「五年免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租稅優惠方式案。(5).監察人選舉結果:共選二席,(一)坤基貳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董清銓;(二)自然人葉素敏,當選為本公司監察人。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7/12/032.發生緣由:為支應本公司購置製造薄膜太陽能電池機器設備,董事會通過新台幣貳拾伍億元為上限之五年期聯貸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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