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鋐科技(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0/20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0/10/24~100/10/28(2)承銷價:新台幣30.1元(3)公開承銷數量:8,541仟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4)過額配售數量:1,281仟股(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00%(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38,558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0/10/20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302,444,800元已全數收足。
公告序號:1主旨: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公告公告內容:壹、公司申請初次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8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26587號函核准備查。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48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並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00年10月24日,另已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同日於興櫃市場股票終止興櫃櫃檯買賣。貳、茲將上市買賣相關資料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公司代碼:4956三、上市股份:(一)原已興櫃股票:90,360,236股(含尚未辦理變更登記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03,602,360元。(二)本次現金增資上市股款繳納憑證:計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0,480,000元。(三)累計上市總股數:共計100,408,236股(含尚未辦理變更登記67,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04,082,360元。四、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六、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買賣開始日期:100年10月24日。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0年10月24日(星期一)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存摺帳戶,同日上市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肆、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伍、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10/17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0/10/24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股票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月08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26587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36735號函核准上市交易。本公司股票於100年10月24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1.事實發生日:100/10/17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0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15號函辦理。6.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0,48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1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後,訂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0.1元,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302,444,800元。(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0/10/11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08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000026587號函辦理。一、本公司初次申請上市時,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出具承諾事項如后:(一)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事項如下:1.最近三年度及申請(100)年度第一季業績變化合理性。2.對於LED產業呈現上下游垂直整合及各廠間合資或策略合作趨勢之因應策略。3.面對國內外大廠布局高亮度照明產品市場之因應策略。4.LED專利障礙之因應策略。(二)本公司董事會組成為7席董事,其中可成科技公司占有2席,另有2席董事為本公司員工,有董事會組成內部董事逾二分之一情事,本公司承諾於最近一次股東常會或股東臨時會調整董事會結構,以強化公司治理。二、本公司於第535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答內容之合理性,洽請主辦證券承銷商或簽證會計師評估及表示意見後,出具合理性之聲明書。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更改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公告序號:1主旨:更正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更改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48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401010 國際貿易業。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超高亮度發光二極體藍、綠光磊晶片及晶粒。(2)超高亮度發光二極體紅、黃、橙光磊晶片及晶粒。(3)兼營前述相關產品之國際貿易業。(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新市區創業路2號5樓。(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5年5月26日訂立,100年12月2日第八次修正。(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7人,監察人2~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目前有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至民國101年6月29日止。(七)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02,932,360元,分為90,293,2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認購或配股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48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507,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85%,計8,541,000股,經本公司99年12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放棄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有關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2.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預計其上市掛牌前可執行者計有67,000股,故預計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100,408,2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4,082,360元。(十)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機構:台灣銀行 台南科學園區分行。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代收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敦南分行。3.股款存儲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東台南分行。(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0年10月18日至100年10月19日。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10月19日。3.公開申購扣款日:100年10月17日。4.詢價圈購期間:100年10月11日至100年10月14日。5.公開申購期間:100年10月12日至100年10月14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10/207.增資基準日:100/10/21(十四)主辦承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擬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0/10/043.報導內容:「.......照明市場應用比重高達80%以上,遠較同業為高,因此第三季的毛利率仍在30%以上。.......」相關報載內容。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本公司並未對外公告任何財務預測數字,相關財務數字仍應以本公司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為主,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以重大訊息澄清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相關事宜(更改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事實發生日:100/10/04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相關事宜(更改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6.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48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507,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85%,計8,541,000股,經本公司99年12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放棄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有關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A.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0年10月18日至100年10月19日。B.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10月19日。C.公開申購扣款日:100年10月17日。D.詢價圈購期間:100年10月11日至100年10月14日。E.公開申購期間:100年10月12日至100年10月14日。F.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年10月20日。G.增資基準日:100年10月21日。
公告序號:1主旨: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48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401010 國際貿易業。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1)超高亮度發光二極體藍、綠光磊晶片及晶粒。(2)超高亮度發光二極體紅、黃、橙光磊晶片及晶粒。(3)兼營前述相關產品之國際貿易業。(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台南市新市區創業路2號5樓。(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5年5月26日訂立,100年12月2日第八次修正。(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7人,監察人2~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目前有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至民國101年6月29日止。(七)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902,932,360元,分為90,293,2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1.認購或配股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480,000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507,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85%,計8,541,000股,經本公司99年12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放棄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有關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2.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預計其上市掛牌前可執行者計有67,000股,故預計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為100,408,2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004,082,360元。(十)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機構:台灣銀行 台南科學園區分行。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代收機構:台北富邦銀行 敦南分行。3.股款存儲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東台南分行。(十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0年10月7日至100年10月12日。2.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10月13日。3.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100年10月13日。4.詢價圈購期間:100年10月6日至100年10月12日。5.公開申購期間:100年10月7日至100年10月12日。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10/187.增資基準日:100/10/19(十四)主辦承銷機構:富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擬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9/30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48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4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8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4011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507,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85%,計8,541,000股,經本公司99年12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放棄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有關原股東優先認購之權利並依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規定,全數提撥公開承銷。公開承銷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A.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0年10月07日至100年10月12日。B.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0年10月13日。C.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100年10月13日。D.詢價圈購期間:100年10月06日至100年10月12日。E.公開申購期間:100年10月07日至100年10月12日。F.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0年10月18日。G.增資基準日:100年10月19日。
1.事實發生日:100/09/30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0/09/30(2)委託代收股款機構:A.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灣銀行台南科學園區分行B.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銀行敦南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台南分行
1.事實發生日:100/09/30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2361-1300
1.召開法人說明會日期:100/10/032.召開法人說明會地點:台北市君悅飯店3F凱悅廳II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3.財務、業務相關資訊:公司簡介、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說明、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詢問重點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及評估報告補充揭露事項。4.其他應敘明事項:召開時間為100年10月03日(一)下午02:30。相關資料將於法人說明會結束後當日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專區。另隔日開盤前將全程錄音錄影檔登載於本公司網站,並將該連結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0/08/09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08月09日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1)通過本公司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2)通過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計劃案。(3)通過制定「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8/09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48,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48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為新台幣38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1,507,000股由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8,541,000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相關股票初次上市承銷新規定及本公司99年12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 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作為上市公開承銷之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按洽特定人認購之,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股票上市案,業經100年7月26日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通過。(2)本案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修正或因主客觀環境需予修正或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3)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之繳款期間與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民國 100 年 07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開立發票總金額 營業收入淨額 本月 142545 120023 去年同期 90064 80610 增減金額 52481 39413 增減百分比 58.27 48.89 本年累計 840288 737798 去年累計 534943 494961 增減金額 305345 242837 增減百分比 57.08 49.06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函報同意光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已公開發行股票計普通股90,293,236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902,932,360元,於其依規定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銷售,俟承銷完畢符合股權分散標準後得列為上市股票乙案。
公告序號:1主旨: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分派現金股利公告公告內容:一、本公司經100年4月15日10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9年度可分配盈餘中之新台幣71,668,989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0年7月24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79373590元。二、本次現金股利100年8月12日起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以匯款或支票發放之,另其發生之匯費或郵寄費用,自應發放股利中扣除。三、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0/07/202.公司名稱:光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99年度年報第10頁資料。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99年度年報修正檔案(股東會後修訂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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