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特光電(上)公司公告
鉅亨網編輯陳世環/台北.11月 5日 11/05 09:57 元京投顧發表研究報告指出,力特(R165)為台灣唯一具有 TFT LCD用偏光板全製程自製技術廠商,在供應的獨佔市場短期內無廠商可出其右,也因此力特預計藉由不斷推出高毛利新產品以維持獲利能力,以上游族群來看,力特為投資首選標的。 研究報告中預估力特今年營收 60.62億元、稅後淨利7.01億元,以 17.62億元股本計算, EPS為3.98元,本益比僅10.8倍,值得注意的是現在面板廠出貨量自10月份起已有回穩跡象,對於力特國內市佔率近 5成而言,為正面的好消息。 力特全製程自製生產 TFT LCD用偏光板銷售金額佔TFT LCD用偏光板銷售比重已由今年元月份的 11.92%提高至 6月份56.56%,今年以來呈現逐月提高之勢,由於TFT LCD 用偏光板產品全製程生產之毛利高達 4成以上,也因此觀察其該項產品在全製程比率提高之下,毛利率逐季由 2成多提高至 3成多。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9月27日 09/27 07:08 主旨:本公司配合辦理「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初次上市普通股」之公開申購暨其電腦公開抽籤作業,相關事宜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五十三條第十項、「證券商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處理程序」第壹、二條規定暨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九一)元證莊字第一六七○號函辦理。二、公開申購配售事宜如下:(詳如附件│「公開申購配售公告事宜」)。三、申購數量如未超過銷售數量,所有合格之申購人均視為中籤人,免辦理公開抽籤;查詢有價證券申購數量網址:http://www.tse.com.tw(點選順序:新聞及公告▼MIS即時公告▼即時公告查詢)。公開申購配售公告事宜:一、有價證券市場別、代號:上市、三0五一二、申購期間: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九十一年十月三日止三、申購處理費扣繳日:九十一年十月四日四、抽籤日期、時間:九十一年十月八日上午九點五、中籤認購暨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價款繳存截止日: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六、認購價款暨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扣繳日:九十一年十月十七日七、上市日: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市八、公開申購總股數:八、八0八、000股。九、申購單位:一、000股。十、認購每股金額:肆拾參元整。十一、申購地點:各證券經紀商。十二、抽籤地點:台北市博愛路十七號三樓。十三、主辦承銷商: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四、除邀請相關單位出席公證、監督外,亦歡迎各申購人蒞臨抽籤現場參觀。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9月 4日 09/04 10:47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九十一年九月四日開始新增為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R一六五)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之推薦證券商。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7月17日 07/17 14:11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1年現金增資 1億3000萬元發行普通股1300萬股。另90年度盈餘 (含員工紅利) 1億5290萬6430元及資本公積 1億1223萬4750元,合計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651萬4118股。增資新股於2002年07月22日(星期一)起開始發放並上興櫃買賣。 1.原已發行之股票: 普通股 1億3664萬6334股,每股面額10元。 2.增資股票: 普通股3951萬4118股,每股面額10元。 3.股務:新壽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02-2345-1668轉556~572)。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7月05日 07/05 15:06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現金增資新股3350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新台幣50元溢價發行,業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2002年06月26日(91)台財證(一)字第 4620739號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2002年07月09日為認股基準日,並於公司法第 165條規定,自2002年07月05日至07月09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為自2002年07月12日至2002年08月12日止,茲因配合本公司股務代理移轉作業之需,本公司經董事授權董事長變更現金增資時程,將認股基準日修訂為2002年07月29日,並依公司法第 165條規定自2002年07月25日至2002年07月29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修正為自2002年07月31日至2002年08月31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2002年07月24日下午04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壽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手續。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 456號03樓。電話:(02)2345-1668分機556、572)。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櫃檯買賣中心.07月03日 07/04 09:37 主旨:公告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開始 為興櫃股票之櫃檯買賣日期,請 查照。依據:右開公司2002年06月27日興櫃股票櫃檯買賣申請 書。公告事項: 1.櫃檯買賣股票種類及數量:普通股136,646,334股。 2.櫃檯買賣股票開始買賣日期:2002年07月10日。 3.櫃檯買賣股票類別:電子工業類。 4.櫃檯買賣股票樣式: (1)八十七年普通股股票分壹拾萬股及壹仟股股票各 壹式,計貳式。 (2)八十七年現金增資股票分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 定額零股股票各壹式,計參式。 (3)八十八年現金增資股票分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 定額零股股票各壹式,計參式。 (4)八十九年現金增資股票分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 定額零股股票各壹式,計參式。 (5)九十年員工紅利轉增資股票分壹仟股及不定額零 股股票各壹式,計貳式。 (6)九十年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分壹拾萬股、壹仟股 及不定額零股股票各壹式,計參式。 (7)九十年現金增資股票分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定 額零股股票各壹式,計參式。 以上股票共計壹拾玖式。 5.櫃檯買賣股票權利:各式股票權利義務均相同。 6.推薦證券商: 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壽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股票簽證機構: 台灣省合作金庫信託部、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 8.股務代理機構: 新壽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456號03樓 電話:(02)2345-1668 9.股票櫃檯買賣代號及簡稱: 代號:R一六五 簡稱:力特 10.公司英文名稱及簡稱: 英文名稱:OPTIMAX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簡 稱:OPTIMAX 11.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16439169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7月01日 07/01 16:40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第二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如下: 1.配認股基準日:2002.07.09。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2.07.05∼2002.07.09。 3.股款繳納期間:2002.07.12∼2002.08.12。 4.增資前實收資本: 17億6160萬4520元,每股面額10元,分1億7616萬0452股。 5.增資後實收資本: 20億9660萬4520億萬元,每股面額10元,分2億0966萬0452股。 6.本次增資: (1)現金增資:3350萬股;溢價發行每股金額:50元 >>公開承銷:億萬元 >>員工認購:502萬5000股 >>原股東:2847萬5000股,每仟股認購:161.64股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7.增資計畫:擴建新廠及設備 8.股務:新壽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5月24日 05/24 11:12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 90年度 89年度 88年度單位:新台幣仟元 財 報 財 報 財 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1,366,463 1,092,000 732,000 資本公積: 331,560 318,000 30,000 保留盈餘: 248,857 66,840 -82,309 股東權益: 1,946,880 1,476,840 679,691損益表: 營業收入: 2,341,259 1,302,360 255,595 營業毛利: 338,695 238,245 21,256 營業損益: 94,517 102,101 -76,546 業外收支: 5,859 -13,254 -27,428 稅前損益: 100,376 88,847 -103,974 稅後損益: 234,605 149,149 -65,990 每股盈餘: 1.85元 1.65元 -1.02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5月24日 05/24 11:23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1年度股東常會及第02屆第10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轉增資 1億1223萬4750元、資本公積轉增資 1億1223萬4750元、員工紅利轉增資4067萬1680元,每股面額10元,合計發行新股2651萬4118股。 1.配股基準日:2002.06.03。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2.05.30∼2002.06.03。 3.增資前實收資本: 14億9646萬3340元,每股面額10元,分 1億4964 萬6334股。 4.增資後實收資本: 17億6160萬4520元,每股面額10元,分 1億7616 萬0452股。 5.本次增資: (1)盈餘轉增資:1億1223萬4750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75股。 (2)資本公積轉增資:1億1223萬4750元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75股。 (3)員工紅利轉增資:4067萬1680元。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股務:本公司 桃園縣平鎮市平東路659巷37號。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5月24日 05/24 11:28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發行9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1萬3664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為1000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5月17日 05/17 10:12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1年度財務預測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91年度財測 90年度財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2,096,605 1,366,463 資本公積: 2,050,325 331,560 保留盈餘: 769,616 248,857 股東權益: 4,916,546 1,946,880損益表: 營業收入: 6,248,779 2,341,259 營業毛利: 1,294,612 338,695 營業損益: 826,179 94,517 業外收支: -110,179 5,859 稅前損益: 716,000 100,376 稅後損益: 680,000 234,605 每股盈餘: 3.61元 1.55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4月26日 04/26 10:46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90年度財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1,366,463 資本公積: 331,560 保留盈餘: 248,857 股東權益: 1,946,880損益表: 營業收入: 2,341,259 營業毛利: 338,695 營業損益: 94,517 業外收入: 114,530 業外費用: 108,671 稅前損益: 100,376 稅後損益: 234,605 每股盈餘: 1.85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3月26日 03/26 11:17 主旨:力晶 (5346)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世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同一相對人 (力捷電腦 (2348))取得有價證券之相關資料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91/02/20說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 力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特)、 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宏)、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世)、 美商BOPS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BOPS)、 合成網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合成)、 力原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原)、2.事實發生日:90年11月30日至91年2月20日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力特:交易數量:2,400,000股, 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24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7,600,000元; 力宏:交易數量1,600,000股, 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28.25元, 交易總金額:45,200,000元; 力世:交易數量10,900,000股, 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10.91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8,950,000元。 BOPS:交易數量200,000股, 每單位平均價格:美金2.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7,205,000元。 合成:交易數量800,000股, 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9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7,200,000元。 力原:交易數量1,173,000股, 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12.4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4,545,2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力捷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法人董事、監察人 ,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於投資作業依一 般規範執行下,便於諮商、交換綜合之投資產業 資訊及相關管理。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皆為 交易相對人參與標的公司現金增資認股暨無償配 股。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皆為交易相對人參與標的公司現 金增資認股暨無償配股。(1)力特: 1,0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24元,取得日期:90年9月21日 6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24元,取得日期:90 年10月03日 6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24元,取得日期:90 年11月30日 8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24元,取得日期:90 年12月27日 3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52.5元,取得日期:91年2月20日(2)力宏: 1,2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25元,取得日期:90年10月23日 4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38元,取得日期:91 年1月29日(3)力世: 2,0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9.90元,取得日期:90年11月13日 3,0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9.56元,取得日期:90年11月26日 2,4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9.90元,取得日期:90年12月04日 1,7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9.90元,取得日期:90年12月14日 7,2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0.20元,取得日期:91年1月17日(4)BOPS: 200,000股,取得價格:美金2.5元,取得日期:90年11月26日(5)合成: 1,0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0.00元,取得日期:90年11月06日 8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9.00元,取得日期:91年1月29日(6)力原: 634,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5.00元,取得日期:91年10月03日 1,173,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2.40元,取得日期:91年02月20日 取得時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法人董事、監察人,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 (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易當日以匯款方式付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 (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董事長核決辦理之。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之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力特: 90.09.21購入證券分析專家 (吳漢彬先生)意見:評 估意見經考量多種評價基礎及理論,同時參酌該公 司目前之經營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1月24日 01/24 08:26 主旨:力捷 (2348)處分長期股權投資-力特光電普通股股票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1/01/23說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力特光電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股票 (以下簡稱力特)2.事實發生日:90/06/28~91/01/23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90/06/28:1,5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33.5 元、總金額新台幣50,250,000元 (2)90/09/21:1,0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24元 、總金額新台幣24,000,000元 (3)90/11/30:6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24元、 總金額新台幣14,400,000元 (4)91/01/23:800,000股、每單位價格新台幣24元、 總金額新台幣19,200,000 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5346)、董事長與本公司 相同,本公司為該公司法人董事及監察人。世仁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於投資作業依一般規範執行下,便於諮商、交換綜合之投資產業資訊及相關管理。 交易標的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皆為現金增資及無償配股股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皆為現金增資及無償配 股股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新 台幣61,557,661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易當日以匯款方式付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長核備後呈董事會 通過辦理。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證券分析專家(謝楓小姐)意見 力特光電89年底之每股淨值為13.52元,本次力晶半導體因看好國內LCD產業之優勢地位及該公司營運展望而決定以每股33.5元購入力特光電之股份,本益比及股價淨值分別為18.72倍及2.48倍,與90年前五月份上櫃公司之平均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14.6倍及2.22倍相比較,其差異並不算太大,故相信其交易價格應尚無重大異常情事。出售簽證會計師(李政銘會計師)意見 依最近期民國89年12月31日力特光電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為13.52元,與交易價格差異達20%以上。證券分析專家謝楓小姐針對上述價格進行評估,於民國90年6月20日出具成交價格合理性之專家審查意見,本會計師經核對成交價格與上述審查意見書之價格尚無不符。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86,232股,金額新台幣1,030,207元,持股比例0.06%。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總資產比例:25.91%、股東權 益比例:91.71%、營運資金:-1,745,628仟元。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公司資金需求。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櫃檯買賣中心.12月21日 12/21 10:21 主旨:力晶 (5346)公告本公司取得同一相對人長期股權投資之相關資料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90/12/14說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1)力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以下簡稱力特) 、(2)力宇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以下簡稱 力宇)、(3)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 (以下簡稱力宏) 、(4)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世)2.事實發生日:90年3月29日至90年12月14日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力特:交易數量:2,700,000股,每單位平均價格: 新台幣32.39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7,450,000元 ;(2)力宇:交易數量:8,000,000股,每單位平均價格: 新台幣11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8,000,000元;(3)力宏:交易數量1,700,000股,每單位平均價格:新 台幣25元,交易總金額:42,500,000元;(4)力世:交易數量9,300,000股,每單位平均價格:新 台幣9.72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0,37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力捷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法人董事、監察人 ,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於投資作業依一般規範執行下,便於諮商、交換綜合之投資產業資訊及相關管理。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皆為交易相對人參與標的公司現金增資認股暨無償配股。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皆為交易相對人參與標的公司現 金增資認股暨無償配股。(1)力特:5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0元,取得日 期:87年2月20日 5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2元,取得日期:87 年10月20日 2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8元,取得日期:89 年9月15日 8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0元,取得日期:87 年2月20日 7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8元,取得日期:89 年9月15日(2)力宇:8,0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0元,取得 日期:87年4月7日(3)力宏:1,7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0元,取得 日期:90年4月16日(4)力世9,300,000股,取得價格:新台幣10元,取得日 期:86年7月15日 其取得時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法人董事、監察人,董事長與本公司相同。7.預計處分利益 (或損失)( 取得資產者不適用):不適 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 (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易當日以匯款方式付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 (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依董事長核決辦理之。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之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力宏:90.10.23購入證券分析專家(李重君先生)意見: 評估意見經考量多種評價基礎及理論,同時參酌該公司及同業之經營狀況、產業發展前景、該公司及同業之股價淨值比還原值進行評估,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每股新台幣25元之價格尚屬合理。90.10.23購入簽證會計師(黃鴻文會計師)意見: 依最近期民國89年12月31日力宏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為20.13元,與交易價格差易達20%以上。證券分析專家李重君先生針對上述價格進行評估,於民國90年10月23日出具成交價格合理性之專家審查意見,本會計師經核對成交價格與上述審查意見之假格尚無不符。力特:90.03.29購入證券分析專家(謝楓小姐)意見: 力特光電89年底之每股淨值為13.52元,本次力晶半導體因看好LCD產業之前景及力特光電未來之營運展望而決定以每股31元購入力特光電之股份,其股價淨值為2.29倍,與90年2月份上櫃公司之股價淨值比2.17倍相較,差異並不算太大,故相信其交易價格應尚無重大異常情事。90.03.29購入簽證會計師(黃鴻文會計師)意見: 依最近期民國89年12月31日力特光電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為13.52元,與交易價格差易達20%以上。證券分析專家謝楓小姐針對上述價格進行評估,於民國90年03月13日出具成交價格合理性之專家審查意見,本會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6月29日 06/29 14:14 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1 款事實發生日 90/06/28說明:公告力晶(5346)取得力特光電科技(股)公司普通股股票之相關資料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 力特光電科技 (股) 公司普 通股股票。 2.事實發生日:9006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第一次取得 (89年 8月31日): 35萬5325股、 每股新台幣18元、 總額新台幣 639萬5850元; 第二次取得 (90年 3月16日): 100萬股、 每股新台幣31元、 總額新台幣3100萬元; 第三次取得 (90年3月29日): 120萬股、 每股新台幣31元、 總額新台幣3720萬元; 第四次取得 (90年6月28日): 150萬股、 每股新台幣33.5元、 總額新台幣5025萬元; 合計新台幣 1億2484萬585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 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 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購; 第二次:無需揭露; 第三次:力捷電腦 (股) 公司、本公司之董事、監 察人; 第四次:力捷電腦 (股)公司、本公司之董事、監察 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 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 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提高資金運用效 率、看好力特光電科技 (股) 公司產業前景且力捷 電腦 (股) 公司有意處分其持有股份。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 價格及取得日期:第三次移轉之股份:發起人認股─1,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87.06.02取得。 現金增資認股─200,000股、每股新台幣18元、89.09.20取得。第四次移轉之股份:發起人認股─ 8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87.06.02取得。 現金增資認股─700,000股、每股新台幣18元、89.09.20取得。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 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第三次移轉之股份:1,000,000股、87.06.02取得、每股新台幣10元、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200,000股、89.09.20取得、每股新台幣18元、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第四次移轉之股份:800,000股、87.06.02取得、每股新台幣10元、本公司董事、監察人700,000股、89.09.20取得、每股新台幣18元、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 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一次現金 匯付。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 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議 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依本公司之投資管理辦法等 相關規定辦理及依據證券分析 專家謝楓所出具之審查意見書,其認為交易價格應 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決策單位: 依公司投資核決權限。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依據證券分析專家謝楓所出具之審查意見書,認為 依力特光電之產業前景及與90年前 5月份上櫃公司 之平均本益比及股價淨值相比較,其差異並不算太 大,故交易價格應尚無重大異常情事。勤業會計師 事務所黃鴻文會計師核對成交價格與上述審查意見 書之價格尚無不符。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 490萬5325股。 金額: 新台幣 1億7244萬5850元。 持股比例: 4.49%。 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無 。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90年度第一季)中總資產 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 (90年度第一 季) 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 總資產之比例:7.51%。 股東權益之比例:9.56%。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 (90年度第一季) 中營運資金數 額: 新台幣70億2077萬2000元。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5月28日 05/28 11:28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01.05.25股東常會選舉新任董監事名單如下:職稱 姓名 選任時持有股數董事長 賴大王 4605000董事 趙寄蓉 9523651董事 黃文環 332008董事 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崇仁 3405325董事 力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童貴聰 383606董事 世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吉元 483606董事 金義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欽明 50000監察人 和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崇恆 400000監察人 陳欽和 1290000監察人 楊程輝 1037206
以生產偏光板等產品為主的力特光電26日召開股東會,會中除承認去年財報數字外,也決議不配發股利及今年將辦理現金增資 3.6億元,目前每股溢價暫訂18元。 力特光電去年營收2.55億元,稅前虧損1.04億元,稅後虧損0.65億元,每股虧損1.02元,公司預估今年營收15億元,稅前獲利1.53億元,稅後獲利1.78億元,以目前股本7.32億元計算,每股盈餘2.43元。 至於預估今年獲利可轉虧為盈,公司表示,主要是公司去年才開始生產,今年在產能增加效應下,營收獲利可望較去年大幅成長。 力特光電目前月產能約30萬平方米,公司主要股東為力捷電腦、大洋塑膠及中華開發等。
力特光電科技 (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89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如下: 1.召開日期:2000.05.26日上午10時 2.地點:本公司四樓會議室 桃園縣平鎮市平東路659巷37號 3.會議內容: A.報告事項: 88年度營業報告 88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報告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報告 B.承認事項: 8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C.討論事項: 辦理現金增資案 修訂公司章程案 D.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4.為擴增生產線、提昇營運績效,擬辦理現金增資 計新台幣3億6000萬元,計發行新股3600萬股, 保留540萬股由員工認購,其餘3060萬按認股基準 日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418.03股。 5.停止過戶日期:2000.04.27~05.26日止 6.股務:本公司股務部(03)4606677 桃園縣平鎮市平東路659巷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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